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新修訂的《婚姻法》規定:“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和獎金;
2)生產經營所得;
3)智財權收入;
(四)繼承、贈與取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夫妻雙方享有平等的處置共同財產的權利。 同時,最高人民法院於1993年對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作了具體解釋,即夫妻在婚姻登記之日至婚姻關係終止之日期間取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
這些包括:一方或雙方的勞動收入和獲得的財產;
一方或雙方繼承或贈與的財產;
一方或雙方從智財權中獲得的經濟利益;
一方或雙方承包、租賃等生產經營活動所得;
一方或雙方獲得的索賠;
一方或雙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釋還規定,夫妻雙方在兩個不同地點分別管理和使用的婚後取得的財產,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已經登記結婚但尚未共同生活的,一方或者雙方收受的贈與,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婚前一方擁有的財產,婚後雙方共同使用、經營、經營經營的房屋和其他價值較大的生產資料8年,以及生活資料(如家用電器、金銀飾品等)4年,均可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結婚10年以上的復員、轉業軍人所得的復員、轉動費用,按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復員軍人退伍回鄉的醫療補助、補助金歸其所有。
-
1、工資、獎金是指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以及各種福利政策收入和補貼。 2、生產經營所得,是指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者雙方的生產經營所得。 3、智財權收入是指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擁有的智財權收入。
4.通過繼承或贈與獲得的財產。
-
如果夫妻雙方沒有財產協議,以下財產一般被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工資、獎金; 生產和營業收入; 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等智財權收入; 遺產。
-
婚姻存續期間獲得的基本資金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房車,另一方是婚姻存續期間繳納的公積金和社保,以及個人賬戶中的積蓄,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
《民法典》第1062條 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
(一)勞務工資、獎金、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所得;
3)智財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一百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處分共同財產的平等權利。
-
例如,如果房子是女人或男人一次買的,它就不是丈夫和妻子的共同財產。
-
一方的婚前財產和婚前財產屬於夫妻雙方的個人財產; 一方因人身受傷而遭受的傷殘者的醫療費和生活津貼。 在這種情況下,無論是在婚前還是在婚前,對所受身體傷害的賠償只屬於殘疾人個人,是殘疾人個人的財產; 在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的財產僅屬於丈夫或妻子之一。 在這種情況下,只有在明確宣告屬於一方的情況下,它才能成為丈夫和妻子的個人財產。
生活中,經常會遇到禮物,如果沒有明確的解釋,只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來處理; 一方的日常必需品。 如個人衣物、鞋帽、手錶等; 以及應屬於一方的其他財產。
-
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由夫妻雙方共同所有:
(一)勞務工資、獎金、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所得;
3)智財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民法典第一百零六十三條第三款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1062條規定,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
(一)勞務工資、獎金、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所得;
3)智財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一百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處分共同財產的平等權利。
-
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主要包括:
1、婚後工資、獎金、勞動報酬;
2、婚後生產經營、投資所得;
3、婚後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遺囑、贈與合同中確定僅屬於一方的除外;
4、婚後智財權收入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3條。
以下財產是配偶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人身傷害而獲得的賠償或補償;
(三)遺囑、贈與合同中確定僅屬於一方的財產;
4)生活用品單面專用;
(五)其他屬於一方的財產。
第1062條.
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由夫妻雙方共同所有:
(一)勞務工資、獎金、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所得;
3)智財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一百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處分共同財產的平等權利。
-
法律分析: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是:
(一)勞務工資、獎金、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所得;
3)智財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2條 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
(一)勞務工資、獎金、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所得;
3)智財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一百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處分共同財產的平等權利。
-
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由夫妻雙方共同所有:
(一)勞務工資、獎金、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所得;
3)智財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一百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處分共同財產的平等權利。
《民法典》第1062條 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
(一)勞務工資、獎金、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所得;
3)智財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一百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處分共同財產的平等權利。
-
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為:(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所得;3)智財權收入;(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所得;3)智財權收入;(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一百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夫妻雙方享有處分共同財產的平等權利。
-
社群屬性包括以下範圍:
1.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遺產或者贈與財產、生產、經營或者投資收益,除另有約定外;
2.夫妻訂立書面合同,約定其他財產歸共同所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2條。
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由夫妻雙方共同所有:
(一)勞務工資、獎金、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所得;
3)智財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一百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處分共同財產的平等權利。
第1063條.
以下財產是配偶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人身傷害而獲得的賠償或補償;
(三)遺囑、贈與合同中確定僅屬於一方的財產;
4)生活用品單面專用;
(五)其他屬於一方的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者雙方取得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的、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處分權。 >>>More
法院認為,轉移的依據是短時間內有大量資金進出,且這些資金的流出與離婚前相差很大。 例如,對於銀行存款,確定資產轉移的行為:1 >>>More
很多人問我,會問,我婚後的工資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今天我就和你談談這個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明確規定,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雙方共同所有 >>>More
押金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了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夫妻雙方共同擁有的財產的範圍,即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由夫妻雙方共同所有: >>>More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婚姻關係締結後,夫妻雙方的工資、獎金、生產經營所得等合法收入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那麼,婚姻財產還有什麼呢? 下面是乙個法律網,來回答大家關於如何算作夫妻共同財產的問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