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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為實現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促進計畫生育,維護公民合法權益,促進家庭幸福、國家繁榮和社會進步,根據憲法,制定《科核心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
第一條 為了實現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促進計畫生育,保障公民的合法權益,促進家庭幸福、國家繁榮和社會進步,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我國是乙個人口大國,實行計畫生育是國家的一項基本國策。 國家採取綜合措施控制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 國家依靠宣傳教育、科技進步、綜合服務、建立健全激勵和社會保障體系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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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是為實現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發展,促進純燃育有計畫發展,保障公民合法權益,依照憲法制定的法律, 促進家庭幸福、國家繁榮和社會進步。《人口與計畫生育法》於2001年12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2015年,當二孩政策實施時,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法律進行了首次修改。 《人口與計畫生育法》實施以來,在貫徹落實計畫生育基本國策,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發展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為適應我國人口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新形勢,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提出優化生育政策,增強生育政策的包容性,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
2021年8月2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了關於修改《人口與計畫生育法》的決定,其中規定國家提倡適齡結婚生育、優生優生,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孩子作為女兒。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第十八條 國家提倡適齡結婚生育和優生。 一對夫婦可以生三個孩子。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的,可以安排安排另乙個孩子的出生。 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制定。
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畫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制定。
夫妻登記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於生育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當事人受益的原則適用。
必須支付社會贍養費,主要是因為你已經進入了家庭,這意味著你已經承認孩子是你的孩子。 也就是說,你是超生的。 如果你非要說它是否合法,它是不合法的。 >>>More
你來自哪個地區? 每個地區的計畫生育政策都不同,比如上海,如果雙方婚前都生過孩子,而且雙方都是獨生子女,可以再生乙個孩子。 因此,您應該在網際網絡上搜尋您所在地區的計畫生育規定,並且將重生條件寫清楚,您可以自己檢視。 >>>More
計畫生育對農村地區不公平。
我們知道,在1980年,中國的計畫生育政策旨在規定,全國絕大多數夫婦無論在城市還是農村,都只能生育乙個孩子。 然而,“獨生子女政策”雖然在城市實施得比較順利,但遭到了部分農村農民的強烈反對。 因此,在1984年,**不得不對農村生育政策進行一些調整,主要調整是將“一胎”改為“一胎半”,即第乙個孩子是女孩可以生二胎。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