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患者結婚生子是否違法?

發布 社會 2024-02-08
8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精神病患者不准結婚的事實,應在登記時處理,一旦登記,婚姻即告有效,沒有懲罰性的法律規定。

    法律之所以禁止精神病患者結婚,是因為他們害怕這種情況發生。 一旦遺傳因素導致下一代發育不良,受苦的就是整個家庭。 你看似是乙個可憐的家庭,但實際上他們才是造成自己悲劇的人。

    即使你知道你有精神病,你為什麼要嫁給他? 我不會分析這其中的經濟因素。 父親知道兒子有精神病,執意要幫他結婚,無非是傳家傳承的舊觀念,結果不僅傷害了乙個女人,還留下了兩個孩子,最後連自己都成了悲劇,這是別人強加給他們的嗎?

    老天爺只想懲罰自己兒子乙個人,卻因為父親的緣故,讓六個人一起慘不忍睹,所以在我看來,沒有什麼值得同情的,要想幸福,首先要有幸福的觀念和思想,否則只能害人害自己。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如果是雙方同意的,就不是犯罪。 精神病人也是人,他也享有正常人的權利。

    婚; 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1.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2. 患有麻風病或其他醫學上認為不適合結婚的疾病。

    但我不認為有適用的懲罰法律,所以只能說它在道德上是應受譴責的。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如果不是兒媳婦買了......如果是雙方同意的,就不是犯罪。精神病人也是人,他也享有正常人的權利。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婚姻是幸福的,我們每個人都想擁有幸福的婚姻。 但在追求幸福婚姻的過程中,各種意想不到的因素會讓你的婚姻變得不幸福和幸福。 ......例如,如果結婚後發現對方有嚴重的精神疾病,就會給自己帶來嚴重的傷害。

    這種情況是否屬於欺詐婚姻,以及如何處理,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考慮。 ......具體來說,它包括三種情況:如果對方事先不知道自己有精神疾病,則不被視為欺詐婚姻,如果對方知道自己患有精神疾病,則屬於欺詐婚姻,在發現對方患有精神疾病後可以選擇離婚。

    1、如果對方事先不知道自己有精神疾病,就不算欺詐婚姻。

    關於建立欺詐婚姻的條款沒有受到評判,這是故意犯下的。 ......因此,如果對方事先不知道自己有精神疾病,就不是欺詐婚姻......但是,如果對方在結婚前沒有去做結婚檢查,他將無法及時發現自己的精神疾病,而對方此時也有過錯,他也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2、對方明知自己有精神疾病,卻選擇結婚,屬於欺騙婚姻的行為。

    如果對方明知自己有精神疾病,卻隱瞞情況而與他結婚,這種行為是明知故犯,是婚姻出軌行為。 ......此時,對方明顯有過錯,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至於如何追究對方的責任,則需要依法依規落實。

    3、如果發現對方有精神疾病,可以選擇離婚。

    結婚後發現對方有精神疾病,可以選擇離婚......這是您依法依規享有的權利,您當然可以依法依規做出選擇,保障自己的權利。 ......而且,如果發現對方有精神疾病,雙方的關係會受到嚴重影響,這本身就已經符合相關規定,可以以此為由提出離婚。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精神病人可以結婚 精神病人不是絕對未婚。 但是,在病情痊癒或穩定一段時間後,在婚前,要向配偶明確說明,取得對方的理解,這樣才能在婚後更好地照顧和照顧對方。 為了不影響夫妻生活,增加雙方的心理壓力和精神痛苦。

    此外,從遺傳學的角度來看,兩個精神病患者的後代極有可能發展為遺傳精神病患者。 因此,精神病患者的婚姻應謹慎對待。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37 02條 以錄音、錄影形式立下的遺囑,應當由二人以上見證人見證。

    立遺囑人、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影中記錄純潔老人的姓名、肖像以及年、月、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45條.

