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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單位解雇員工必須經過嚴格的民主程式並報勞動部門批准,否則解除勞動合同屬違法,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向員工支付賠償金; 按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報酬標準二倍計算,工資按6個月計算。在批准裁員的情況下,應支付 3 個月工資的遣散費。 2、遣散費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計算,月薪按應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即稅前工資計算。
3.上述法律要求可以先與公司協商,如果沒有,只能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不收取任何費用),通過勞動仲裁作出的裁決,向公司要求賠償,如果公司不支付,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 4、仲裁時,可以嘗試收集一些相關證據,有利於裁決,不做也沒關係,在勞動爭議案件中,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舉證責任主要在用人單位,會責令用人單位出示相關證據, 所以你不必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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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簽訂一年的,合同生效後11個月後,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補償乙個月的工資,並向員工支付第12個月的工資。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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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裁員的,按照勞動合同終止前12個月勞動者的平均工資計算裁員補償金。 非法裁員是指不依法進行裁員,需要支付賠償金。 經濟裁員必須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程式和實質要求,否則構成非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需要支付經濟補償,即經濟補償的兩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7條關於返回鄭國?
遣散費應根據在雇主的服務年限和每滿一年乙個月的工資支付給工人。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如果勞動者的月工資高於中央直轄市或用人單位所在地市人民公布的上一年度勞動者平均勞動者月工資的三倍,則應按勞動者月平均工資的三倍支付遣散費標準, 遣散費的最長支付期限不得超過12年。
就本條而言,“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者解除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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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是每服務一年支付您乙個月的工資。 如果沒有提前乙個月發出裁員通知,則應額外支付乙個月的工資。 如果裁員通知和解除僱傭關係的時間超過乙個月,公司無需額外支付乙個月的工資。
1、用人單位可以提前30日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規定,用人單位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勞動者或者向勞動者多支付乙個月工資後解除勞動合同“,因此用人單位要麼提前30天通知,要麼不提前支付乙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 此外,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兩倍的賠償金”,如果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它必須支付賠償金。
2、如何補償公司的裁員工資。
公司裁員薪酬標準如下:
1、用人單位依法解雇職工的,用人單位按照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工傷年數支付遣散費,遣散費標準為每滿一年乙個月的工資,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發工資半個月;
2、用人單位非法解雇員工,屬於用人單位單方面非法解除勞動關係,可能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經濟補償金。
用人單位違反有關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3、公司是否需要支付公司裁員通知書?
《勞動法》中沒有代通知金的概念。 代通知金在香港和台灣是乙個術語;
是指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者解除舊租賃勞動合同時,應當提前乙個月通知,用人單位依法未提前乙個月通知的,應當支付乙個月的工資。
因裁員而終止勞動合同的,無需支付代通知金。 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遣散費。
賞金積分:問題結束前30-14天23小時,說出慶典公司的名字,因為廣告已經做完了,以後最好有慶典廣告。 >>>More
一家公司向另一家公司支付租金是可以的,但“另一家公司”和支付公司需要有租賃業務,當你說“轉讓給個人”時,就要看這個“個人”是否是房子的所有者,如果是,應該由另一家公司轉讓, 無論以前的支付公司如何。公司與個人之間的轉移應當分析業務往來和合法性,如果以支付租金為藉口通過另一家公司向無關個人轉移資金是非法的,則存在逃逸資金和非法轉移流動資金。 >>>More
這是違法行為,可處以罰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應當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未繳納之日起徵收滯納金5/10000/日; 逾期仍未繳費的,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處所欠金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