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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申請參加國家專項計畫。
今年的國家專項計畫由一批以一流系高校和地方“211工程”高校為基礎的本科招生學校承擔,全國招生規模達5萬人。 國家級貧困縣靖宇縣處於國家專項計畫實施區,靖宇縣應屆畢業生和社會考生具備報名資格報名參加2015年普通高考的;在靖宇縣連續註冊3年以上、在靖宇高中連續註冊3年以上並實際就讀的考生,可申請國家專項計畫。 申請時,請注意,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必須有當地的戶口。
國家專項計畫採用分批、志願者單次申請、分批錄取的方式,早批後、專批前錄取。 政治考試、面試、體檢等有特殊招生要求的高校,提前分批錄取。 錄取分數線原則上不得低於招生學校所在科目批次的錄取控制分數線。
在招生時,如果招生計畫未完成,將進行多次公開徵集志願者,如果志願者徵集未完成計畫,則適當降低分數。
有農村戶口的候選人。
您可以申請參加當地的特別計畫。
2015年,吉林省部分重點高校將承擔地方專項計畫,招生比例不低於相關高校本科招生規模的3%。 申請地方專項計畫,僅要求應屆畢業生和具有農村戶籍和2015年普通高考報到資格的社會考生。
地方專項計畫採用分批、單志願、分批的方式,在B款第一批之後、第二批A款之前受理。 錄取分數線原則上不得低於第二批本科錄取的控制分數線。 在入學時,如果入學計畫沒有完成,將公開徵集志願者。
靖渝縣和長白縣的農村候選人。
您可以申請參加高校專項課程。
2015年實施吉林省高校專項計畫,在8個貧困縣和少數民族地區(一州三縣)招收學生,招生由吉林省直屬高校和其他試點高校承擔自主招生,招生計畫不低於本科規模的2%。 白山市靖餘縣、長白縣列入高校專項規劃,報名要求為應屆畢業生和具有報名資格報名參加2015年普通高考的應屆畢業生和社會考生; 在農村戶籍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異的農村學生,必須連續3年在靖宇縣或長白縣戶籍,連續3年在當地高中戶籍並實際學習; 考生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戶籍須在高校專項計畫實施區域的農村地區。
高校專項計畫錄取參照自主選拔錄取方式執行,志願者單獨填寫,與自主錄取同時進行專批錄取。 入選考生高考成績總分的錄取要求原則上不得低於該批相關高校的錄取控制分數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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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和2014年《工作報告》的要求,教育部於2014年3月7日印發《關於提高2014年重點院校農村學生在讀比例的通知》, 提出加大貧困縣政策傾斜度、進一步提高貧困地區農村學生就讀重點高校規模、進一步拓寬貧困地區農村學生就讀重點高校渠道的三項工作措施。這意味著貧困縣的學生將享受三項特殊優惠政策:
一、繼續加大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專案實施力度。
《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畫》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自2012年起組織實施的針對貧困地區定向招生的政策。 政策明確要求:一批以第一系高校和地方“211工程”高校為基礎的本科院校,在年度招生計畫中安排適量的招生計畫,直接面向全國貧困縣的學生來源,實行定向招生,採取志願者單次申請等特殊招生政策, 單獨的批次和單獨的生產線。
此外,為鼓勵農村貧困地區優秀學生積極報考,自2014年起,專項計畫錄取的新生可在入學時決定是否轉移戶籍,並在學習期間按照相關規定和程式申請調整專業。
2.實行農村貧困地區學生自主招生。
《關於提高2014年重點高校農村學生入學比例的通知》明確要求,教育部直屬高校等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高校,安排名額不低於學校本科規模的2%,並參照自主選拔錄取方式,主要招收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貧困縣、縣級以下中學成績。
該招生政策的招生條件明確規定,在全國貧困縣級中學連續就讀三年並實際就讀、有農村戶籍、有家庭在農村的學生,均可報考。
3.落實地方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畫。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實施地方重點高校因地制宜招收當地農村學生的專項計畫。 招生學校為省(自治區、直轄市)所屬高校招收一批本科生,招生規模、實施區域、招生方式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當地貧困地區分布情況、農村高考入學人數等實際情況確定, 以及就讀重點大學的學生比例。
此政策僅適用於來自貧困地區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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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貧困縣沒有高考獎金政策,但對重點高校實行專項計畫,招收農村貧困地區學生。 主要內容是在普通高校招生計畫中安排適當數量的招生計畫,對特困地區(貧困地區)集中的毗連地區學生實施有針對性的招生,引導和鼓勵學生畢業後返回貧困地區就業、創業、服務。
法律依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暫行規定》 第三十五條 應屆畢業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決定,可以適當降低分數,學校應當審查錄取或者同等條件優先錄取:
(一)高中獲得區級以上表彰的優秀學生和優秀學生幹部;
2)在政治和思想性質方面有突出表現;
3)相關科目或平時成績優異;
(四)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上科技發明創造獎獲得者或者單項學科競賽獲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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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級高校貧困地區專項招生計畫、地方高校農村學生專項招生計畫精準到縣內,落實全省貧困縣高職(專科)院校分考、推薦中等職業應屆畢業生直接招生計畫, 在同樣條件下,優先錄取貧困家庭的兒童。
