-
你父親轉給你的錢在法律上被稱為禮物,因為你是成年人,但他有權隨時收回。 但是他瞞著你母親,或者不同意,給別人是不合法的,你母親也有權收回,因為這是你父母的共同財產,所以當他們離婚時,你母親有權提出分割這部分存款。 至於你的第二個問題,也是一樣的,你父親沒有權力單方面做出這個決定。
至於解決方案,我只想問你乙個問題:你認為親情還是金錢重要? 這個時候,你為什麼腦子裡還想著錢尼克呢?
多想想你的父母!
-
如果是你父親的私人財產,他可以隨時給你。 如果是共同財產(經您母親同意),則不行。
你的父親在未經你母親同意的情況下非法轉移婚姻財產。 離婚後,如果你的母親發現並追求它,那將是對你父親的反對。
-
婚姻期間的每一分錢和每一件物品都是雙方的共同財產。 任何一方都不得將其交給任何其他人,包括自己的孩子。 如果母親懷疑父親的財產轉移,她有權要求財產保護,並申請審查另一方或相關人的銀行賬戶。
-
他們的共同財產就算給你也會被拒絕,我想你的父母是你的,你不用為此難過。
-
總結。 您好,親愛的,它不被視為共同財產,但您需要證明這是您父母的錢。 例如,匯款記錄等。
如果你父母的錢存入你的卡上,那麼你沒有辦法解釋錢是從哪裡來的,當你離婚時,你父母的錢將被視為你的共同財產,將被分割。
我父母的錢在我的卡上,如果離婚,算不算共同財產?
您好,親愛的,它不被視為共同財產,但您需要證明這是您父母的錢。 例如,匯款記錄等。 如果你父母的錢存入你的卡上,那麼你沒有辦法解釋錢是從哪裡來的,那麼當你離婚時,你父母的錢就會被視為你丈夫的共同財產並分割。
法律分析:必須能夠證明確實是父母的錢,否則會按照共同財產進行分配。 離婚時的財產分割原則:
1.男女平等原則; 2.照顧兒童和婦女利益的原則; 3、有利於生活、方便生活的原則; 四是補償原則; 5.照顧無辜一方的原則。 悄悄廢止法律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87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經雙方協議處理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 按照照顧孩子、婦女和無辜一方的權益的原則做出判斷。
丈夫或者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和管理中享有的權利和利益,依法予以保護。
-
如果雙方給父母的錢數額不大,經雙方同意,那麼就屬於孝順老人,這部分錢應該屬於雙方的正常生活費,不能認定為共同財產。 如果金額比較大,屬於惡意轉移財產,對方可以要求取回錢,而且這筆錢仍然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1092條規定,夫妻一方隱瞞、轉讓、變賣、毀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分割的, 該方可以有或沒有份額。離婚後,如果對方發現有上述行為之一,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