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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由夫妻共同擁有和承擔,一般為一分半,夫妻共同財產按照男女平等原則分配, 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為無辜者著想。
在離婚案件中,當一方起訴另一方承擔連帶債務時,如果另一方不接受,法院的一般看法是,由於債務與外人有利害關係,只有在外人參與後才能查明事實,債權人應直接向債務人主張, 而當債權人主張債務時,一方可以一起處理,因此在離婚訴訟中不會處理。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一方名義欠下的債務,原則上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非法債務除外,賭博或違法犯罪行為所欠債務不受法律保護,或者應由債務人自行承擔),由夫妻共同清償。 但是,如果配偶一方能夠證明該債務確實是欠債務人的個人債務,則未婚方可以反對債權人的索賠。 屬於個人債務主要有兩種情形,一是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該債務為個人債務; 另一種是《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
《婚姻法》第十九條第3款規定,“夫妻雙方約定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歸對方所有,夫妻對外欠債為第三者所知的,應當清償夫妻的財產”。
借款人被認定為夫妻債務後,無法證明該款已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的,還款方可以另行提起訴訟,要求借款人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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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債務是原配偶一方的個人債務,即使債務是在婚姻存續期間產生的,離婚後仍應由個人償還債務,法院只能將個人指定為被告並命令其承擔還款。 債務為連帶債務的,債務責任由一方或雙方根據離婚方式和債務約定或者約定確定。 當債權人起訴債務人償還債務時。
法院對離婚案件中共同債務的分攤作出判決的,應當以判決意見確定由誰來償還連帶債務,即原夫妻一方承擔債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89條 離婚時,夫妻雙方的連帶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共同財產不足以清償或者財產為對方所有時,雙方應當協議解決;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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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如何分割債務,取決於雙方協商的結果,夫妻雙方的連帶債務必須經債權人約定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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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離婚後,債務可以分割,一方的個人債務由個人償還,夫妻雙方的連帶債務由夫妻雙方償還,但共同債務協議不具有外在效力。 法律規定,夫妻雙方應當通過以下方式承擔連帶債務:
首先,由共同財產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以清償或財產歸對方所有,雙方約定清償;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4條 夫妻共同簽署或者夫妻一方共同表示意向所承擔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續期間以自己名義為家庭日常需要而承擔的債務, 是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自己名義產生的超過家庭日常需要的債務,不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 但是,債權人可以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和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的共同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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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離婚債務的分割是:夫妻共同簽署的債務或夫妻一方事後確認的共同意願,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續期間以夫妻雙方名義為家庭日常需要而產生的債務, 屬於夫妻雙方的連帶債務。
離婚時,夫妻雙方的連帶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共同財產不足以清償或者財產為對方所有時,雙方應當協議解決;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6條 夫妻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向,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共識。
第一百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提出離婚請求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關係確實破裂,調解失敗,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不成的,應當准予離婚:
1)重婚或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屢次傳授的惡習的;(四)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兩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離婚,雙方分居滿一年,一方當事人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百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承擔部分或者全部子女撫養費。 應承擔的費用數額和期限長短由雙方約定;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中原定金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百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應當依雙方協議處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婦女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丈夫或者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和管理中享有的權利和利益,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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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債務應通過協商進行分割,但協商的結果只在夫妻之間有效,即即使約定債務由一方償還,債權人仍然可以要求任何一方在離婚後償還。 如果雙方無法協商出有效的結果,法院將就如何分割共同債務作出判決。 個人債務仍由個人償還,對方不承擔償還責任。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1089條規定,離婚時,夫妻雙方的連帶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以償還或者財產單獨擁有的,應當以雙方協議方式償還;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處櫻花停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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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離婚後如何分割債務。
在離婚的情況下,配偶所欠的債務包括配偶的共同債務和配偶一方的個人債務。 在連帶債務的情況下,即使雙方離婚,也應共同清償。 具體有三種型別:
1)如果雙方的共同財產足以清償共同債務,則共同財產用於清償共同債務,剩餘財產應由雙方平均分配。
(二)共同財產不足以清償共同債務的,雙方應當約定清償,約定不成的,由法院判決。
3)無共同財產的,債務應當由雙方約定清償,約定不成的,仍由法院判決。如果丈夫或妻子一方死亡,尚存的配偶應對婚姻期間發生的連帶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離婚時如何分擔債務。
在連帶債務的情況下,一般由夫妻雙方共同償還。 但是,如果是夫妻一方的個人債務,債權人只能要求債務人的丈夫和妻子歸還,不能要求夫妻共同承擔債務
1、債權人和債務人明確約定該債務為個人債務。 例如,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的借款協議明確約定債務人獨自承擔債務履行責任的,視為債權人放棄了要求債務人及其配偶償還債務的權利。 但是,書面協議中債務人只有乙個債務人簽字的,協議未明確約定債務人單獨承擔債務履行責任的,債務人及其配偶應當共同承擔債務。
2.《民法典》第一百零六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 即:“夫妻雙方約定婚姻關係期間取得的財產歸對方所有,第三人知悉夫妻對外欠債的,應當償還夫妻擁有的財產”。
債務人及其妻子應證明對第三方的這種知情。
3.婚前個人債務由個人承擔,除非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的婚姻生活,例如證明貸款用於購買夫妻聯居、婚房裝修、 婚禮費用、夫妻共同購買家電和貴重物品、債務人配偶**的疾病**、債務人夫妻婚後同居的日出費用等。
孩子的年齡以及目前與孩子一起生活的人對監護權的所有權有更大的影響。 具體而言:(1)兩歲以下兒童的監護權一般歸母親所有; (2)對於2歲至8歲兒童的監護權,法院主要參考平時誰比較照顧孩子,目前與哪一方同住,然後是雙方的經濟狀況,最後是雙方的學歷、戶籍等因素做出綜合判斷; (3) 八歲以上兒童的撫養權主要取決於兒童的意見,法院通常會判給兒童表示願意與之生活在一起的撫養權。 >>>More
不要給爸爸增加心理壓力,讓爸爸找律師寫下以你爸爸的名義把房子捐給你,也就是你自己的孩子,然後去房地產公司辦理過戶手續,最後去公證處公證, 房子是你的,你能不讓你父親住嗎?那時候你爸爸心裡沒有那麼多包袱,讓你爸爸趕緊給自己找個幸福的伴侶,乙個人很孤獨,你無法理解爸爸的心理痛苦,你找個伴侶爸爸也不寂寞,你不能一直陪著爸爸,你也可以去找個伴侶, 誰說單親家庭很難找到伴侶,胡說八道,就看你怎麼找,你有多大能力,能找到你喜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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