2.建立扶持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機制,優先安排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特別是職業院校畢業生就業公益崗位。
甘肅省地方專項計畫不再組織資格審查,以當年登記時收集的農村戶籍資訊為準。
4.甘肅省地方專項計畫單獨編制,西北師範大學、蘭州理工大學、蘭州交通大學、甘肅農業大學等四所高校為全省編制分專業招生計畫,計畫安排在前期D段。
5.考生填寫本科批次D段志願者,當地專項計畫採用“1+1”順序志願者模式,設定“1個第一志願,1個第二志願”,每個學院可填寫6個專業。
6.高考文化課程成績公布月底後,地方專項計畫志願者將與普通類志願者首次同步填報。 當地特別專案不徵集志願者。
7.如果機構內學生來源不足,可根據考生意願,在批量控制分數下40分(含40分)內出具檔案。
8.以下是主要措施。
(一)擴大貧困家庭兒童接受學前教育、義務教育和職業教育的機會。
2)準確銜接貧困家庭扶貧需求和貧困地區發展需求,開展入學扶貧工作。
(三)加強對貧困地區教師培訓的政策支援。
(四)著力促進貧困地區技術技能人才培養和勞動力轉移。
擴充套件資訊]1.申請國家專項計畫的錄取分數會更低。
2、申請國家專項計畫考生有戶籍和學生登記要求,高考錄取分數會因考生人數有限而略低。
1.資助物件。
1.教育定向扶貧資金物件為在普通院校就讀、全日制學歷教育正式登記、戶籍在我國農村貧困家庭子女; 在普通高校就讀,具有我省全日制學歷教育官職和戶籍,因災害、疾病等特殊原因返貧的未登記貧困戶子女,經扶貧部門按照“兩公一公”程式審核, 進入貧困戶口制度的,可納入資助範圍(補助物件以下簡稱“農村貧困學生”)。
2、不設名額限制,能提供扶貧手冊的學生可納入資助範圍。
2.資助標準。
除原國家補助金外,省貧困農村學生戶籍新增以下資助專案:扶貧專項補助金,標準為每年1000元; 2.本科生學費減免(補貼)3830元,大專(高職)學生學費減免(補貼)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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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申請乙個去試試,你不一定要去兩個,但如果乙個專業不好,最好去兩個,留在農村,機會太少,不要出去,前面充滿了不確定性,所以充滿了挑戰,對你來說還是要考慮家庭的情況, 你正在考慮它,但去吧,可能會有更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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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教育部將採取多措並進,進一步暢通農村貧困地區學生垂直流動通道,規劃重點院校錄取比例相對較低的10個省區。
地方專項規劃:首次明確規模“底線”
《地方專項計畫》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重點高校承擔,《通知》還首次確定了“地方專項計畫”招生規模的“底線”——原則上不得低於相關高校本科批次招生規模的3%。 “地方專項計畫”的實施區域、申請條件和准入辦法,由各省根據當地情況確定。
可以看出,貧困縣高考優惠政策目前僅限於本省(市、自治區)的高校,但並非所有省級高校都會有相關計畫,也不是所有專業都會設定地方專項計畫。
但是,地方專項計畫下的非貧困縣沒有資格申請考試,至於其他細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要求不同,不再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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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兩免一補貼”和營養改善計畫。
1.沒有學雜費。 所有義務教育學生的學雜費均免收。
2.免費教科書。 教科書免費提供給所有處於易三欺詐教育階段的學生。 小學一年級新生可免費獲得正版學生詞典。
3.為有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生活津貼。 經濟困難的城鄉家庭學生生活費補貼,其中寄宿生補貼標準為小學生每年1000元/年,初中生1250元/年; 非寄宿生的補助標準為小學生每年500元/年,初中生625元/年。
貧困戶分類的標準條件如下:
1、絕對貧困人口(年人均純收入低於627元)、相對貧困人口(年人均純收入628-865元)、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純收入866-1205元)、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純收入超過1205元);
2、家庭住房困難,仍住在破舊房屋中,沒有資金裝修房屋;
3、因貧困,家裡沒人參加新的農村醫保,沒有醫療保障;
4.家庭成員因貧困不能上學接受義務教育,或因貧困而不得不輟學,或因貧困而不得不輟學,或因學習和教育而增加家庭負擔。
簽發貧困證明需要什麼程式?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已正式入讀國家正式批准設立和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高職院校、高等院校新生或在校生,並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
學生入學前的戶籍和父母戶籍應在縣內;
各級地方政府確定的城鄉生活補貼家庭;
接受社會援助和福利的家庭;
沒有穩定收入的單親家庭;
家庭經濟狀況發生嚴重變化,沒有其他經濟狀況;
有其他特殊困難的家庭,無法獲得足夠的收入來支付學生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學生申請後,村委會、鄉鎮將逐級複核,新生所在學校統一複核資格。 縣學生助學金管理中心按省級指標確定,8-9月在教育局助學金管理中心簽訂貸款合同;
貸款合同的貸款審批和發放經開發銀行省級分行彙總後,貸款資金將根據審批結果轉入借款學生所在院校的賬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第四十四條 義務教育經費的投入,應當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統籌規劃和實施義務教育經費的體制進行。農村義務教育所需經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規定,由各級人民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規定分擔。 各級人員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齡兒童和青少年提供免費教科書,並補貼寄宿學生的生活費。
義務教育經費保障的具體辦法由***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