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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者通過網際網絡搜尋投資公司或專案,直接或間接支付資金或成為公司股東,投資者往往伴隨著明確的財務回報要求。 眾籌平台主要起到專案線上展示和線下對接的作用。 交易也完成,主要是在專業投資者的參與下,有時是一兩個人投資,有時是三四個人投資。 從本質上講,VC投資前端尋找專案的環節已經轉移到了線上,但這種模式的好處是解決了專案與出資者之間的資訊不對稱問題,也消除了地域限制,讓更多的創業者有機會尋找風險投資和籌集資金。 準確地說,天使眾籌應該是股權眾籌模式的典型代表,它與現實生活中的天使投資和VC基本沒有區別,只是募資環節是通過網際網絡完成的。
然而,網際網絡為許多潛在的出資者提供了投資機會,而出資者幾乎沒有門檻,因此所有這些模式也被稱為“所有人的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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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大部分所謂的股權公募平台,原來的風險投資會是什麼,基本上只展示出來專案的內容,願景,團隊成員。 當然,這些資訊當然是我必須知道的,但還遠遠不夠。
尤其是投資前期,很多投資行業的前輩都說過,前期投資是人,也就是說,如果我是投資人,如果我認真對待專案,那麼至少我會每天和我的投資面對面聊一幾次,看看別人是不是靠譜。
而這個東西,我必須自己做,我需要形成自己的判斷,單靠第三方平台幫我是不可能的。
這個平台之所以能做到,是因為貨在上面,貨比人簡單多了。 因此電子商務平台的想法不適用於股權融資。
這個評估風險平台不能被欺騙而自行承擔。
其次,如果我想投資乙個團隊,我需要知道這個團隊有什麼特別之處,並且必須與一些敏感資訊有關,例如,技術獨特,運營能力強(體現在運營資料上)。核心競爭力很難在未來的產品中模仿產品規劃和產品。
這些都是投資團隊不願意在網際網絡上披露的事情,他們必須與可靠的投資者面對面交談,對吧? 即使這些平台現在做投資者驗證,也不靠譜,因為很多投資者其實都在盡最大努力去獲得另乙個機會,公司的秘密,培養自己的投資團隊,所以團隊不應該在平台上直接向公眾提供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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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際網絡股票對了眾籌平台,我覺得這是乙個流量很大的平台,有很多投資者關注這個,那麼它就有價值了; 如果是乙個流量小的平台,那就一文不值了。
現在大多數研究所它被稱為股權眾籌平台,創投圈的原始會議基本上只能展示專案內容、願景和團隊成員。 當然,這些資訊當然是我需要知道的,但還遠遠不夠。 尤其在前期投資方面,投資界無數前輩都說過,前期投資看人,就是如果我是投資人,如果我認真對待這個專案,那麼我至少應該和我的投資夥伴面對面聊一幾次,看看別人過得怎麼樣,靠不靠譜。
而這件事必須由我個人來做,我需要形成自己的判斷,不可能單靠第三方平台幫我推人。 電商平台之所以能做到,是因為以上都是商品,而且商品比人簡單很多,所以電商平台的想法並不適用於股權眾籌(債務眾籌也可以考慮)。
所以它只是乙個展示平台,絕對不是。 做乙個提供全面創業服務的孵化器,太重了,沒有規模效應。 所以,最後我們需要找到乙個平衡點,一方面可以發揮足夠大的展示效果,又有足夠的專案和投資人四處遊蕩,就像想到網購時去**、京東,想到股權投資時去創投圈, 原來的遺囑什麼的,這樣你就可以有發言權,會讓別人覺得你不好;另一方面,它可以盡可能輕巧地形成閉環,直接通過平台完成所有資訊通訊和服務,盡可能不涉及額外的環節。
摘要:基礎鑑於以上兩點,我認為眾籌目前在股權投資領域是不現實的,至少在大規模上是這樣。 前幾天看新聞,上半年15家股權眾籌平台只募集了1億,原來就被稱為國內最大的,而且只有1億元,而股權眾籌的實際需求在2億多......雖然20多億並不大,但1億和200多億之間的巨大差距還是很能說明問題的。
這種模式還為時過早,接受度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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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權眾籌平台的定義。
股權眾籌平台是指一種新型的股權融資,允許大量個人或機構通過網際網絡平台進行投融資活動,以獲得股權或收益權。 股權眾籌平台主要由平台方、投資方和專案方三個主體組成。
2.股權眾籌平台的分類。
根據標準不同,股權眾籌平台可以分為多種型別,例如,根據平台的收費方式,可以分為免費平台和付費平台; 根據平台的商業模式,可分為純P2P平台和電商+P2P平台; 根據平台主營業務可分為股權融資平台和其他融資平台。
3.股權眾籌平台的優勢。
與傳統的股權融資方式相比,股權眾籌平台具有降低融資成本和風險、提高專案透明度、促進創新創業等優勢。 同時,股權眾籌平台還可以為投資者提供更多的機會,降低其個人投資風險。
4.股權眾籌平台的問題。
股權眾籌平台也存在一些問題,如平台各方監管不力、平台信用評級體系需要完善、平台投資者風險防範教育等。 此外,股權眾籌也容易受到非法募集活動的影響。 因此,有必要通過制定更好的法規和監管機制來規範平台的發展。
5.股權眾籌平台的發展前景。
隨著網際網絡技術的發展,股權眾籌平台將在未來被越來越多的投資者和企業採用。 同時,將湧現出更多的股權眾籌平台,平台的功能和服務將不斷完善,提高其市場競爭力。 但需要注意的是,股權眾籌平台的發展也需要最好的支援和監督,才能保證市場健康有序。
6.目前市場上有哪些股權眾籌平台。
目前,國內主要的股權眾籌平台包括N5Capital盈眾、眾安保險、RESS聯創、振清眾籌、股權眾籌等。 這些平台在平台收費方式、商業模式、專案型別等諸多方面都有區別,也為投資者提供了更多的選擇。
7.如何選擇合適的股權眾籌平台。
對於投資者來說,選擇乙個合適的股權眾籌平台並投入其中非常重要。 在選擇平台時,需要對平台的歷史業績、投資流程、風控機制等進行綜合評估。 同時,根據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和投資需求進行選擇,降低風險,提高投資回報。
8.總結。
股權眾籌平台作為一種新型股權融資,優勢多,但也存在諸多問題。 隨著一流政策支援和監管體系的不斷完善,未來的股權眾籌平台將更加規範有序地發展,為投資者和企業提供更多的機會和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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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眾籌在中國是合法的,但有限制。
