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她說的話沒有法律依據,你可以起訴她。
-
如果她就特定問題提起訴訟,她不會贏得訴訟,她可以請律師介入提供幫助。
-
房子還沒登記,房子的所有權沒變,頂多你承擔違約責任,賠點錢也沒關係,房子還是你的,能用得這麼麻煩嗎。
-
沒有所有權轉讓,買賣房屋的法律行為就沒有完成,房子的所有權還是你的,我個人的感覺是,你應該起訴他,你要承擔更多的違約責任。
-
首先,當你丈夫的財產被出售時,只有你的簽名是無效的。 第二,如果房屋的產權沒有轉讓,則買賣合同無效。 因此,您必須首先通過法律手段拆除原產權合同【無效合同】,以查明該產權的歸屬。
那你就可以通過和平談判解決糾紛【她姐姐沒有房產證,條件自然會降低】。 這樣一來,就保護了你的合法權益,其次又減少了法院中間環節的時間和成本,何樂而不為呢!
-
房子沒有經過過戶手續,房子的房產證是你老公名下的,而且房子也是按常理轉讓給你老公的,所以在法律上可以認定協議無效,他的要求是不合理的,因為他沒有確切的證據, 而且披露的沒有他想要的那麼多,建議你好好看看物權法。
-
產權糾紛是指因產權的設立、內容和歸屬而產生的糾紛。 財產權包括自我財產權和其他財產權。 自有財產權是指對自己的財產權,即所有權,是物權中最完整、最充分的權利,包括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分權四項權利。
外國人財產權是指對他人財產的權利,包括用益權和擔保權。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二百零五條 本部分調整了事業歸屬與生產紅棗知識使用之間的民事關係。
《民法典》第114條? 民事主體依法享有財產權。 物權是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物擁有直接控制權和專有權,包括所有權、用益權和擔保權。
-
法律分析:財產權糾紛包括自有財產權與其他財產權之間的糾紛,其他財產權還包括用益權和擔保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四條 民事主體依法享有財產權。 財產權是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物享有直接控制權和專有權,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權。
第三百二十三條 用益物權人依法享有占有、使用他人擁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並從中受益的權利。
第三百八十八條 為確立擔保權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 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 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的從屬合同。
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各自根據過錯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四百一十六條 動產抵押作擔保的主債權是抵押物的價款,抵押權在標的物交付後十日內登記的,抵押權人應當優先於抵押權人以外的其他擔保權人獲得補償。
-
1.《物權法》規定:
1、當事人簽立買賣房屋或者其他不動產權的,為保證日後物權的實現,可以按照約定向登記機關申請提前通知登記。
2.預先通知登記後,未經預先通知登記權利人同意,處分不動產的,物權不生效。不動產權的設定、變更、轉讓、消滅,依照法律規定登記的,自登記在不動產登記冊上發生。
2、法律依據:
《物權法》第九條 不動產權的設立、變更、轉讓、消滅,依法登記生效; 未經登記,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予生效。 依法屬於國家的自然資源的所有權不得登記。
-
法律分析:《民法典》《物權法》規定,如果房屋產權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調整、仲裁、訴訟等方式解決糾紛,確定房屋的所有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234條 對物的所有權或者內容發生爭議的,利害關係人可以請求確認權利。
-
法律分析:發生產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對作為不動產登記依據的不動產權屬以及買賣、贈與、抵押等產生爭議,當事人提起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解釋》第一條 (1)因房地產權利的所有權,以及作為房地產權利登記依據的買賣、贈與、抵押等,當事人提起民事訴訟, 牧場應依法接受。當事人在行政訴訟中已經申請合併解決上述民事糾紛,人民法院未一併審理的除外。
-
法律分析:產權糾紛是指因產權的設立、其內容和產權歸屬而產生的糾紛。 財產權包括自我財產權和其他財產權。
自有財產權是指自己的財產所享有的權利,即所有權,是財產權中最完整、最充分的權利,包括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分權四種權力。 朋友或連鎖其他權利是指對他人財產的權利,包括用益權和擔保權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四條 民事主體依法享有財產權。
第二百零五條 本部分規定了因物的所有權和使用而產生的民事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