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呃。。。。只是兩家正在約會,還沒有討論過婚事,所以沒關係。 如果是買婚房,必須由兩個人商量。 想著以後結婚後一起還房貸,如果不願意承擔,還不如分居,買房成了事實。
或者你也在婚前買了房子。 你住在哪所房子取決於你自己的抵押貸款。 如果想活下去,就不用那麼擔心,沒人會考慮離婚。
我希望我的男朋友能在結婚前付首付。
一屋子,沒有名字,但至少可以娶乙個窩,我等了七年才有房子跟他過上好日子,沒必要這麼清楚。 婚前是他買的,我買的,就這樣我們在大學裡相愛了,直到27歲才準備看房子,沒有錢和家人的幫助,很難靠自己。
-
她買了房子,不告訴你,這意味著你根本不是男朋友。 離開,不再聯絡。
-
很正常,別說你交往了半年,就算交往了半個世紀,她就不能自己買房嗎? 前提是要花自己家的錢,她不跟你說一定是有原因的,而且為了保證自己的利益,很多女生都會在婚前給自己買套房,不會太多,不知道你問這種問題不解釋情況是什麼樣的想法, 是因為你不加你的名字,你覺得不合理嗎?
-
不管做什麼,做什麼,怎麼做,她買她的,你買你的,都是婚前財產,互不干涉。
-
不管是女生自己買,還是父母的贊助,買房都是光明正大,沒有偷偷摸摸,女生買房都是自我保護。 不要讓女生買房說你自私,買不起房,上來哭窮,說女生現實,是你把父母榨乾了,總是“我窮,我通情達理,我什麼都對”。
-
偷偷買房是什麼意思,這男人的心態實在是太可笑了,你是來網上找鄙視的嗎? 女人自己掏錢買房,證明別人有這個能力,但她不告訴你,證明你不值得她信任,她不明白這麼簡單的道理。
-
該怎麼辦? 您要做什麼? 你只是男女朋友,你沒談婚事,是別的女孩和她的父母用自己的錢買來的,跟你有什麼關係?
它是如何成為偷偷摸摸的?你不會墜入愛河,自動把你女朋友和她父母的財產當作自己的財產,對吧? 你和你的父母有沒有得到你女朋友的同意來花你的錢?
-
這是你的事! 你太寬了! 你想要什麼?
不要買房子! 等著用這些錘子來裝飾你的房子! 祝你今天開心!
這不好! 多年後,她一無所有,露宿街頭! 瞧瞧你春風!
其實,你很臭!
-
付足錢也沒關係,算了,兩人組成乙個小家庭,有的家庭會不堪,尤其是男人! 不要提高標準,說為什麼男人可以提供而女人不能? 因為在當今社會,男人結婚必須有房子,而女人沒有這個要求。
-
你的女朋友和你不一定有法律關係。 她買不買房,跟你沒關係,你不在乎。
-
你怎麼了,你女朋友自己買的房子,人家自己出錢,你問這個問題是因為你想分你女朋友的房子,乙個純種無新增劑的垃圾,我很驚訝你能找到女朋友,是不是你女朋友瞎了。
-
這樣的好事,當然是結婚,付裝修費,一起打工還房貸,給你一棟白房子,你是個正經的男人,你還愛虛榮心嗎,你不能分享她的錢。
-
這個女孩準備好房間,下一步她會向你求婚,讓你娶她,你趕緊準備嫁妝,等她帶你進門。
-
你拿了錢嗎? 如果你不這樣做,你會沒事的......或者,如果你結婚了,在家庭財產中多了一棟房子,你應該很高興......
-
多麼美妙! 現在那麼多男人都說女人的婚姻就是覬覦男人的房產,也就是說,你的女朋友願意把房子當婚房,你們可以一起還貸! 你不開心嗎? 奇怪!
