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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是有的。
由於孩子已經成年,都是一家人,他們有權照顧家庭的財務。 但現在在我國很多家庭中,孩子其實沒有權利,也沒有意識去詢問家庭的經濟狀況。
從小學開始,孩子們就有了金錢的概念,知道金錢可以換取他們想要的東西。 但那時候,我們經常給父母錢,很少問家裡的情況,就算我們問了,父母也會認為你是個孩子,知道該怎麼做。
在你成年並上大學之前,你不一定知道你家的財務狀況,財產一直是每個家庭的秘密。
我現在後悔的一件事,就是上大學的時候,我沒有問過家裡的經濟狀況,以至於當家裡出現財務危機時,除了損失之外,我連挽回的機會都沒有。
那時候,就算你想問,父母也不會告訴你。 在他們眼裡,你永遠都是個孩子,什麼都不懂,你只需要好好學習,你不關心其他的事情,如果你堅持問,就會招來父母的責罵。
因此,在這樣的家庭環境中,成年子女不敢問這種敏感的問題。
在我看來,我覺得孩子其實比父母更敏感,他們已經明白了很多道理,也有一種家庭參與感和參與家庭事務的意識。
父母不應該總是把他們的孩子當作孩子,他們可以給你一些建議。 比如我上大學的時候,有個同學建議我爸媽在雄安新區買房,因為上課的時候老師提到了這麼乙個新資訊,我爸媽每天對做生意的資訊並不多。
因此,我認為成年子女有權干涉父母的財務,並幫助進行一些財務規劃和建議。 作為家庭成員,財務不僅僅是父母的事,也是家庭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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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在正常情況下,孩子沒有權利干涉父母的財務,但問題是現在很多老人被騙了,如果是這樣的話,我覺得應該告誡孩子,或者用方法阻止它,而不是盲目管理。
首先,我們來談談被騙的兩位老人。
首先是我爸爸,我是乙個從來不會干涉父母財務的人,他們花自己的工資,想買什麼就買什麼,喜歡就去**,看到他們過上這樣別緻的退休生活,我更樂意。
但我記得有一天晚上回父母家吃飯,爸爸很生氣很著急,我問媽媽在幹什麼,媽媽說,我不知道,好像有一筆錢是轉不來的。 我過去問他,他很生氣,以為我負責他的錢,罵了我一頓。 後來才知道,那天他被催促把3萬元轉給乙個**。
後來,我打電話給**我丈夫,我丈夫打電話給**客服,我們得出結論,一定是被騙了,我丈夫剛好去北京出差,就按照上面的位址去看了,根本就沒有這樣的公司。
回來後,我和老公帶爸爸去報警的時候,爸爸還在說**,說不行,人家一定是遇到困難了,可是被警察訓斥了一頓,他真的覺得自己被騙了。
所以,從那以後,我就和媽媽一起管理他的錢,不讓他隨便拿那麼多錢,這也是一件無奈的事情。
另乙個是我朋友的媽媽,乙個農村人,沒有退休工資,靠幾個孩子生活,卻被乙個賣了幾萬塊錢的保健裝置的人忽悠了,我朋友當時已經很鬱悶了,因為她真的不知道怎麼跟媽媽解釋這個問題, 因為她自己賣的是醫療裝置,她知道這些東西的利潤是離譜的。
所以,我認為有這樣的問題,我們應該處理它。 如果沒有這樣的問題,那麼父母就是父母的,你無法控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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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權利! 甚至父母也有權做出自己的選擇。 除非父母同意,否則兒童無權干涉。 尤其是既然我們的父母辛辛苦苦養育我們,他們就有權選擇如何花錢,讓自己的餘生更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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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父母處於正常狀態,我覺得沒有權利干預,如果父母感到困惑,孩子可以充當監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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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認為這是幹的,畢竟這是你父母的財產,而不是你的財產,你必須知道該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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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無權干涉父母的財產,父母有權自由分配自己的Bright Oak財產。 公民的合法私有財產不得侵犯,私有財產受法律保護,任何人不得干涉,即使是親生子女也不行,也無權干涉父母財產的處置。 公民的個人財產,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儲蓄、生活用品、文物、圖書館、森林、牲畜和法律允許的生產資料以及其他合法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私人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占、掠奪、毀壞。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13條. 公民的合法私有財產是不可侵犯的。
國家依法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權和繼承權。
國家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徵用或者徵用公民的私有財產,並出於公共利益的需要給予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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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孩子不能干涉父母的財務,父母有處置自己財務的自由,孩子應該自己奮鬥,得到自己想要的一切,不出賣大廳就是通過占有父母財務的方式,父母努力把孩子拉起來,如果他們不回到父母身邊, 他們會對不起他們的父母,他們會做得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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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無權干涉父母的財務,但只剩一方,子女有權分享另一方的財產,如有遺囑,按遺囑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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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這不能,他們只能提出建議,不管他們聽不聽,他們的孩子無權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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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無權干涉父母的財務,這是他們自己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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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除非你明白野父母沒有能力照顧自己!
