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巡撫和巡撫,巡撫能掌管巡撫嗎?

發布 歷史 2024-02-09
13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州長通常不負責州長,因為他們各自的職能無關。

    總督是中國明朝建立的地方軍事和政治官員。 名義上,他不是地方法官,而是“派遣”性質。 它管理乙個或多個省的行政、經濟和軍事事務,官銜一般為二級。

    此外,還有掌管某些政務的巡撫,如江巡撫、曹雲巡撫等。

    另一方面,省長只負責乙個省的行政事務。 同時,除了政府事務外,他還負責軍事事務。 明洪武二十四年,立了總督。 早年,他只管稅糧,江丞相,安撫流離失所百姓,整頓邊境口岸,後來還管軍。

    據此,省長的級別一般比省長高,如果有土匪、鎮壓等特殊時期,幾個省的省長都可以控制,但總的來說,各司其職,在工作中相互配合,不隸屬。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僅在特殊時期。 一般來說,省長的級別比省長高,如果有土匪、鎮壓等特殊時期,幾個省的省長是可以控制的,但相對而言,各有各的職能,在工作中相互配合,不隸屬。

    總督是中國明朝建立的地方軍事和政治官員。 名義上,他不是地方法官,而是“派遣”性質。 它管理乙個或多個省的行政、經濟和軍事事務,官銜一般為二級。

    此外,還有掌管某些政務的巡撫,如江巡撫、曹雲巡撫等。

    另一方面,省長只負責乙個省的行政事務。 同時,除了政府事務外,他還負責軍事事務。 明洪武二十四年,他立了都督,一開始只管稅糧、丞相河、流浪百姓、邊關,後來還管軍。

    明朝的巡撫雖然不是地方官政首領,但實際上掌握著地方的軍事和政治權力,因為他派遣了地方政府,控制了三個師(成宣政使司、刑控使使司和杜司令師)。 同時,巡撫每年都要到北京商議,這也體現了朝廷地方管轄權的加強。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是的。 省長是乙個省的行政長官。 另一方面,總督是乙個大省或兩個小省的最高省長。

    這兩個立場基本上是直接的。 而且,州長一般在****,一般擔任三級,而州長在****,一般都是從二年級開始,甚至二年級。 例如,胡宗賢。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可能是因為明朝在當地實行了三師制,按照視察使節、政使、三護使各司其責。但是,在遇到農民起義等事情時,三人互相推卸責任,難以實施有效管理,於是建立了省長制度,統一管理乙個省的事務。 總督通常由各部的鄉紳服務。

    然而,在明朝後期,由於農民起義的範圍越來越大,乙個省的省長無法管理其他地區,因此設立了省長一職,由各部委書記擔任,以協調各省的事務。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總督和總督都是地方軍事和政治官員,統稱為總督。

    但是,總督的權力大於總督的權力,而且大多數地方總督都在總督之下,也有總督兼任總督; 總督的管轄範圍比總督管轄的要大,一般不止乙個省,明朝末年,管轄五省七省的人較多; 【而且知府的級別比知府高】,地方知事多由大臣和官員選舉產生,由尚書和鄉紳擔任,還增加了大都會檢察院首席官員(杜玉石、副都玉石、杜玉石)的頭銜。

    但是,兩者之間沒有明確的從屬關係。

  6.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必須管,管不了,州長就完了,何必再派州長。

  7.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總督比總督高一級,負責總督的工作。

  8.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都是臨時職位,沒有固定的職級。

  9.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明朝的巡撫,只要在巡撫的管轄範圍內,就要受巡撫的控制。

    與清朝不同,清朝的巡官彼此之間不隸屬於,明朝的巡撫是為了軍事需要而設立的,並沒有遍布全國。 他是乙個軍區和衛戍區的最高軍事和政治首領,因為是戰爭的需要,所以要統一權力,管轄範圍內的總督、將軍和其他文武**必須由他控制。

    但是,在處理交易時仍然存在分工。 例如,嘉靖抗戰期間,巡撫主要負責官兵招募和指導戰略; 總督監督軍事事務,籌集糧食和工資,通俗地說,總督負責統籌指揮,總督負責後勤和工資。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他們兩人都是**直接任命到北京當地官員的,原本是臨時職位,但後來到了明末,由於農民起義較多,就固定在某個地方。

    明朝開始出現巡撫和巡撫,明朝設立為地方高階**,後來被清朝使用。

    最初,有乙個省長,全稱是“某地等地的省長,負責監督軍事事務,管理糧食和薪俸”,其意思是“巡邏安撫”,這種**的主要職責是協調該省的三個部門——根據法官、政治部門、使館的指揮部(即 司法、民政、軍事)的職能,其實沒有正式名稱,但責任是委託給**官職的****官職,在早期一般是**臨時任命的特派員**,作為**的省長,級別比較高,一般對於部委來說,如果結束了,就回去了。後來,由於出現許多實際問題,暫時改為常任專員。

    明朝確定總督制後,明朝發生了大規模的叛亂和農民起義,動不動就蔓延到幾個省份,為了便於鎮壓叛亂,協調各省總督之間的關係,明朝派出了更高階別的專員,一般擔任部委書記, 該職位稱為總督,全稱是“某地等地總督監督軍事和薪金總督”,主要負責軍事事務,管理總督。總督一般負責兩個省或乙個大省的事務,並可向總督發布命令。 因為這兩個陣地的權力非常大,對皇權的威脅更大,所以,明朝一直沒有想過要固定這兩個陣地。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不同的朝代有不同的名稱,不同的政治制度,不同的政治結構,所以權力自然不同,有本質的區別,這是正常的。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不同的官職、不同的職能、不同的範圍、不同的管理領域、不同的權力級別。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這是因為明朝和清朝對這個立場的理解不同,也有不同的立場,所以存在著根本的區別。

相關回答
29個回答2024-02-09

明朝歷史上共有兩個都城,當初朱元璋定都應天府,也就是今天的南京,後來明成祖朱棣將都城遷至順天府,也就是今天的北京。 從洪武元年到永樂十九年,南京一直是明朝的都城,後來遷都北京,但南京的迎天府仍是剩餘的都城。 >>>More

3個回答2024-02-09

26 片 朱彪,長子,怡文親王; 朱章,次子,秦王; 朱立,第三子,晉公王; 朱棣,四子明成祖; 朱胡,第五子,周定王; 朱禎,第六子,楚趙王; 朱禹(1364-1428),第七子,齊王; 朱子(1369-1390),第八子,譚王; 朱琦,第九子,趙王(少殉道); 朱檀,第十子,魯煌王; 朱淳(1371-1423),第十一子,蜀縣王; 朱白(1371-1399),第十二子,湘縣王; 朱貴(1374-1446),十三子,劍王; 朱姬,第十四子,肅莊王; 朱植,十五子,遼建王; 朱昌,第十六子,清經王; 朱全,第十七子,寧縣王; 朱陽,十八子,閩莊王; 朱魯,第十九子,谷王(永樂王朝廢為妃子); 朱宋,二十子,漢顯王; 朱墨,二十一子,沈劍王; 朱英,二十二子,安惠王; 朱桓,第二十三子,唐定王; 朱東,二十四子,英景王; 朱慕易,二十五子,伊犁王; 朱楠,二十六子。

5個回答2024-02-09

明朝知府有五種產品。

僉事qiānshì >>>More

19個回答2024-02-09

徐維(1521-1593)出生於浙江紹興他是乙個多才多藝的人,被稱為明朝著名的天才。 >>>More

23個回答2024-02-09

自給自足這個詞用得不好。

明朝的公海比清末的貨流還要大。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