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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憲法作為國家的基本法,具有確認、確認國家權力歸屬、確認經濟基礎的功能。
肯定法律制度的統一原則和社會共同體的基本價值目標。
第二,《憲法》為民主和人權的發展提供了有效保障。
一方面,《憲法》是一部授權法律,確立了國家權力合理下放的原則和程式,使國家權力的運作符合憲法; 另一方面,憲法是一部權力有限的法律,它規定了限制國家權力行使的原則和程式,並確定了所有公共權力活動的界限。
4.《憲法》還為建立社會和諧穩定提供了統一的思想基礎,同時實現了確認、保護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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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的作用和意義在於:一是保證國家權力的有序執行,調節和制約國家權力,二是確認和保護公民的基本權利,三是調整國家最重要的社會關係,維護社會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
法律分析憲法保障國家權力的有序執行,對國家權力進行規範和制約。 憲法賦予立法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等公共權力,使國家權力在憲法確定的軌道上有序執行,避免了國家權力的缺失、越權和錯位。 承認和保障公民的基本權利。
在人民主權原則下,憲法是人民共同意志的集中體現,人民通過憲法對基本權利作出了最明確的承認和最有效的保障。 調整國家最重要的社會關係,維護國家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 在國家的各種社會關係中,最重要的關係是由憲法規定的和調整的,如國家與公民的關係、國家機關的關係、國家與地方的關係以及其他最重要的政治、經濟、文化和其他關係。
從這個意義上說,可以說憲法是社會穩定的調節器和安全閥,對於化解各種重大社會矛盾衝突,維護社會穩定,維護國家長治久安具有重要意義。 綜上所述,憲法在政治、法制、社會經濟、治理、公民權利等方面對國家產生了影響。 公民所要做的就是盡可能地維護社會制度,從而積極地證明憲法對國家和人民有積極的影響,是正確的法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法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律制度的統一和尊嚴。 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不得與憲法相牴觸。
一切國家機關和軍隊、一切政黨、一切社會團體、一切企事業單位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 所有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受到調查。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享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