否則,這種行為會受到上天的懲罰,這種大喊大叫的孩子,以後一定會落得終身殘疾和長壽的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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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當然不能,你只能勸阻你做事,不要自律,我只能這麼說,你不能干涉太多,地方必須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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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成年人都有個人財務,其他人無權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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侄女一定不能說出父母的財務狀況,但如果財務狀況與自己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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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們可以發表自己的意見! 至於父母接受與否,那是他們自己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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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想說干涉的可能性不大,你只能給出建議,他們聽不聽是他們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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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條 養老以居家為本,家庭成員應當尊重、愛護、照顧老人。
第十四條 贍養人應當履行為老年人提供經濟支援、日常照料和精神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贍養人是指老人的子女和其他依法有義務贍養老人的人。 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第十五條 撫養人應當保證患病老人得到及時的照料和照顧; 對有經濟困難的老年人,應提供醫療費用。 對不能自理的老年人,由照料人承擔照料責任; 不能親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人的意願委託他人或者養老機構照料。
第十六條 養老人應當妥善安排養老者住房,不得強迫老人住、搬到條件差的養老院。 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侵占老人擁有或者租用的房屋,不得擅自改變產權或者租賃關係。 看護人有義務維護老年人擁有的住房。
第十七條 養育人有義務耕種或者委託他人耕種老人承包的田地,照料或者委託他人照料老人的森林和牲畜,收益歸老年人所有。
第十八條 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要,不得忽視或者忽視老年人。 與老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經常探望或問候老人。 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保障撫養人請假探親的權利。
第十九條 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 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的,老人有權要求贍養人支付贍養費。 照料者不得要求老年人從事超出其能力範圍的工作。
第二十條 經老年人同意,贍養人可以簽訂履行贍養義務的協議書。 贍養協議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規定和老年人的意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六十七條 【父母的撫養義務和撫養子女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權要求父母支付子女撫養費。 父母不履行撫養成年子女的義務,或者沒有工作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有權要求成年子女承擔贍養費。
第一百零七十四條 【祖父母之間贍養、贍養的義務】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對父母離家出滅或者父母無力贍養的未成年孫子女,有贍養義務。
有能力負擔的孫子女有義務贍養已經去世或子女無法撫養他們的祖父母。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條 拒不贍養老人、少年、病症或者其他負有撫養義務的人,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本條是對遺棄罪的具體規定。
以上就是“扶養老人有哪些法律規定”的相關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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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親愛的,我正在詢問法律諮詢代課老師,我很高興為您解答! 子女無權干涉父母的財產,私有財產受法律保護。 沒有人可以干涉!
即使是親生子女也無權干涉其父母財產的處置。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三條規定,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私有財產。 私有財產受法律保護,任何人都不能干涉,即使是親生子女,他們也有權干涉父母財產的處置。
親愛的,希望我的對你有所幫助,祝你生活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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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未成年人的財產和人身不受侵犯是父母的責任,但如果是為了孩子,父母有權干涉孩子的財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十八條 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職責,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合法權益,除被監護人利益外,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
監護人依法行使監護權,受法律保護。
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責任; 給被監護人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者單位的申請撤銷監護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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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民法通則》規定,“年滿十八周歲,能夠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 年滿十六周歲但未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應當認定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 “你現在應該還在學習,所以從法律上講,你是乙個民事行為能力有限的人。
所以你父母的所作所為並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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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好像在我同學身上就存在,說白了,你才15歲,一點經濟都沒有**h@l%q,你怎麼可能真的把錢當成自己的錢,你爸媽不讓你買,主要是因為怕你腦子發燙, 一時衝動買,以後後悔,買東西要注意“物有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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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法律上講,你是乙個民事行為能力有限的人,你的父母沒有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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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沒有財產,你是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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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無權干涉子女的財產,子女的合法私有財產不受侵犯。
6.《憲法》對保護公民私有財產有何規定?
1)公民的合法私有財產是不可侵犯的。
2.國家依法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權和繼承權。
3.國家可以依法徵用或徵用公民的私有財產,並為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對他們作報償。
請諮詢福建省上杭縣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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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孩子是成年人,你不能干涉,你只能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