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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這樣的問題,但如果你想讓別人幫你找到它們,我建議你把分數提高到 100 分或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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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明費馬定理(詳細解釋證明過程)。
已知:a2+b2=c2
設 c=b+k,k=,則 2+b 2=(b+k) 2。
因為,整數 c 必須同時大於 a 和 b,並且至少大於 1,所以 k=
設 a=d (n 2), b = h (n 2), c = p (n 2);
那麼 a 2 + b 2 = c 2 可以寫成 d n + h n = p n, n =
當 n=1 時,d+h=p、d、h 和 p 可以是任意整數。
當 n=2、a=d、b=h、c=p 時,則 d2+h2=p2=> a2+b2=c2。
當 n 3 時,a 2 = d n,b 2 = h n,c 2 = p n。
因為,a=d(n 2),b = h(n 2),c = p(n 2); 為了確保 d、h 和 p 是整數,必須確保 a、b 和 c 都必須是完全平方。
A、B 和 C 必須平方為整數,才能使 d、h 和 p 成為公式 d n + h n = p n 中的整數。
如果 d、h 和 p 不能在公式中同時作為整數存在,則費馬定理成立。
設 a=mk,則 b=k(m 2-1) 2.
設 m=k,則 a=m 2,b=m(m 2-1) 2,設 m 2=(m 2-1),則 b = (m 2) 2,c = (m 2) 2+m。
則 a 2 + b 2 = c 2 => m 4 + (m 2) 4 = [(m 2) 2 + m] 2
m2(2m2-m-2)=0,m1=0(四捨五入),m2=(1 17)4(非整數)。
此外,當 m2=(m2-1) 時,(也可以讓 ) b = (m2-1) 2
則 a 2 + b 2 = c 2 => m 4+(m 2-1) 4 = [(m 2-1) 2+m] 2
m(m^2-1)(2m^2-m-2)=0,m1=0,m2=±1,m3=(1±√17)/4。
驗證:當m=1時,b=h(n2)=(m2-1)2=0;即 a2=c2。 它不符合問題的要求。
如果 d、h 和 p 可以是整數的形式,那麼方程 d n+h n=p n 為真,而費馬定理為真。 否則,d n+h n≠p n 不等式成立,費馬定理成立。
北京,石忠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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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人的證明是錯誤的,費馬大定理的公式是整數不等式,而不是無理數方程,需要用整數勾股方程的一般解公式來證明,毛桂成找到了費馬所說的絕妙證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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勾股整數方程的一般解方程左邊的數字是 [a"-b"k,等號右邊的數字是"+b"k,這兩個數不是大於 1 次冪的相同冪的陣列,第二,費馬大定理的不等式公式無限簡化為 2 次冪的形式,第三,比較兩個公式表明費馬大定理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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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費馬大定理巧妙證明”。 本文發表於《瀋陽航空技術學院學報》2008年第三期。 全文只有四頁,3000多字,任何中學生都可以理解。
該文章已被收錄在中國期刊全文資料庫、中國科技期刊資料庫和中國學術期刊資料庫中---可在網際網絡上檢視。 或者在網際網絡上輸入“費馬大定理巧妙證明”,可以看到它的網頁,然後註冊登入檢視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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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費馬定理是,當 n>2 和 x*y*z≠0 時,x n+y n=z n 沒有整數解。
它是由模組化形式和橢圓方程連線而成的。
它是通過解決谷山志村猜想來解決的。
故事方法。 希望你對我的回答感到滿意!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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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能理解這個證明,你很可能能夠進入中國的普通數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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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說。
這是初等數學無法解決的問題。
當我上大學時,如果不學習數學,我就無法理解它。
這個模型很簡單。
事實上,很多高等數學都被使用了。
建議先感興趣,但不要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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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a+y^a=z^a
當 a 大於 2 時,xyz 沒有整數解。
外國強人證書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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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 n 大於或等於 3 時
an+bn=cn 不為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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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爾斯證明了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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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給出的證明原本是打算使用反證明的方法。
首先,我們必須知道,要用反證明的方法證明乙個命題,首先要假定它的否定命題為真,然後通過演繹推導推導出乙個矛盾,從而知道假設的否定命題是不真的,即原來的命題是真的。
要用精確的數學語言描述這個問題中給出的原始命題,它應該是:
對於任何非零整數 a、b、c 和任何大於 3 的自然數 n,a n + b n 不等於 c n
相應的否定命題應該是:
有一組確定的非零整數 a、b、c 和乙個大於 3 的自然數 n,滿足 a n + b n = c n
應該注意的是"自選"否定是"存在",即"P 在任何情況下都為真"否定的命題是"有一種情況使 p 不真實")
使用反證明方法,假設否定命題為真。
將等式的兩邊平方,得到 a (2n)+2*a n*b n+b (2n)=c (2n),到目前為止,主的證明是正確的。
而在下一步3中,“因為2n屬於n,等式的兩邊減去a的2n次冪,b的2n次冪和c的2n次冪,我們得到:a的n次冪乘以b的n次冪乘以0的n次冪”,這句話是錯誤的,沒有根據的。 因為在反駁開始時的假設中,我們說方程對於一組確定的 a、b、c 和 n 是正確的,而不是對於任何 n 個方程,因此我們無法得到 a (2n) + b (2n) = c (2n),因此我們無法消除方程兩邊的相關性來得到乙個方程,例如 2*a n*b n=0。
這就是主所給出的證據的錯誤所在。 關鍵是使用反駁方法時,沒有清楚地看到原始命題及其對應的否定命題,導致假設的錯誤應用,使證明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