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孟德斯鳩:社會精神與法律

發布 文化 2024-02-27
6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1. 孟德斯鳩是一位歷史學家,他總結了歷史上和現實中各個民族的規律。 他將法律的不同原因歸納為民族性格、政治體型、地理和氣候條件等因素,這些因素的總和就是他所說的法律精神。 然而,我們應該注意到,孟泰斯爾·德斯鳩提到的佛法精神不僅是經驗事實的概括,更重要的是理性的原則。

    正如他在解釋他的方法時所說。

    2.他所建構的原則是當時流行的自然法概念,他的美化法哲學的特點是解釋自然法的理性基礎及其在社會政治中的應用。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蒙特斯的經典著作《論法僕的精神》中使用的主要方法是( )a經濟分析方法。

    b.社會調查方法。

    c.價值分析方法。

    卜邦D比較分析方法。

    請參閱答案解釋。

    正確答案] d

    答案分析]孟德斯鳩以東西方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為比較分析的物件,寫了一部不朽的比較分析著作《論法律的精神》。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其實是指法律之間的關係,包括法律與自然、社會、制度、種族、習俗、土地、氣候、上位法、古法等一切客觀條件的關係。 所有這些關係的集合和總結,就是法的精神。

    在書中,孟德斯鳩詳細闡述了君主制、專制主義和共和主義的基礎,以及不同國家和民族的特殊性。

    例如,君主制的統治基礎是榮譽; 專制國家的統治是建立在恐懼的基礎上的; 共和制國家就是法律。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他倡導法治,強調法治的重要性,指出法律是乙個國家調整和控制政治、經濟、文化事務的最有效、最正當的途徑; 法律是推動社會進步的重要保證,也是規範人與人之間、人與社會之間、預防和制止道德規範的重要保障; 法律也是人類進步的象徵,是統治階級表達其統治宗旨的重要體現。 以上是我個人對這個問題的一些看法,畢竟層次有限,希望大家指出並修改不足之處。

    謝謝--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這是乙個相對重要的想法。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孟德斯鳩,1689-1755)是18世紀法國著名的啟蒙思想家,法國大革命的先驅,歐洲家庭的創始人,尤其是政治制度的創始人,理性自然法,即古典自然法的主要代表。孟德斯鳩的著作非常豐富,包括《波斯人的書信》、《論羅馬興衰的原因》、《論法律的精神》等。 《論法的精神》是孟德斯鳩政治法學理論的最高成就,也是古典自然法的代表作,對人類法律文化產生了長期的歷史影響。

    伏爾泰稱鄭素智為“理性自由的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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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個回答2024-02-27

在法國,孟德斯鳩通常被稱為社會學先驅。 但孟德斯鳩是一位社會學理論家,阿隆說。 “律法的精神”涉及道德、意識形態、法律和政治制度。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