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六十八條明確規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該規定是對非法證據的排除規則。
明確規定,在其他情形下取得的錄音證據,除侵犯他人合法權益(包括侵犯他人公共利益和他人私隱)或者使用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如擅自在他人住所安裝秘密錄音裝置)取得的證據外,不得認定為非法。 因此,如果未經對方同意而進行錄音,只要不侵犯他人合法權益,不違反法律禁止,就不構成違法行為。 錄音可以作為證據提供給法院。
當然,在獲取錄音證據的同時,應盡可能加以證實其他證據,以豐富其證明力。
-
只要是公開的,不涉及個人私隱,進行錄音或錄影,不編輯其內容,就可以在案件審理時作為原始證據。
只要此事被審理,庭審結束後,錄音和錄影就已存檔在檔案中。
-
只有格式正確的錄音和錄影才能作為證據,你知道它是什麼格式嗎?
-
法律分析:錄音的證明是永久性的,但受訴訟時效的影響,即使能夠證明被告人超過訴訟時效進行辯護,也會失去勝訴的權利。
在訴訟實踐中,音視訊證據要成為判決的依據,必須同時滿足三個條件:
首先,視聽材料應提供原始載體。 當事人出示的錄音、視訊證據未經編輯、編輯、偽造,聯絡緊密,內容未經篡改,具有客觀真實性和連貫性。
其次,對視聽材料不應有疑問。 法院以錄音、錄影證據作為判案依據時,還應當審查錄音、錄影證據是否可疑。 如果對方當事人對錄音提出質疑,並舉出足夠的證據予以反駁,則錄音證據就失去其證明力。
三是要提供充分的其他證據。 一方當事人對“有疑問的音像資料或者經其他證據證明並依法取得的音像資料核實的複製品,或者經音像資料核證無誤的複製品”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確認其證明力。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第二十二條 調查人員調查、調取計算機資料、錄音錄影或者其他視聽資料的,應當要求被調查人提供有關資料的原始載體。 如果難以提供原始承運人,可以提供副本。 提供副本的調查員應當在調查筆錄中說明其製作情況。
第七十條 一方當事人提出下列證據之一,另一方當事人提出異議,沒有充分證據反駁的,人民法院應當確認其證明力:
(一)正本證明書證或者正本證明書的影印件、**、影印件或者摘錄件;
(二)經原物證驗證無誤的原件物證或者複製品、錄影資料等;
(三)有其他證據支援,以合法手段取得的音像資料,或者經核證與音像資料相符的影音資料;
(四)當事人依照法定程式向人民法院查詢物證或者現場情況的記錄。
-
記錄證據不涉及有效期問題,只要不是通過非法手段(如竊聽、竊取照片等)獲得的,都可以作為有效證據。
2.什麼樣的錄音可以作為證據。
1、錄音物件必須是債務人本人,只有債務人的講話才能對他具有約束力。
2.**記錄的內容必須充分反映債權人的權利和債務的內容,如果是欠款,那麼記錄應允許債務人完整地說出所欠款項的具體金額和來龍去脈。 量應盡可能具體,越具體越好,越準確越好。
3、錄音應真實完整,不得對錄音證據進行編輯、編輯或偽造,前後聯絡緊密,內容不得篡改,客觀真實、連貫。 有時記錄者會故意引導對方做出某些答案,然後進行技術編輯以產生對他們有利的證據,在這種情況下,即使它是真的,也是無效的。
4、**錄音內容必須反映被錄音人的真實意圖,即在被錄音人被強迫或脅迫的情況下,不得對被錄音人進行錄音,任何通過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綁架、威脅等手段取得的證據均屬無效,因此,您在錄音時應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 說話時你的態度和語氣必須和藹可親。
5. **獲取錄音的方式應合法。 例如,如果乙個人在另乙個人的家中偷偷安裝了竊聽裝置,竊聽的錄音通常會被視為侵犯了公民的住房權,並且是無效的。
6.**錄音應離開原載體,如果對方有異議,法院或鑑定機構會要求您出示錄音原件材料,否則錄音作為證據的證明力將有問題。 錄音後,將其整理成書面材料並刻入CD-ROM(法院要求)。
-
記錄證據只有在起訴對方時才有效,只要不是通過非法手段獲得的,都可以作為有效證據使用。
-
記錄證據的有效期取決於您案件的訴訟時效。
-
只要手機錄音提交並認可,就是有效的懺悔,一般沒有時間限制。 合法的錄音是可以作為證據在法庭上出示的視聽材料。 視聽資料作為證據形式之一,是法律承認的證據形式。
《民事訴訟證據規則》第七十條規定,“有其他證據支援,以合法途徑取得的音像資料,或者經視聽資料核實的複製品,正確無誤”。
《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凡能用來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均為證據。 證據包括:(1)物證; (二)書面證據; (三) 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的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辯解; (六)鑑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記錄; (八)視聽資料和電子資料。
