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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了錢,你總要還錢,就像一張**票,沒有資金,你真的不願意。
如果你和你的女朋友糾纏不清,除非她深深地傷害你,否則你無法脫身。
但有時候被傷害也是一種投資,我們的感情會覺得我付出了那麼多,我不甘心,我放不下。
這種不甘心的感覺,只有時間才能平靜下來。
一年、兩年、三年,最多五年,最好同時找到一段好的關係,這樣可以滋養你們的關係,就可以恢復。
這就像乙個女人流產了,失去了乙個孩子,在她可以再生乙個孩子之前,她總是需要一段時間才能恢復。
放棄一段糟糕的關係,往往沒有我們想象的那麼容易,我們需要用刀自殺,等待傷口慢慢癒合。
當然,疤痕會一直存在,但受傷時間越短,恢復得越好。
但自我毀滅的感覺是非常痛苦的,遠比糾纏的痛苦更痛苦。 這是短暫的痛苦和長期的痛苦。
忍受痛苦取決於你。
另外,既然你不能放棄,那就證明你的女朋友並不是完全不討人喜歡的,找出為什麼你離不開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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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本質上是一種莫名其妙的感覺。 誰能肯定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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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你的女朋友,你就有主動權。 唉。。 做一些讓他感動的事情。
讓他知道你是最愛她的人。 提高自己的經濟實力才是最重要的。 讓他看看你有多強。
讓他覺得和你在一起很愉快,有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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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就不放手,有些人活該受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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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另乙個目的並忘記乙個人的最好方法是愛上另乙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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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辦法,那就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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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你的虛榮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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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表現方式。
他們有的很熱情,甚至到了不講道理的地步,就是讓你惹惱她,有的很直率,不願意和你打交道,不想回覆你的資訊,也不想接你**,說話時迴避,不想見到你。
還有那種已經心裡有別人了,和你在一起的時候也沒什麼好說的,我發資訊的時候也不想讓你看到,我做的每一件事都有意無意地避開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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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一來,他們中的大多數人都不願意為之前付出的一切感到不願意。 所以選擇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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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不喜歡,而是我覺得理所當然,如果我分了,我就改變我的習慣,不改變它,這和別人一樣,女人也有這個問題。 當你結婚時,它甚至更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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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你可以花你的錢,呵呵,我相信你有她想要的好處,否則早就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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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仍然是有利可圖的,如果你不喜歡它,你為什麼不想分割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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