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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個人為導向的道德和社會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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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立教育目的的基礎。
1.確立教育目的的基礎。
(一)建立以教育為目的的社會基礎。
1.現實基礎。
第。 一是教育目的要體現生產力和科技發展對人才的需求。
第。 2.一定的生產關係和由此產生的政治經濟制度是確定教育目的的直接基礎。
2.歷史依據。
首先,教育目的本身是有歷史傳承的。
其次,廣泛的教育目標的建立會受到傳統文化的影響,而特定社會或國家的文化積累也是建立教育目標的基礎之一。
2)建立以教育為目的的哲學和理論基礎。
任何具體教育目的的確立都有其內在的哲學理論基礎,哲學理論中對人類、社會乃至整個世界本質的看法,將決定教育目的價值取向的基本方向。 在這裡,我們選擇了個人維度和社會標準**的哲學基礎。
個人主義哲學和社會主義哲學為個人導向、社會導向的教育目的的教育目的提供了深入的理論支撐。 個人主義哲學認為,個人是乙個原始的、自給自足的獨立實體,社會只是抽象的、虛擬的名稱;個體與生俱來就具有獨立的、超越的自我,在這種自我中,個體具有獨立於社會環境的衝動、興趣和需求,這些心理特徵是普遍的和固定的;在自然狀態下,每個人都是自給自足的,具有邏輯上先於社會政治生活的內在特徵或品質,從中可以推導出國家和社會的構成原則。
與個人主義哲學相反,社會主義哲學認為,人是社會的產物,個人生活中的一切都在社會中,真正的個人是不存在的,“個人”只是乙個抽象的概念,社會是真實的有機體,它不是粗心大意的,是單個個體的積累,具有超越個體存在的性質。
3)確定教育目的的第三個基礎:人的因素。
人類作為教育目的確立的中介和最終目的地,不可避免地受到人為因素的制約。 從某種意義上說,可以說,人是確立教育目的的直接基礎。
第。 1.教育目的的制定者對教育目的的制約作用。
第。 2.受過教育的人的身心發展規律限制了教育目的的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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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教育的理論基礎是馬克思主義關於人的全面發展的理論。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了中國社會主義教育的目的,即“國家培養青年、青少年、兒童在道德、智力、體格方面全面發展”,成為有社會主義覺悟的受過教育的勞動者。
這一教育目的體現了馬克思主義關於人的全面發展思想,明確了我國教育目的的社會主義性質和方向,指出了培養社會主義建設人才的基本要求。
各級學校,無論是培養勞動力後備力量,還是培養各類專業人才,都需要使其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得到全面發展。 道德、智力、體質和美是相互依存、相互關聯的。 每個方面都有自己獨特的任務,在實踐中不能突出乙個方面而忽略其他方面。
馬克思主義認為,共產主義的實踐是乙個歷史發展的過程。 人的全面發展,是在整個共產主義運動的實踐中逐步實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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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立我國教育目的的理論基礎是馬克思主義關於人的全面發展的理論。
所謂人的全面發展,是指人的體力和智力的全面、和諧、充分的發展,即人的體力和智力的全面、和諧、充分的發展,以及人的道德的發展。 教育與生產勞動相結合,是培養全面發展人才的唯一和根本途徑。
1)人類的全面發展。乙個全面發展的人是乙個在精神上和身體上、個人上和社會上都得到普遍、充分和自由發展的人。
2)社會條件決定了人們的發展方向、發展方式和發展程度。
3)從歷史發展程序來看,人類發展受到社會分工的制約。
4)現代大規模工業生產的高度發展,必將提出人類全面發展的要求,提供全面發展的可能。
5)馬克思預言,人類的全面發展只有在共產主義社會中才能實現。
6)教育與生產勞動相結合,是實現人類全面發展的必由之路。
1)引導孩子初步學會在周圍環境和藝術作品中感知形式和內容的美,培養他們對美的敏感度;(2)引導孩子積極參與藝術活動,學會自由表達自己的感受,培養孩子對藝術的興趣和體驗和表達審美情感的能力,促進孩子個性的提高。 (3)引導孩子學習各種工具和材料的操作,以及使用造型、色彩、構圖等藝術語言來表達自己和事物的運動,培養他們的審美表現力和創造能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的特點如下:
1.階級性質。 作為上層建築,教育法規具有很強的階級性。 這是教育法規最根本、最本質的特徵。 教育法律法規是國家權力機關按照一定的權力和法定程式制定的,必然反映掌握政權的階級的教育意志;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