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的英國普通法著作《英國法律與習俗》是誰寫的?

發布 歷史 2024-02-27
3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我選擇格蘭威爾。

    該書原名為《論英格蘭王國的法律和習俗》,編纂於亨利二世統治後期,寫於 1187 年 11 月至 1189 年 7 月之間。 本書在英國法學史上占有極其重要的歷史地位,作為英國法學最早的經典著作,它相當成功地實現了對亨利二世法律改革勝利成果的理論總結和總結,為建立中世紀以來歐洲第乙個民族國家法律體系做出了貢獻, 並向後世展示了新生普通法的基本特徵,正如英國法律史學家羅伯遜先生所說:“當時的歐洲,沒有乙個國家編纂任何習慣法,也沒有任何試圖將法律固定下來。

    這是通過大法官格蘭維爾在1181年編纂的《英格蘭王國法律和習俗論》中首次實現的。 ”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簡要描述英國法律鏈成為法律淵源的主要構成條件。

    檢視答案分析 【正確答案】只有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習慣才能被引用:(1)古代; (2)合理性; (3)確定性; (4)強制性; (5)不間斷。 (p154)

    答案分析是指滲透]。

    本題知識點:英國法律淵源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關於近代早期英國的法律、司法和社會秩序問題,給出如下:

    在近代早期的英國區,村民們在各種交流形式的基礎上形成了互惠關係,形成了乙個複雜的社會權力網路,包括中產階級和權力核心圈子中的邊緣化群體,以及具有不同司法狀況的“第三群體”。

    當時,英國的民族法律橡子受制於草根微觀政治,這導致了每個地方的權力格局的形成,這種格局是由當地的社會權力網路決定的。 國家法律已經界定了不情願的罪行,但在執法階段,農村社群有相當大的自由裁量權。

    中產階級將擔任鄉村警員、教堂管理員、窮人監督員、公路測量員等,他們負責在基層執行國家法律。

    英國近代史是乙個學術積累深厚的領域,要尋求學術突破是相當困難的,“資訊國家”的視角具有鮮明的學術前沿色彩,因此本報告具有創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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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個回答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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