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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法律,公民有接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不僅是獲得文化和科學知識的權利,而且是不斷提高思想覺悟和道德水平的權利,每個公民都必須按照法律的要求接受教育。
受教育權是指公民享有並受國家保障的受教育權,其內容包括受教育機會權、受教育條件權和公平評價權。 在中國法律界,人們普遍認為受教育權是憲法承認和保障的基本人權,屬於社會經濟權利的範疇。
受教育權包括兩個基本要素:
1.所有公民都有上學和接受教育的權利;
2.國家應提供教育設施,培訓教師,並為公民接受教育創造必要的機會和物質條件。
1、參加教育教學計畫安排的各項活動,使用教學設施、裝置、圖書館資料;
2、按照國家規定獲得獎學金、助學金、助學金;
3、獲得公正的學業成績和品行評價,完成規定的學習後取得相應的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接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國家培養青年、青少年和兒童在道德、智力和體質方面的全面發展。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四十三條 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權利:
1)參加教育教學計畫安排的各項活動,使用教學設施、裝置、圖書館資料;
2)按照國家規定獲得獎學金、助學金、助學金;
3)獲得公正的學業成績和品行評價,完成規定的學習後取得相應的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
第三十七條 受教育者依法享有入學、晉公升、就業等平等權利。
學校和有關行政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保婦女在入學、晉公升、就業、學位授予、送學等方面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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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教育權、初等教育權、中等教育權和高等教育權是一樣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四十三條 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權利:
1、參加教育教學計畫安排的各項活動,使用教育教學設施、裝置、圖書館資料;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獲得獎學金、助學金、助學金;
3、獲得公正的學業成績和品行評價,完成規定的學習後取得相應的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
4、對學校給予的處罰不服,向有關部門申訴,依法對學校和教師侵犯其人身權利、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申訴或訴訟;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1、遵守法律法規;
2、遵守學生行為規範,尊重教師,養成良好的思想品格和行為習慣;
3、努力學習,完成規定的學習任務;
4、遵守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的管理制度。
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應當在不影響正常教育教學活動的前提下,積極參與當地的社會公益活動。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為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監護人接受教育提供必要的條件。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配合學校等教育機構對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監護人進行教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2條規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權。 自然人的安全和尊嚴受法律保護。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他人的生命權。 >>>More
公民履行兵役義務主要有兩種形式:
第一種是現役,即加入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 現役公民稱為現役軍人,現役軍人包括士兵和軍官,現役軍人包括應徵入伍者和志願者。 >>>More
智財權是智力勞動成果的所有權,是根據各國法律在一定時期內授予合格的作者和發明人或成果所有者的專有權。 它有兩類:一類是版權(又稱版權、文學產權),另一類是工業產權(又稱工業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