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法問題

發布 教育 2024-02-14
6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是的。 A是普通合夥企業。 因此,根據《合夥企業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合夥企業在合夥經營期間發生虧損的,應當先以其全部資產清償債務。

    第三十九條規定,合夥企業不能清償債務的,合夥人應當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四十條規定,合夥人因無限連帶責任,其還款額超過合夥企業利潤分配和損失分擔的,超過合夥企業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額的, 應當按照合夥協議的規定辦理;合夥協議未約定或者協議不明確的,由合夥人協商決定; 協商不成的,合夥人按照實收出資比例分配、分攤; 出資比例無法確定的,由合夥人平均分配、分擔。 合夥協議不得規定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夥人或部分合夥人承擔全部損失。

    如果規定了其分擔損失的比例,則有權向其他合作夥伴追償。

    A公司資不抵債,申請破產。 A公司現有資產共計2000萬元。 為了順利分配財產,需要請中介機構管理破產事務,需要花費80萬元。

    A公司還欠國家稅200萬元,欠職工工資福利和勞保費用500萬元,欠銀行600萬元(含2000萬元),其中400萬元抵押,其餘200萬元未抵押。 欠其他公司和個人1500萬元。 此外,在破產前一年,A公司曾公開承諾向一家孤兒院捐贈200萬元,但一直沒有兌現。

    基於這種情況,請根據我們的破產法為本公司解決這些費用或債務。

    公司申請破產後,應當依法審查情況,確認符合立案條件,即依法裁定破產程式。 然後依法組建清算小組,公布債權申請,召開債權人會議,審查債權人資格,通過分配方案按照法定秩序償還債務。 根據《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的規定,破產財產在優先償還破產費用和公益性債務後,應當按一定順序清償其他債務。

    然後,在優先分配80萬元破產費用後,破產財產按以下順序償還:1、破產公司拖欠的工資和勞保費500萬元; 2、破產公司欠稅200萬; 3.破產債權。 而且因為剛剛頒布的《企業破產法》明確規定,在債務人的。

    在所有財產中,有擔保債權在擔保物的支付中具有最高優先權,無擔保財產和擔保債權償還後的剩餘財產在支付破產費用後用於破產分配。 因此,《破產法》規定,優先償債權償還後,剩餘的破產財產仍有剩餘,同一優先權的破產債權在償還時,如果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應當按照債權比例平均分配。

    因此,剩下的820萬都還給了銀行,捐贈給了孤兒院,並償還給了其他公司和個人。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2. ABCD股東應承擔連帶責任。 但是,BCD 可以在還款後向 A 追償。

    3、還款順序為:1、銀行抵押債務400元,2、破產費用80元,3、破產人欠職工工資、醫療、傷殘補助和喪撫費、應轉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賠償金500元; 4.國稅200、5、銀行無擔保200、他人債務1500,並質押捐款按比例分配剩餘資產。 請參閱《破產法》的摘錄。

    破產財產在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同債務後,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拖欠職工的工資、醫療、傷殘津貼、喪親費,應當轉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賠償金;

    (二)破產人前款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和破產人所欠的稅款;

    3)普通破產債權人的權利。

    破產財產不足以按同一順序清償債權的,應按比例分配。

    我只看到第乙個問題。

    兩三個問題,你可以新增它們,我會看看。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總結。 經濟法主體之間的差異是指經濟法不同主體之間的差異。 這些差異可能包括法律地位、資產規模、業務範圍、業務模式、業務環境等方面的差異。

    但是,經濟法主體的差異不包括以下內容: 人與人之間的差異:經濟法主體的差異不應受到個人性別、年齡、膚色、宗教信仰、婚姻狀況等因素的影響。

    社會差異:經濟法主體的差異不應受到社會地位、教育水平、教育水平、地理位置等因素的影響。 公平原則:

    經濟法主體之間的差異應當符合法律的公平原則,不得違反法律的公平原則。 人權原則:經濟法主體之間的差異應符合法律的人權原則,不得違反法律的人權原則。

    經濟法問題

    就是這樣。

    經濟法主體之間的差異是指經濟法不同主體之間的差異。 這些差異可能包括法律地位、資產規模、業務範圍、業務模式、業務環境等方面的差異。 但是,經濟法主體之間的差異不包括以下內容:

    人與人之間的差異:經濟法主體的差異不應受到性別、年齡、膚色、宗教信仰、婚姻狀況等因素的影響。 社會差異:

    經濟法主體之間的差異不應受到社會地位、教育程度、教育程度、地理位置等因素的影響。 公平原則:經濟法主體的差異應符合法律的公平原則,不得違反法律的公平原則。

    人權原則:經濟法主體之間的差異應符合法律的人權原則,不得違反法律的人權原則。

    你好,經濟法D,市場D你好

    你好! 劃分市場,如果行業內只有一家企業,可以劃分為完全壟斷的市場; 如果只有少數大型企業,那就是寡頭壟斷市場; 如果企業數量眾多,可以歸類為完全競爭市場或壟斷競爭市場。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1)連帶責任和無限責任。同時,對其個人財產承擔的賠償責任是無限的。 本案中,雖然李某已經退出合夥企業,但應當對退出款項的債務承擔賠償責任。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1、(1)債權轉讓自甲與丙於6月1日達成協議時生效。 6 月 5 日將對 B 通知 B 時生效。

    根據有關規定,債權人將債權的權利轉讓給第三人的,無需徵得債務人同意,但應當通知債務人。 未經通知,轉讓對債務人無效。

    2)被告對甲的擔保債權也轉讓給丙。

    理由:根據相關規定,擔保權屬於從屬權類別,債權人轉讓該權利的,受讓人取得與債權人權利有關的從屬權,但從屬權專屬於債權人本身的除外。

    3)C可以要求B承擔100萬的付款義務。

    理由:根據有關規定,在債權轉讓中,債務人的意圖不能確定債權轉讓的效力,債權人將債權轉讓通知債務人,債權轉讓對債務人產生效力,債務人需要向受讓人履行清償債務。 因此,如果 B 在 A 通知 B 後仍向 A 履約,則該 A 無法清算,其債務也無法消滅。

    4)乙的主張是否成立。

    理由:債務人對抗原債權人的所有抗辯都可以對受讓人使用,除非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規定。 (在丙能夠接受乙的90萬後,甲可以追究所轉讓債務的缺陷擔保責任。 )

    2、(1)抵押合同於2016年6月1日訂立。 理由:抵押合同的效力從雙方簽訂抵押合同之時算起。

    2)乙可以主張買賣合同無效,乙可以行使電單車的抵押權。

    理由: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支援抵押權人行使抵押權或者確認買賣合同無效的請求。 但是,抵押人清償債務的抵押權消滅,或者受讓人代表抵押人清償債務的抵押權消滅。

    3)本案如何處理:

    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受讓人轉讓抵押權的,抵押權人仍可行使抵押權,但抵押權已登記;取得抵押權的受讓人可以代為清償債務人的全部債務,解除抵押權。 受讓人在還清債務後可以向抵押人追償。

    受讓人明知是抵押權的,該行為損害抵押權人利益的,抵押權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轉讓。 或者受讓人代為清償債務的抵押權,消滅。

    在抵押期間,抵押人經抵押權人同意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提前清償債務或者將轉讓所得款項存入抵押權人。 轉讓價款中超過債權金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債務人應當補足差額。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1.有效。 該法涉及兩個法律問題,即債權轉讓和債務轉讓,債權轉讓需要通知債務人,債務轉讓需要債權人書面同意才有效。

    2.它有影響。 如果C公司不書面同意債務的轉讓,則C公司不再對債務負責。 只有在轉讓後書面同意或同意保證的,才應承擔保證責任。

    3. 抵押也是一種擔保,適用第2條的解釋。

    4、甲不履行應盡債權的,乙可以代為行使應盡債權。 從法律上講,B公司有權代表A公司主張應有的債權。

    5、****對自己的資產負責,現在公司破產了,剩下的錢都追不回來了。 除非知悉股東惡意轉讓財產,否則可能要求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6. 如果抵押有效,則轉售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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