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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汽車的普及,考駕照已經成為一件非常普遍的事情,大家成年後都會選擇考駕照。 當然,對某些人來說,拿到駕照是一件容易的事,但對於那些不太熟悉汽車的人來說,卻是一場噩夢。 駕校的教練還練了罵罵咧咧的把戲,讓你緊張得連剎車和油門都分不出來。
這是大多數教練都普遍存在的問題,為什麼教練會凶狠,其實主要有這些原因。
我們考駕照幾個月,考駕照後,我們可能再也見不到教練了,但是對於教練來說就不一樣了,因為這是他們的工作,他們每天都要面對不同的學生,有的學習能力很強,有的學習能力很弱,很容易感到無聊。 <>
我們每個人都從頭開始練習,每個科目都很新奇,一步乙個腳印的學習就像公升級和戰鬥怪物一樣。 但是對於教練來說,他們已經熟悉了所有的知識點,每次都要從頭開始教學,對我們來說比較困難的事情對他們來說很簡單,說多了自然會累。 <>
人的情緒很容易受到環境的影響,教練大部分時間都在副駕駛教練的練習中,學得好就沒事了,但是一旦練習得很差,就容易被教練罵了,畢竟在教練看來,這是很簡單的事情,再加上封閉的小空間脾氣不好是很正常的。 <>
拿到駕照本身並不容易,但凡事都有第一次,當你通過自己的努力拿到駕照時,你可以去任何你想去的地方,你就會知道努力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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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遇到沒有根基的人,自然會遇到很多問題,難免脾氣暴躁,所以比較凶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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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校經常被罵,暑假學開車還得被罵,甚至很多年紀大的人去考試也被罵。 而且駕校教官在罵的時候也不顯眼,罵的方式特別清新精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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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時在駕校練習的時候,教練會很著急,甚至有的教練會罵學生,問哪個更強? 這是一名駕校教練。 就算駕校教官又怕又生氣,不管是春夏秋冬,不管是冷熱,都抵擋不住學員們學開車的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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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校教練可以起訴騷擾學生。 但是,訴訟必須符合以下條件:1.原告是與案件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三)訴訟有具體事實和理由的; 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範圍和受理訴訟人民法院管轄的。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訴訟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案件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二)被告人明確; (三)有具體訴訟主張、事實和理由的;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範圍和受理訴訟人民法院管轄的。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書應當提交人民法院,並按照被告人的人數提交副本。 確寫起訴書有困難的,可以口頭提出起訴書,人民法院將記錄在案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還不是全部,有的教練很優秀,怎麼問都不會生氣。 但就算脾氣好,也會生氣一半,因為有些人樂於接受,學得很快,教練也不用費心,一般都喜歡這樣的學生。 如果接受能力慢,教練就要反覆重複,太多就煩人了,而且學生太多了,要重複很多很多次。 >>>More
我想他們中的很多人都拿到了駕照。
朋友都有被駕校教練罵的經歷,其實這個行業的教練之所以這麼喜歡侮辱別人,就是因為自己的工作性質。 >>>More
駕校教官罵人是普遍現象,至於為什麼罵人,先分析一下這個群體,駕校教員群體大多是50歲以上的人,因為工資低,年輕人不會做這個工作,這個年齡段,教育階段在70後,我們知道在那個時代初中生是很少的, 所以駕校教練的教育水平普遍較低,而現在的學生大多都接受過高等教育,在個人素質方面,駕校教練和學生之間的差異是天壤之別。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