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法概論(金融和經濟學)案例研究! 緊急! 幫助誰知道答案! 謝謝!

發布 教育 2024-02-13
8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首先,我不知道這是哪個專業......學科分類這是民法地役權的一部分,與經濟法有關係......

    1)甲、乙、丙需要證明的是他們損失了5萬元的事實。

    例如,本案中,根據《侵權責任法》第六十六條的規定,因環境汙染而發生糾紛的,汙染者應當承擔法律不承擔責任或者減輕責任,行為與損害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的情形,由汙染者承擔舉證責任。 A、B、C不需要證明化工廠的汙染物排放與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2)甲、乙、丙有權要求丁承擔連帶責任。根據《侵權責任法》第六十八條的規定,因第三人的過錯造成環境汙染而造成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汙染者或者第三人主張賠償。 汙染者作出賠償後,有權向第三方追償。

    你敢聽小課嗎? 不敢,敢多加一點分?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你好,我是自檢者。

    我真想把這道題放在過去的煙源試卷上 你看看吧,我今年1月考過 現在在同乙個例子題裡有這個印象 你去看看吧。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律師答:

    1)公司名稱必須明確是有限責任公司還是股份****,即名稱必須是巨集光實業有限公司;全體股東出資不得低於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30%,明顯低於80萬元; 首先,對乙方的專利技術進行評價,進行正確的估價,然後將專利技術轉讓給公司。

    2)一方擔任合營企業董事長,另一方擔任副董事長,乙方不能同時排除董事長、副董事長;有限責任公司解散的程式為:股東會作出解散決議,公司董事會制定公司解散方案,公司依法清算,不能直接解散。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案例 1

    1、公司名稱:巨集光實業公司變更為“巨集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責任)公司”。

    《公司法》第八條:依照本法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必須註明有限責任公司或公司名稱中的****字樣。

    2. 貨幣捐款至少需要 900,000 (300*30%)

    《公司法》第二十七條:全體股東出資不得低於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30%。

    3.(1)對財產進行評估和驗證。

    2)依法辦理產權轉讓手續。

    3)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核實並出具證書。《公司法》

    案例2】1、“協議已更正”錯誤,應予登記(本文是我個人認為lz不必採納的,實在記不清**好像看過相關規定,可能是公司法解釋三、餓了。 對不起撒謊)。

    2、“德國公司以專利技術價格投資40萬元”是錯誤的,至少需要投資50萬元。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第四條:在合營企業的註冊資本中,外資合夥企業出資比例一般不低於25%。

    3、“巨集光公司任命董事長、副董事長”,錯誤,董事長、副董事長不得由巨集光公司任命,一方必須為德國公司。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第六條:合營企業應當設立董事會,董事會的組成由合營企業協商在合同和章程中確定,由合營企業當事人任命和更換。 董事長、副董事長由合營各方協商確定或由董事會選舉產生。

    中外合資企業之一擔任董事長的,另一方擔任副董事長。 董事會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對合資企業的重大事項作出決定。

    4、“董事會一致決定公司解散”,公司解散只能由股東大會決定。

    《公司法》第三十八條 股東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九)對公司的合併、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形式作出決議;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1.有效。

    購買當天,張某身體健康,因此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法律關係由主體、客體和內容三個要素組成。

    法律關係主體是指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行為人,本案中,買賣雙方發生關係時,買受人雙方都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因此是本案主體。

    法律關係的客體是指權利和義務所針對的客體,在本例中為電視。

    在這種情況下,法律關係的內容是電視的所有權。

    2.(1)王、張兩位高階技師,以自己的特殊勞動技能投資股份,相當於6萬元,這裡是不正確的。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得以勞務、信貸、自然人名義、商譽、特許經營權、擔保財產等形式出資。

    新公司沒有主管是不對的。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應當設立監事會,監事會成員不少于三人。 股東人數少或規模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有一到兩名監事。 這意味著必須有乙個主管。

    2)不是很清楚。不要愚弄你。 我會告訴你我所知道的。 以非貨幣性資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產權轉讓手續。 轉移程式一般應在6個月內完成。

    (三)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發現為設立公司出資出資的非貨幣性財產實際價值明顯低於公司章程規定的實際價值的,應當轉交給出資的股東補足差額, 公司成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在這個例子中,趙必須補足差額,如果趙沒有錢,除趙以外的14名股東將在成立時承擔連帶責任。

    3.A公司的業務員因重大誤會而提起民事訴訟。 因此,它是可撤銷的。

    4.(1)減少註冊資本是有限責任公司的專項決議。 應徵得代表所有 2 3 表決權的股東的同意。 所以情況不對。

    2)公司減少註冊資本後,不得低於法定最低限額(即30,000)。這種情況<3,因此是不正確的。

    3)公司減少註冊資本的,應當自公告之日起45日後申請變更註冊。本案的判決被改變,因此是不正確的。 為什麼是第45屆?

