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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以張杰為例,他在06年被全球**隱藏,月薪2500,參加活動的所有費用都不報銷,2500實在是不夠(也算是張杰人生的低谷期,鬱悶)。
當時,環球**給出的終止條件是:
違約金賠償100萬。
合同終止後四年內不得與任何其他公司簽訂合同。
張杰:“合同解除的時候,我宿舍當時在25樓,我站在陽台上往下看,真想跳下去。
沒辦法,打了官司,最後損失了50w的違約金,這是粉絲補的(強調:張杰沒賺到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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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給你打包鋪路,拉資源讓你走紅,你解除合同就是白眼狼,但也不排除一些黑心老闆像何炅說的那樣,一次籤幾十個甚至幾百個,如果你不給你資源, 你會等著你解除合同來賺取違約金,而當紅藝人很難終止合同,更不用說透明了。一般來說,經紀公司喜歡簽長合同,八年、十年、十五年都很常見,還不如紅,可以當搖錢樹,如果不紅,等你解除合同,違約金就夠人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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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剛出道的時候,怕演藝公司不理他們,一切都由演藝公司負責。 藝人一成名,立刻翻臉,開始和公司發生各種糾紛,原來的合同立刻變得不公平,又是怎麼被騙的,其他事情也隨之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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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個最典型的例子,黄子涛鹿晗,黄子涛的合同一直到現在都沒有解決,他一直在訴求,在娛樂圈,簽合同就是失去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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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賺的越多,你失去的就越多,合同! 娛樂圈的七八線藝人,一部戲賺了幾十萬甚至幾百美金,如果經紀公司沒有立這麼高要求的合同,而是幾千元和一兩千元的合同,那不知道有多少藝人跳槽了, 最後拿出乙個頂級的藝術家。人們會逃跑,不會為你賺錢。
我能做什麼,好吧! 你可以走了,血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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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和經紀公司有合同,如果違反合同,就會賠錢,這足以讓乙個小藝人破產,無力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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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合同是有時間限制的,違約相當於附帶一定金額的違約金,所以娛樂圈的藝人很難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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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交違約金,還要背負很多無端的罵名,你從演出中得到的一切,都要交給公司,而你實際得到的卻是有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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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我沒有接觸過娛樂圈,但應該很困難,我會好好給公司帶來好處,我不會讓你輕易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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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都籤了合同,如果終止合同,將遭受鉅額賠償,這對藝人來說將是非常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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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白了,就是賣身契約,做藝人真的不容易,希望每一位粉絲多加關心,讓每一位藝人都能在舞台上走得更遠,能帶給我們快樂和精神食糧,我們也會給他們更多的鼓勵和更多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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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簽訂的合同是有期限的,如果你在期限內終止合同,你將不得不支付解約金,否則公司會選擇向你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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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法律和合同終止需要經過廣泛的談判,因為它們會影響經濟公司的經濟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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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很正常! 像湖南衛視的天宇傳媒,有多少歌手走紅了? 你怎麼混了之前沒有火,卻沒有算在心裡?
火災發生後,我想過怎麼解除合同再單打獨鬥,天下怎麼可能有免費的午餐,要單打獨鬥就必須付出代價,別人紅了就不需要回報了?
相關回答23個回答2024-02-28俞敏洪是國內比較有名的製片人和編劇,以《宮》系列和《延禧攻略》為代表的幾部宮廷劇也非常受大眾歡迎。 藝人薪酬在娛樂圈一直是社會關注的焦點,也是近年來的熱點話題。 俞正透露,藝人的片酬也是正常的,畢竟藝人的片酬過高,對影視行業的健康發展會有很大的影響。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