    親屬包括配偶、血親和姻親。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孫子女和孫子女是近親。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同住的近親是家庭成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48條.

    禁止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通婚。

  6.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根據中國《婚姻法》第5條,“一男一女結婚必須完全自願。 這一規定明確了婚姻雙方必須具備的實質性要求之一:男女雙方都應有能力判斷和表達他們對婚姻的意圖。

    這其實是一種能力的兩個方面:一是當事人能夠獨立、正確地判斷婚姻的法律性質和婚姻登記的法律意義; 二是能夠正確表達與對方結婚的意義。 由於婚姻登記機關判斷當事人是否主觀、完全自願,不能正確表達結婚意願的精神病患者不符合第五條規定的實質性條件。 其次,我國《民法通則》規定,民事法律行為主體必須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具有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且不能依法獨立實施的民事行為無效。

    婚姻是一種民事行為,其中雙方確立了民事權利和義務,男女雙方都必須具有足夠的民事行為能力。 因此,乙個完全喪失了識別自己行為能力的嚴重精神病患者是不能結婚的。 至於不能完全認清自身行為的精神病患者是否可以結婚的問題,從尊重和保護精神病患者權益的角度出發,如果當事人能夠基本判斷婚姻的法律意義,能夠正確表達自己的意願,並且其監護人也同意, 他們應該被允許結婚,反之亦然。

    《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時,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有永久居留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中國公民與中國大陸外國人結婚,或者大陸居民與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或中國大陸華僑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大陸居民有永久戶籍的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7.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我國婚姻法規定,患有精神疾病的人可以結婚,但必須經過醫生檢查,確認他是否有能力實施婚姻行為。 如果婚姻行為不能進行,那麼鏈條就不能結婚。 如果精神病發生在婚後,則需要按照法律程式進行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繼承法》,患有精神疾病的人可以結婚,但需要由醫生評估,以確定其是否具有實施婚姻行為的能力。 如果不能執行婚姻行為,則不能進行婚姻。 這意味著只要醫生確定患者有能力結婚,他或她就可以結婚。

    但是,如果精神疾病直到婚後才出現,則需要按照法律程式進行處理。 一般情況下,如果一方患有精神疾病,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離婚申請,法院會根據事實和法律決定是否支援離婚。 此外,如果其中一方在離婚訴訟中患有精神疾病,可能會影響訴訟的進行。

    因此,法院在受理此類案件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安排評估員對患者進行評估。

    如果乙個精神病患者被醫生判斷為有能力實施婚姻行為,但另一方不同意結婚,會發生什麼? 如果精神病患者被醫生判斷為有能力進行婚姻行為,但另一方不同意結婚,則該婚姻不能是強制性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自願結婚原則是建立婚姻關係的基礎。

    如果任何一方不同意婚姻,婚姻就不能締結。

    我國法律明確界定了精神疾病對婚姻關係的影響。 如果婚姻在精神疾病之前就已經存在,則婚姻應繼續; 如果您患有精神疾病且沒有民事行為能力,您可能不被允許結婚。 如果精神病患者仍具有民事行為能力,他或她可以結婚,但須符合適當的法律程式和當局的要求。

    此外,由於精神疾病會導致離婚,如果出現因精神疾病而離婚的案件,則應依法進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七條:患有精神疾病,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不得結婚。

  8.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精神病可以結婚。 在病情痊癒或穩定一段時間後,在婚前,要向配偶明確說明,取得對方的理解,這樣才能在婚後更好地照顧對方。 為了不影響夫妻生活,增加雙方的心理壓力和精神痛苦。

    此外,從遺傳學的角度來看,兩個精神病患者的後代極有可能患有遺傳性精神疾病。 因此,精神病患者的婚姻應謹慎對待。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53條.

    一方患有嚴重疾病的,應當在婚姻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 對方不實話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宣告婚姻無效。 解除婚姻的請求應當在知道或者應該知道撤銷理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1051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a) 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家庭關係;

    3)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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