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違反社群戒毒協議的吸毒者應採取哪些措施?

發布 社會 2024-03-13
8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對違反社群戒毒協議的吸毒成癮者,應當予以批評和教育,嚴重違反社群戒毒協議或者在社群戒毒期間服用、注射毒品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第三十五條規定,接受社群戒毒的吸毒者應當遵守法律法規,自覺履行社群戒毒協議,按照公安機關的要求定期接受檢測。 對違反社群戒毒協議的戒毒康復人員,參與社群戒毒的工作人員應當進行批評教育; 嚴重違反社群戒毒協議或者在社群戒毒期間服用、注射毒品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根據《禁毒法》第三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參與社群戒毒的工作人員應當對違反社群戒毒協議的人員進行批評教育; 嚴重違反社群戒毒協議或者在社群戒毒期間服用、注射毒品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法律分析: 1、遵守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

    2.遵守社群戒毒有關規定。

    3、自覺履行社群戒毒協議,如違反協議或談協議人嚴重違反協議,將按規定處理。

    4、每月向社群戒毒工作組匯報戒毒康復情況。

    5、自覺接受尿檢:第一年到脊柱少做12次,每月1次,第二年至少6次,每2個月1次,第三年至少4次,每季度1次,全程至少22次。

    6.社群戒毒期間,不得吸毒、注射。

    7、臨時離開社群戒毒所三天以上的,應提前向社群工作站請假,返回後應及時取消休假,並進行尿檢。

    8、外出期間,應將尿檢證明按規定交回當地公安機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

    第三條 禁毒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和公民應當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履行禁毒職責或者義務。

    第四條 禁毒工作應當按照預防優先、綜合治理優先、禁止種植、生產、販運、使用並舉的原則開展。

    禁毒工作實行統一領導、相關部門各司其職、社會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的規定,吸毒者應當在戶籍所在地社會防衛區接受戒毒康復。 強制戒毒康復的實施取決於是否具備下列條件:

    1.拒絕接受社群戒毒;

    2、社群戒毒期間吸毒;

    3.嚴重違反社群戒毒協議的;

    4、社群戒毒、強制隔離、戒毒後;

    5、吸毒成癮嚴重,通過社群戒毒很難戒除毒癮。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

    第33條.

    對吸毒成癮者,公安機關可以責令其接受社群戒毒改造,同時通知吸毒成癮者戶籍或者現居住地的市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 社群戒毒的持續時間為三年。

    吸毒成癮治療人員應當在戶籍所在地接受社群戒毒治療; 在戶籍地以外的現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現居住地接受社群戒毒治療。 第31條.

    國家採取了各種措施,幫助吸毒者戒除毒癮,教育和救助吸毒者。

    吸毒成癮者應接受戒毒治療。

    吸毒成癮鑑別辦法由衛生行政部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制定。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吸毒者動態治理現狀的分類登記,社群戒毒社群**人員檔案的分類管理,社群戒毒社群**人員的日常管理措施。

    1、加強領導,認真組織開展社群戒毒工作,確保社群戒毒人員100%控制率和執行率,不斷提高社群戒毒人員戒毒率,降低社群戒毒人員復發率,有效遏制毒品擴散,將毒品危害降到最低;

    2、要加強內部管理,完善管理制度,落實各項管理措施,從生活和思想上多關心社群戒毒人員,使他們安心康復,徹底戒毒,做對社會有用的人。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社群戒毒主要是監督行為和是否繼續用藥,定期或不定期尿檢,規範行為。

  7.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戒毒康復工作組要對社群戒毒人員進行動態管控,對現狀分類登記賬本,對社群戒毒人員檔案進行分類管理,落實社群戒毒人員日常管理措施。 同時,要加強領導,認真組織開展社群戒毒工作,確保社群戒毒戒毒控制率和執行率100%,不斷提高社群戒毒戒毒戒斷率,降低社群戒毒復發率,有效遏制毒品擴散; 並儘量減少毒品的危害。讓他們安心戒毒**,徹底戒毒,做乙個對社會有用的人。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覺得滿意的麻煩可以給點讚,謝謝

  8.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根據禁毒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接受社群戒毒治療的人員應當遵守法律法規,自覺履行社群戒毒協議,並按照公安機關的要求定期接受檢測。

相關回答
12個回答2024-03-13

“嵌入式”養老服務模式非常好。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