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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00公斤=噸。
總運費 = 基本運費 + 附加費 = (HKD.)
2)重量噸=噸體積噸=立方公尺wm取**最高運載噸。
基本運費 = 港幣。
附加費 = 22150x (30% + 10%) = HKD 8860。
運費總額 = 基本運費 + 附加費 = 22150 + 8860 = 31010 港幣。
2. CFR = CIF-CIFX (1+10%) x 保險費率。
50-50x(1+10%)x1%=
CFRC 5% = CFR (1-5%) = 美元(小數點後兩位)。
個案研究。 1. 保險公司不會賠償您。
根據最新的2010年通則,CFR的風險分類範圍在裝運港。 在此之前發生的所有費用和風險均由買方承擔。
在這種情況下,賣方與保險公司沒有合同關係,因此賣方不具備向保險公司索賠的條件。 貨物的損失發生在風險轉移之前,買方對貨物沒有保險利益,因此不能向保險人要求賠償。 在這種情況下,賣方還必須為自己的利益購買額外的保險。
2、水浸的維修費用和貨物損失屬於共同海損。
燒毀貨物的損失是乙個單獨的平均值。
共同海損是指船舶、貨物和其他財產在同一海上航行中遇到共同危險時,為共同安全而故意合理採取措施直接支付的特殊犧牲和特殊費用。
3. 中方的主張不合理。
根據 FCA** 術語,賣方的責任分配給免費承運人。 賣方已在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完成貨物的交付,此後的風險和費用與賣方無關。 因此,中國沒有理由向義大利出口商提出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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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問題2:CFRC5%=CIF[1-(1+保險加成)*保險費率](1-5%)
計算問題 1:大豆: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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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答:德國客戶的做法不合理,各國法律普遍認為逾期接受無效,只能視為新的要約,但《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對此問題處理靈活。
《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第21條第1款規定,在向要約人送達接受通知時,合同即告成立,但要約人應毫不遲延地口頭或書面通知受要約人,逾期接受有效,並願意受逾期接受的約束。 教科書中關於逾期接受的最後一句話是“逾期接受是否有效,取決於要約人如何表達立場”。 “所以德國客戶做得不好。
2.我們可能不會這樣做,分批貨物的執行應以運輸合同為基礎。 買賣雙方一旦在月底結清了分批裝運條件,就應嚴格按照本條的規定分批發貨,只要其中一批貨物未按規定出貨,則按照《跟單信用證統一海關慣例》的規定, 該批次及後續批次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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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英語! 最主要的是要做好英語,至於實踐,在學習商務英語的時候一定要有涉及,現在外貿公司都在招國際**相關專業,如果你是國際**專業人士,但英語不超過6級是沒用的。 但是如果你學習商務英語,大部分時間可以用來練習英語,或者商務相關,我個人認為商務英語更好。 >>>More
國際貿易和政治相距甚遠,國際**包含的內容很多,一點都無聊,上學的時候可能會有一些定義,規章制度是你需要背誦的,但是如果你覺得比較難記,可以結合案例的記憶來理解, 如此靈活和記憶,無需記憶。而且,國際**還涉及**,計算成本、利潤、保險費,一種**應報另一種**,計算多,不是文科生有優勢。 我之所以選擇理科,也是因為我不喜歡背書,後來我也學了國際**,現在我也在做外貿,我覺得國際**對文科和理科的要求不高,可以。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