-
這是你的事,有錢就不能自己買嗎? 為什麼你必須獲得共同財產? 不確定人們是否嫁給你,不要只想著佔便宜。
-
交往半年後,你非要告訴你,你不用偷偷買房了。
-
偷偷買房是什麼意思? 人們沒有義務在婚前告訴你他們想做什麼!
-
你怎麼稱呼秘密? 它是用你們的共同財產買的嗎? 如果她用自己的錢買的,她做了什麼?
-
花自己的錢,買自己的房子,不關你的事。
-
人家不打算娶你,砸了就買不了房子?
-
偷偷買了房子? 你想敲鑼打鼓告訴你嗎? 你們還是兩個不同的兄弟。
-
當人們買房時,他們並不關心你的。
-
我不明白,為什麼人家買房你生氣? 花了你的錢?
-
人們買不買房和你有什麼關係?人們說他們必須和你在一起嗎?
-
如果我們在準備婚禮時還沒有走到這一步,買房是別人家的正常開支,我們不必告訴你。 此外,女孩經濟自由且不依賴男孩是正常的。 相反,你得知訊息後並不冷靜,這是不正常的。
如果你認為當時的房子的地契也應該有名字,對不起,法律上沒有這樣的要求,在道德倫理方面也沒有這麼明確的規定。
當你有大男子主義的情節,覺得買房應該是男人應該考慮的事情,沒問題,回家商量一下,應該付給別人多少錢,或者乾脆再買一套,如果你覺得自己還沒鬆一口氣,不如買一套地勢較高的地。 即使你是很久以前就已經持牌的合法夫妻,如果你妻子的娘家父母從國有獨資公司出來購買房產,只在禮物給兒媳婦的名義上寫上你媳婦的名字,從法律上講,房子只屬於你兒媳婦的資產。
在一起才半年多的好朋友,其實有很多不穩定的因素,現在也只是乙個考驗期,能否繼續發展和趨勢,就要看彼此之間愛情的未來發展,最終,只有在對方允許的情況下,才能結合。 女人天生就沒有安全感,沒錯,女人在婚姻裡會付出更多的生育成本,這也是真的,所以如果你是乙個鐵血男人,你很愛你的女朋友,你的思想就放大了,她想要的信任就給了她,我們不能把女人當成男人來談。
對你來說,最正確的做法就是努力工作,努力工作,在父母的支援下,盡快買一套新房,給女朋友乙個溫暖的家。 和你的女朋友一起,你會用心裝飾這個家庭的內部,為你的婚姻營造乙個溫馨安靜的家庭氛圍。
對於你女朋友的房子,你應該聽從她的建議並處理掉它。
-
這也要看情況,如果這對你來說是乙個驚喜,她不告訴你,這是有道理的,如果是,她只是不想和你說話,說明她心裡沒有你,你應該做好計畫。
-
你要明白對方的意圖,這個時候你要冷靜,買不買房也無所謂。
-
我覺得這種事情沒有必要擔心,或者擔心這種事情,畢竟我女朋友買的房子不是我自己的,不告訴我們也沒關係。 乙個真正有能力的男人,將來有本事的時候,應該自己賺錢買房。
-
如果你有足夠的錢買房,你也可以買一套,或者你不需要告訴你已經交往了六個月的女朋友,因為雖然你現在在約會,但你們都是有個人自由和財務獨立和私隱的人。
事實:
你和你女朋友還沒談婚事,她應該可以自由地花自己的錢買東西,你能控制嗎? 她買房的時候你很著急,平時她買零食、化妝品、衣服等亂七八糟的東西你也急著?讓你著急的不是你女朋友買,而是她買了房子,讓你的虛榮心和貪婪再也藏不住。
你女朋友不讓你買房子,所以不用擔心,不要讓你的女朋友冷淡你,然後你就會成為前女友。 你女朋友自己買房的能力反映了她的能力,你要擺正心態,紅,不要擔心,不要想著自己拿走,好好談戀愛,不要讓你們的關係因為房子而改變。