證據必須經過核實和核實,才能作為丁衝孝案的依據。
-
錄音製品成為有效證據的條件是:在獲取錄音製品的過程中,必須在合理的場所進行,不得使用竊聽的方式窺探他人私隱或侵犯他人私隱權,由此獲取的錄音因手段違法而予以排除。 對方的言論必須是當時真實意思的表達,不得以任何方式脅迫或威脅。
《刑事訴訟法》
第50條. 可以用來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
證據包括:(1)物證;
(二)書面證據; 3)純犯罪嫌疑人的證詞;
(四)被害人的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辯解;
(六)鑑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記錄;
8)視聽和電子資料。
證據必須經過驗證,才能作為判決的依據。
《刑事訴訟法》
第51條.
人民檢察院承擔公訴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舉證責任,自訴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舉證責任由自訴人承擔。
-
法律分析:計數。 證據包括當事人的陳述、證人證言、視聽資料等,而錄音製品是視聽證據的一種。
根據法律規定,取得證據必須合法,當事人提供的證據必須經過驗證真實性,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依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宣告;
(二)書面證據; 3)物證;
4)視聽資料;、
e) 電子資料;
6)證人證言;
7)鑑定意見;
8) 驗屍記錄。證據必須經過驗證是真實的,然後才能用作確定事實的依據。
-
錄音算作有效證據。 證據具有真實性、正當性、相關性三個特徵,只要缺少其中一項,就不能作為法院判決的依據。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一方當事人提出下列證據,另一方當事人提出異議但又沒有充分證據反駁的,人民法院應當確認其證明力,並有其他證據支援,通過合法途徑取得,音像資料無可置疑,或者與音像資料核對的副本正確無誤。
如果符合以下條件,錄音具有法律效力:
1、錄音內容應真實、完全連貫,不得任何人編輯;
2、對方在錄音過程中的言論是真實的表達,完全沒有受到他人的脅迫或威脅;
3、錄音音質應清晰,錄音內容應完整地反映案件需要證明的事實;
4、不刪除錄音資料,保留原錄音資料;
5、錄音內容需經對方認可,獲取錄音的方式應合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八條。
當事人應當及時為自己的主張提供證據。
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主張和審理情況,確定當事人應當提供的證據和期限。 當事人在期限內提供證據有確有困難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延長期限,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申請適當延長期限。 當事人逾期不提供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責令其說明理由; 拒不說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不同情況不予採納證據,或者提供證據但給予譴責或者處罰。
錄音藝術專業培養的學生要求學生具有較高的藝術素養和修養,基礎紮實,熟悉各種錄音裝置,掌握一定的錄音理論和技能,能在廣播、電視、影視系統和文化藝術部門從事音響(音)聲設計與錄音工作。 錄音的直觀和易於理解的概念是記錄自然界中存在的聲音以及人們為滿足某種需要而創造的聲音。 該行業對錄音處理的質量要求很高,CD、電視、收音機等,都是由專業人員經過一系列漫長的工序加工而成的,會被錄音、混音等,然後用人們需要使用的各種電器進行加工。
在取證過程中,要避免雙方權利義務不明確的情況,如果權利義務不明確,就無法證明誰欠誰的錢。 如果權利和義務明確,即使沒有借據也能收回貸款,如果權利和義務不明確,即使有借據也可能無法收回貸款。 對方欠錢不還,債權人可以無借條起訴,但需要一些間接證據協助,如證人、聊天記錄、轉賬憑證或**錄音等,證據越充分,勝訴概率越大,拿回貸款的可能性也越大。 >>>More
那你就要對你的女朋友好,在那個對手面前表現出你對你的女朋友有多好,讓他去死,不要在乎別人,對你的女朋友好一點,相信你的女朋友,相信你沒有看錯人,這才是最重要的,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