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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於工傷,需根據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證明》上的責任分工確定。 只要您不負責、次要負責或同等責任,就有可能被認定為工傷。
詳見《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如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六)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火車等非主要責任的事故中受傷的;
法律解釋2014年第9號第六條如下: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上下班途中”有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在合理時間內以合理的路線往返於工作住所、慣常住所、單位宿舍之間;
(二)在工作地點與配偶、父母、子女的居住地之間,在合理的時間內通過合理的路線上下班;
(三)從事日常工作和生活所必需的活動,在合理的時間和合理的路線上上下班;
4)在合理時間內以其他合理路線上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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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回來買菜,回工宿舍叫車撞車,算工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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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工傷保險規定:你的情況是工傷,首先一定要報警,交警會出具事故識別信(這個很重要,必須申報工傷),然後讓車主賠錢(應該由保險公司出具), 以下是讓單位申報工傷,如果單位不同意,那就去勞動局申報,可以進行二次賠償,即車主(保險公司)賠償和工傷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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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你不算數,你已經下班了,而且你不在工作的時間範圍內,所以不算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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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在下班時間執行公務或相關活動時被擊中,則被視為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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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班的路上,不知道下班後算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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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上班途中被車撞是工傷嗎?
1、上班途中被車撞是否算工傷,可根據以下情況進行分析:
1)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或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班輪、火車等非您主要責任的事故受傷的,視為工傷;
2)如在上班途中滑倒或因其他原因跌倒受傷,不能認定為工傷。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
4)患有職業病;
5) 外出工作時因事故受傷或下落不明;
(六)在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列車等非主要責任的事故中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2、工傷賠償標準是什麼?
1、按自理能力,按上一年度整體規劃區員工平均月薪的%或30%支付生活護理費;
2、喪葬補貼為上年度全區員工平均月薪6個月;
3、一次性工傷死亡補助標準為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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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算作工傷。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職工在上下班途中發生機動車事故受傷的,認定為工傷。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
4)患有職業病;
5) 外出工作時因事故受傷或下落不明;
(六)在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列車等非主要責任的事故中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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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只有當它不是人的主要責任時,才能被認定為工傷。 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或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等非主要責任的受傷,應認定為工傷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
4)患有職業病;
5) 外出工作時因事故受傷或下落不明;
(六)在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列車等非主要責任的事故中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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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在上下班途中,如果發生非主責任事故,或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的事故,屬於工傷。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在工作期間之前或之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
4)患有職業病;
5) 外出工作時因事故受傷或下落不明;
(六)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或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班輪、火車的事故,不屬於本人主要責任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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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勞動者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中不負主要責任的,認定為工傷。 這裡有兩點需要注意,一是傷害必須發生在“上下班途中”,即從員工居住地到工作場所的路上,無論是在員工的正常工作時間內,還是在上下班的路上加班。
第二個人必須在該人不負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中受傷。 只要滿足這兩個條件,就應該認定為工傷。 交通事故工傷如何賠償。
1、交通事故賠償金已支付醫療費、喪葬費、護理費、傷殘器材費、工資損失等。 企業或工傷保險代理機構不再支付相應福利(交通事故賠償損失工時工資相當於工傷津貼)。
企業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提前支付相關費用的,職工或者其親屬應當在收到交通事故賠償金後予以償還。
2、第一職工或其親屬已領取交通事故賠償金支付的死亡賠償金或傷殘生活津貼的,不再支付工傷保險一次性工傷死亡補助金或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交通事故賠償金支付的死亡賠償金或者傷殘生活津貼低於工傷保險一次性工傷死亡補助金或者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的,由企業或者工傷保險代理機構補足差額。
3、職工因交通事故死亡、致殘的,除按照上述兩項規定的相關待遇外,還可以按照規定享受其他工傷保險待遇。
4、因交通肇事人逃跑等原因,工傷職工不能獲得交通事故賠償的,由企業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給予工傷保險待遇。 以上就是律師為大家總結的相關內容,如果你還有相關法律意見或者其他事項不明白,也可以打電話給**律師解答,希望能幫到你。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
4)患有職業病;
5)外出工作期間,因工作原因受傷或者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1.根據所描述的情況,估計很難確定與工傷有關。 能否認定為工傷,取決於勞動者是否對事故負有主要責任,如果負有主要責任,則不能認定為工傷。 >>>More
您好,很高興為您服務。
你說的媽媽和姐姐都是86歲,如果姐姐是60歲,那麼媽媽就是86-60歲26歲,因為姐姐60歲,媽媽26歲,顯然不合邏輯,所以問題就錯了,如果媽媽60歲,姐姐26歲, 所以很正常,這裡也建議大家可以驗證一下這個問題的問題,如果弄錯了名字,就會導致問題出錯。 >>>More
位數一般與8位數大致相同。 如果你使用數字和字母的組合,你可以簡單地新增標點符號,如果你做不到,你可以將字母分成大小寫和大小寫。 如果這些都不起作用,只需增加密碼數量,我就沒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