總而言之,題主不用擔心交往半年的女朋友自己買房的事情,如果有足夠的錢買房也可以買一套,或者你不需要告訴交往了半年的女朋友, 因為雖然你們現在在約會,但你們都是有個人自由和財務獨立和私隱的人,因為你們只是男女朋友,而不是合法登記並宣誓證明的夫妻,此外,即使你是合法結婚的,如果你妻子的娘家父母用全額資金購買了房產, 而且只在送給妻子的禮物上寫上妻子的名字,房子在法律上只是你妻子的個人財產。
-
就算知道對方已經買了房子,也可以當成不知道兩個人繼續相處一樣,只要你們相愛,就不要太擔心對方不早點告訴自己她有房子。
-
我覺得你應該和你的女朋友挑出這件事,讓她給你乙個合理的解釋,這樣你們之間就不會有隔閡。
-
那你就應該好好和女朋友溝通,聽她給你解釋,理智地對待。
-
兩個人繼續約會是好事,和你們的關係沒有多大關係,和你們未來的婚姻也沒有太大關係。
-
交往半年的女朋友自己買了房子卻沒告訴我,我才知道,我該怎麼辦?
-
乙個交往了將近一年的女朋友,卻自己買了房子卻不告訴你,這件事很簡單:一切都像往常一樣,怎麼活,怎麼活。
01 我女朋友自己買房,她沒有義務告訴你。
我女朋友自己買了房子,年紀輕輕就有了這個能力,說明她是乙個非常好的人。 如果你們真的愛對方,就應該真心為她感到高興,同時也應該更加愛她。 因為如果你更接近好人,你最終也會變得很優秀。
我女朋友買了自己的房子,她沒有義務告訴你。 你只是約會,還沒有建立關係,還沒有步入婚姻,那你為什麼要讓她告訴你呢?
再說了,你女朋友沒告訴你,她不告訴你自然是有原因的。 但這是她的權利,沒有人可以對她苛刻,包括你。
02 房子是你女朋友的私有財產,與你<>無關
你的女朋友買了房子,房子是某人的私人財產,與你無關。 你不能為此臉紅,也不能有任何錯誤的想法。
她不告訴你房子的事很正常。 這是某人的房子,某人的財產,她沒有告訴你,一方面,她可能不想和你分享,另一方面,她可能覺得沒有必要。
以後結婚買房的時候,要以經濟結構為主體,不要強行占有女朋友的房子。 如果你的女朋友同意並且願意,我相信她會主動告訴你房子的事情。
但不管是什麼原因,你都應該對它感到滿意。
03 為什麼不告訴女朋友買房,為什麼這麼在乎? <>
為什麼你這麼在乎女朋友買房卻不告訴你? 讓我們猜測一下,這可能有兩個原因。
1.你覺得你的女朋友不重視你
不知道你有沒有這種心思? 如果是這樣,我建議你擺脫它。 因為這兩件事沒有關係,而且你們交往的時間都不長。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東西,不想起訴,更不用說像房子這樣重要的東西了? 如果你到了戀愛的地步,也許你的女朋友會願意和你分享她的很多東西。
2.我覺得我的女朋友在提防你
這可能是你心中的乙個問題,但這樣想是不對的。 因為上面已經說過,房子是女朋友的私人財產,沒有義務告訴你。
她會很樂意告訴你,你也會很樂意聽。 如果她不告訴你,你會表現得好像什麼都不知道。 但不要去想它放眼這個世界,誰沒有不想與他人分享的東西?
-
你完全可以想一想,這可是一件很不錯的事情,女方的條件都這麼好,和這樣的女生在一起,肯定會讓兩個人的生活過得很美好,她一開始之所以不告訴你,可能是怕你有很大的壓力。
沒錯,男生要主動出擊,你是乙個內向的人當她約他出去時,她試圖拉她的手,然後慢慢地走近,問她喜歡吃什麼。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