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集約化開發資格有什麼要求?

發布 社會 2024-03-02
5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對於此類問題,請先查閱相關國家檔案,不懂的再詢問。 具體如下:

    國家保密局對各類秘密的資格(素質)的解釋。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方法如下:根據《涉密資訊系統整合資質審查工作程式》第八條規定,申請人應當在保密管理部門公布的期限內提出申請。 申請甲級資質的單位應當向國家保密行政部門報送《涉密資訊系統整合資格申請書》(以下簡稱《申請書》)及相關材料。

    乙類資質申請人應當向工商登記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保密管理部門提交申請表及相關材料。 保密管理部門收到資格申報相關材料後,應當出具回執,附上收到的申請材料清單,並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材料的審查。

    對材料齊全、符合申請條件的申報單位,出具《保密資訊系統整合資格受理通知書》; 對符合申請條件但材料不齊全的申請人,出具《涉密資訊系統整合資格申請補充材料通知書》,一次性通知需要補充的材料。

    作出審批決定的保密管理部門應當對擬授予資格的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技術負責人、保密負責人組織開展保密培訓,考試合格後,與其法定代表人簽訂《保密責任書》; 並頒發《與秘密有關的資訊系統整合資格證書》。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分類資訊系統整合資質分為A類和B類,每個等級包括系統整合、系統諮詢、軟體開發、綜合佈線、安防監控、遮蔽室建設、運維、資料恢復、工程監理等9類個人資質。 其中,保密局受理甲類資質申請,省保密局受理乙類資質申請。

    一、條件 任職資格:

    1.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港澳台除外);

    2、中國公民、中國法人或者國家投資的企業事業單位;

    3、具有三年(含)以上法人資格,無違法記錄;

    4、工作人員僅限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中國公民;

    5、能夠勝任保密相關系統整合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6、有符合保密局規定的安全保密措施和硬體環境。

    只有符合上述基本條件的企業事業單位才能申請。

    2、所需材料:

    1、工商業營業執照;

    2、稅務登記證;

    3、金融機構出具的信用證明;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學歷證書及相關材料;

    5、股權結構、下屬企業及上級單位;

    6、資訊科技領域管理主要負責人及專案經理的身份證、學歷、學位、職稱證書;

    7、承擔資訊系統安全保密整合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身份證、學歷、學位及職稱證書(10人以上);

    8、企業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等)及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前兩年審計報告;

    9、資訊產業部頒發的計算機資訊系統整合資質證書;

    11、單位內部管理制度及安全保密措施。

    法律依據:《保密資訊系統整合資質管理辦法》

    第三條 強化資格的申請、驗收、審查、決定、使用和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從事集約化開發相關業務的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取得集約化經營資格。

    涉及國家秘密的國家機關和單位(以下簡稱機關、單位)應當選擇具有密合成相關資質的單位(以下簡稱合格單位)承接涉密銀滲透業務。

    第五條 集約化開發涉及的資質管理應當遵循依法管理、安全保密、科學發展、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六條 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全國證書管理工作,省級保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資質管理工作。

    省級以上保密管理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委託下級保密管理部門開展審查工作,或者組織機構協助開展工作。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涉密系統整合資質,是指從事涉密系統業務的單位從事涉密活動所需的資質和保守國家秘密的能力。 這裡的“金鑰相關系統整合”包括金鑰相關系統專案的規劃、設計、開發、實施、服務和保障。 根據保密局《涉及國家秘密的計算機資訊系統整合資質管理辦法》的規定,對涉密系統整合資質實行行政審批制度。

    申請從事涉密系統整合資格業務的單位(以下簡稱“申請人”)須經國家有關保密工作部門批准,並頒發《資格證書》。 根據資金構成、人員構成、技術水平、服務水平和安全保密設施等,綜合評估涉密系統整合資質。

    資格分為兩個級別:A級和B級。 甲級資質單位可從事絕密、保密、密級密集型業務; B類資質單位可從。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首先,確定級別:機密資訊系統整合資格分為A類和B類兩個級別。 甲級資質單位可從事絕密、保密、保密級資訊系統整合業務。 乙類資質單位可以從事保密資訊系統整合業務。

    其次,確定類別:密集生產涉及的資質包括整體整合、系統諮詢、軟體開發、安防監控、遮蔽室建設、運維、資料恢復、工程監理等國家保密行政部門許可的集約化業務。 除從事系統整合業務外,取得整體整合業務許可證的,還可以從事所承接系統的軟體開發、安全監控和運維。

    此外,評估條件:

    a.基本條件:

    (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三年以上的法人;

    (二)無犯罪記錄,近三年未被撤銷保密資格(資格),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單的;

    (三)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董事會(監事)、高階管理人員、從事集約業務相關業務的人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或長期居留許可,與外國人員無婚姻關係,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4)具備從事集約化業務的專業能力;

    (五)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保密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b.保密條件:

    (一)有專門機構或者人員負責保密工作;

    2)保密制度完善;

    (四)用於集約化業務的場所、設施、裝置符合國家保密規定和標準;(五)有保密工作專項經費;

    (六)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保密要求。注:外資股東和企業的條件另行規定。

    c.特殊條件:

    請點選輸入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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