**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十條 公開發售,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並經*****監督管理機構或者社會公眾授權的部門依法批准; 未經依法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公開發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公開發行:
1)向未指定物件發行**;
2)累計200人以上的特定目標發放**;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發行行為。非公開發行**不得使用廣告、公開招攬或變相披露。
**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十一條 發行人申請公開發行可轉換為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公司債券,並依法採用承銷方式,或者公開發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實行保薦制度的債券的,應當聘請具有保薦資格的機構作為保薦人。
發起人應當遵守業務規則和行業規範,誠實守信,勤勉盡責,審慎核實發行人的申請檔案和資訊披露材料,監督發行人的規範運作。
保薦人的資格及其管理辦法由*****監督管理機關規定。
第十二條 設立公開發行股份,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條件和經批准*****監管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並向*****監管機構提交募股申請書和下列檔案:
1)公司章程;
b) 發起人協議;
3)發起人的名稱或職務、發起人認購的股份數量、出資型別及驗資證明;
4)招股說明書;
(五)收股銀行的名稱和位址;
6)承銷機構名稱及相關協議。依照本法規定聘用保薦人的,還應當提交保薦人出具的保薦函。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批的,還應當提交相應的批准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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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股權眾籌平台包括:美薇、Loanbang.com、果樹財富、京東眾籌。
導語:國內首例股權眾籌案例是美薇**出售股權,通過眾籌獲得眾籌股東1194人,占美薇傳媒股份的25%,整體融資500萬。 當初美薇通過眾籌獲得了384萬的啟動資金,後來又有人建議廣州工作室在老股東中再次募集資金,24小時內成功募集到資金。
國內首例有擔保股權眾籌案例為借貸網路袋鼠物流專案,上線16天,79名投資人完成60萬元投資額度。 專案由第三方機構擔保,期限為一年,如果專案在一年內失敗,擔保人將全額補償投資金額。 它對投資者非常有吸引力。
債務眾籌已經轉向了股權眾籌,而果樹財富本身就是乙個債務眾籌平台,也就是大家所說的網路借貸平台。 自成立以來,果樹財富已通過股權眾籌從31位投資者那裡籌集了超過500萬元。 本輪A輪融資也採用了股權眾籌的方式,1500萬的認購金額在4小時內完成。
這是國內債務眾籌平台首次轉向股權眾籌的案例。
京東眾籌採用“領先投資+共同投資”的模式。 在 JD.com 股權眾籌內部測試線上分享會上,悟空i8智慧型溫控器、KissLink親吻路由器、誠志科技預約掃瞄器等平台一批明星專案亮相,獲得了眾多投資機構的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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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成立才半年,但已成功募集資金超過1億元,成為行業內一支不容小覷的新生大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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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我所知,天使匯款、貸款幫網、大家投資的都有少數,但總體來說並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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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合法的,但在模型和實現中存在很多法律風險。
法律風險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一是操作的合法性,可能涉及的違法吸收公共存款和非法發行最多**; 二是保護投資者的利益。
行動的合法性。
股權眾籌操作的合法性主要是指眾籌平台的運營往往伴隨著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和非法發行的風險,包括相關法律人員在內的許多從業者對此有不同的認識。
保護出資者的利益。
在股權眾籌模式中,出資人的利益涉及以下幾個方面。
1)信任。
由於目前國內法律法規和政策限制,投資者在股權眾籌運作過程中,可以採用有限合夥模式或持股模式,規避相應風險。 但問題是,在眾籌平台上,出資人基本互不相識,而領導者在有限合夥模式中起著主導作用,而被提名人持有人在持股模式中非常重要,如何建立領導者或被提名人持有人的信任對於大量投資者來說非常重要。
2)安全性。
從國內外眾籌平台的運作情況來看,雖然募集人與投資人的關係屬於公司與股東的關係,但募集人與出資人的關係,出資者顯然處於資訊弱勢地位,權益容易受到損害。 因此,股權投資的回報率也很難界定,不應該有固定的回報,但要揭示預期回報。 如果沒有實現預期的回報,在實踐中就會有阻力。
3)知情權和監督權。
投資者作為投資股東,有權獲得投資後公司募集資金正確使用的資訊,以及獲得與公司經營狀況相關的財務資訊。 眾籌平台雖然有監管義務,但仍有一定的侷限性。
4)股權轉讓或退出。
退出機制主要通過回購和轉讓。 原則上公司不能自行回購,最好由公司創始人或實際控制人回購; 採用股權轉讓方式,原則上應當遵守《公司法》的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