    讓我告訴你這個過程。 根據規定,公司應當自決議(合併、減資)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並在30日內在報紙上刊登公告。 債權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可以在收到通知後45日內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擔保。

    這就是為什麼有 45 天的時間。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除某些有權搜查的人外,任何人不得搜查他人的屍體,除非通過法律程式。 因此,超市的行為是非法的。 因此:

    法院會支援學生的請求,超市肯定會輸掉官司,但賠償不會太高。 (如果同樣的事情發生在美國,超市可能會倒閉)。

  7.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正確答案】(一)根據《合夥企業法》的規定,合夥企業的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按照合夥協議的規定辦理;合夥協議未約定或者協議不明確的,由合夥人協商決定; 協商不成的,合夥人按照實收出資比例分配、分攤; 出資比例無法確定的,由合夥人平均分配、分擔。

    2)合夥企業與果農簽訂的水果銷售合同和與銀行簽訂的貸款合同為有效合同。

    根據合夥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對合夥人履行合夥事務、對外代表合夥企業的權利的限制,不得針對不知情的善意第三方。 本案中,雖然合夥人A、B、C在合夥協議中約定“凡超過5萬元的經營,均須經甲、乙、丙一致同意”,但該協議對善意的第三方(果農、銀行)無效,因此水果買賣合同和貸款合同有效。

    3)合夥企業與銀行簽訂的卡車抵押合同,在效力上應視為成立但無效,銀行在債權未償還的情況下,不能主張對卡車的抵押權。根據擔保法律制度的規定,抵押人以車輛作為抵押物的,抵押人應當在車輛登記部門登記抵押,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本案中,合夥企業雖然與銀行簽訂了以卡車為抵押的抵押合同,但未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卡車抵押合同未按照上述規定生效,抵押權的行使以存在有效的抵押合同為前提, 因此,由於抵押合同尚未生效,銀行無法行使抵押卡車的抵押權。

    (四)債權銀行、合夥企業趙某、錢某同時對合夥企業行使債權的,按比例按合夥企業財產償還;對於不足的部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因為,一是銀行與合夥企業之間的卡車抵押合同尚未生效,因此認定銀行對合夥企業的債權屬於無擔保普通債權,不具有優先還款的效力; 二是按照合夥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合夥企業的債務應先以其全部財產清償; 合夥企業資產不足以清償到期債務的,各合夥人應當承擔無限連帶償債。

    注:本問題(四)涉及《擔保法》的相關內容。 根據《擔保法》的有關規定,當事人對依法規定需要登記抵押的財產進行抵押的,應當向有關部門登記抵押,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通過這個問題,建議大家關注企業法與其他法律相結合的綜合問題。

  8.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最後乙個問題的分析:

    1) 甲的主張不能成立。根據《合夥企業法》的規定,退出合夥人對退出合夥前與其他合夥人發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因此甲對退出前發生的銀行貸款的償還負有連帶責任。 B的主張是站不住腳的。

    根據《合夥企業法》的規定,合夥人之間關於債務分擔的約定對債權人不具有約束力,因此乙方關於按約定比例償還債務的主張不能成立,應當對銀行貸款的償還承擔連帶責任。 投訴人的說法是站不住腳的。 根據《合夥企業法》的規定,如果您成為勞動出資的合夥人,您還應承擔合夥人的法律責任,因此C也應對銀行貸款的償還承擔連帶責任。

    丁某的主張不能成立。 根據《合夥企業法》的規定,新合夥人對入夥前發生的債務負有連帶責任,因此D對入夥前發生的銀行貸款的償還負有連帶責任。

    2)根據《合夥企業法》的規定,合夥企業所欠的銀行貸款應首先由合夥企業的財產償還,當合夥企業的財產不足以償還時,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B、C、D在合夥企業解散時不清償債務而分配財產,屬違法、無效的,合夥企業取得的財產應全額返還; 歸還的財產首先用於償還銀行貸款,不足以償還的部分由甲、乙、丙、丁三連帶承擔無限期連帶還款責任。

    3)銀行貸款還清後,甲、乙、丙、丁按內部約定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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