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乙個朋友被無故解雇了,我可以起訴工廠嗎?

發布 社會 2024-02-08
8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是的! 您只需要證明您的朋友在沒有合同的情況下工作! 如果你是打工(一般稱為小時工),你不能起訴,如果沒有,你可以起訴,只要你有在這個工廠工作的證據,比如工資單等,起訴他,這樣工廠就可以補上你從08年1月開始的雙倍工資,並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

    如果他不想簽訂合同終止你的勞動關係,他也會支付額外的補償金和補償金,根據你在工廠工作的時間確定,賠償金是賠償金的兩倍。 只要你有相關人員證明你在那家工廠工作,你就沒問題。 然後是你提供的資訊是否屬實,如果屬實,你可以要求工廠賠償你兩個月的工資。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是的,你可以有工資單,或任何公司的單據,證明你在那裡工作。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這取決於情況,你必須有足夠的證據證明你在那家工廠工作,如果沒有人力和物證,那麼你只能認為自己倒霉......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為什麼我沒有得到它?

    你說你的朋友被無緣無故解雇了? 那個“她”是誰?

    把你的工作交給“她”去做? 這意味著“她”沒有被解雇,但你被解雇了? 這和你的朋友有什麼關係?

    要解雇你,為什麼要邀請“她”的親戚? 複雜!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如果您沒有工資單,也可以使用考勤證明或個人身份證。

  6.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去勞動仲裁部門。

    實在不好,法庭見!

  7.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私營加工廠無故解雇員工,沒有簽訂合同。 他還說我應該去勞動局。

    勞動案件可以自己處理,後悔在手也可以贏,而且勞動仲裁是完全免費的,希望我的能幫你解決問題,勞動爭議、勞動仲裁大家可以嗨我! 1、因用人單位先違法,離職後可立即書面離職,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拖欠的工資、押金、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最長11個月)、加班工資等; 從離職時間算起,勞動仲裁的訴訟時效為一年! 2、前提是有證據證明勞動關係!

    例如,帶有公司名稱、工作證或工作證(最好加蓋公章)、工資卡、工資單、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費記錄、同事證言(辭職和在職均可)、錄音錄影或其他帶有您姓名和公章的檔案(包括加蓋公章的工作證), 社會保險繳費記錄、印有本人姓名和公章的檔案,其中乙份足以證明勞動關係)、用人單位儲存的裴兆公的正式工資、出勤情況等證據,應當按照“倒證原則”執行。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3、申請勞動仲裁很簡單:帶上勞動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影印件、相關證明、工商登記資料,然後去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辦案! 立案後,你去找乙份新工作,你不會耽誤任何事情!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的,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關係成立,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以下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二倍。 第四十七條 按照勞動者在單位工作年限和滿一年乙個月的工資,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8.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總結。 <>

    從法律角度分析<>

    如果工廠不簽訂合同,你可以起訴你被解雇。 可以起訴他,具體如下: 1、用人單位拒絕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賠償勞動者雙倍工資。

    2、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一年內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了無限期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無限期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向勞動者支付月薪的兩倍。 3、用人單位拒絕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後解雇勞動者的,應當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屬於違法解雇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如果工廠不簽訂合同,如果我被解雇了,我可以起訴嗎?

    從法律角度分析<>

    如果工廠不簽訂合同,你可以起訴你被解雇。 可以起訴他,具體如下: 1、用人單位拒絕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賠償勞動者雙倍工資。

    2、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一年內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 在這種情況下,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自無限期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月薪的兩倍。 3、用人單位拒絕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後解雇勞動者的,應當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屬於違法解雇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草案)實施條例》第六條規定,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應當支付雙倍工資,最高限11個月,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內未簽訂勞動合同的, 雙方視為訂立無限期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不能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應當給予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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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個回答2024-02-08

這種感覺是相互的。 有時候不要太過約束別人,既然他(她)不愛你,他就無法選擇你,所以你要冷靜放手,讓他(她)自由選擇。 讓他或她覺得你其實很通情達理。 >>>More

45個回答2024-02-08

有些事情一旦做完就再也回不去了,就算你很好,但這個傷疤會一直存在,這個傷疤在以後的關係中總會被提及,這就是折磨。 放開那個女孩! 您也可以更改它。

8個回答2024-02-08

不要選擇逃跑。

我相信你忘不了,他也忘不了。 >>>More

10個回答2024-02-08

答案是肯定的,211所重點大學從門檻上,肯定比一般大學要好,現在很多大企業,單位招人的最低門檻是985 211,你進不去,只是和別人不在同一起跑線上。 當然,後期的發展要看個人的努力和合適的時間地點,但有了好的平台,成功的概率會大得多。

18個回答2024-02-08

當你這樣做時,不要建造那麼大。 當然,這樣做會很慢。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