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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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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5年。 普通話於1935年開始普及,1935年,統一漢語籌備委員會改組為漢語推廣委員會,開始開展漢語的全面普及和普及工作。 1932年後,漢語廣播以“國音常用詞彙”的形式為標準。
1937年,中國第一部現代漢語詞典《漢語詞典》
作者:李進喜、錢玄彤。
主編,由中國詞典編纂部出版。
普通話是現代標準漢語的另乙個名稱,每個國家都有自己的通用語(官方語言,首都官方方言)。
無論是美國、俄羅斯、印度等國家,方言都很多,實行各國的標準語言,方便人們廣泛出行。
中國的國家通用語言是普通話或普通話。
它是中國歷代正式實施的修正後的首都雅音(不同於首都胡同音)。 區分三個概念:大寫雅音,即大寫官方言、大寫胡同音和修飾後的大寫雅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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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話於1935年開始普及,1935年,統一漢語籌備委員會改組為漢語推廣委員會,開始開展漢語的全面普及和普及工作。
1932年後,中國廣播採用“國音常用語”的形式作為標準。 1937年,中國第一部現代漢語詞典《漢語詞典》由李進喜、錢玄通主編,由中國詞典編纂部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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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話”一詞最早是在清末創造的。 1906年,研究拼音漢字的學者朱文雄在《江蘇新字母》一書中將漢語分為“國文”、“普通話”和“俗語”(方言)。
但是,當時的實施效果並不理想,以至於出現了老師在課堂上說普通話被趕走的鬧劇。
新漢語普通話的確定1955年10月15日至23日在北京召開的“全國文字改革會議”,經過仔細研究,一致決定將現代標準漢語稱為普通話,以具有普遍的意義。
在這次會議上,與會者就普通話的方言基礎進行了激烈的辯論。 最終,大會決定採用投票方式,從覆蓋華語區的15種主要方言中選出一種作為普通話的基本方言。 當時的投票結果是:
北京普通話(基於北京普通話方言和北京發音標準)以 52 票位居榜首。
以上內容參考人民網——你會說“普通話”,但你可能不知道這些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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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10月,在“全國漢字改革大會”和“現代漢語標準化學術會議”期間,漢族通用語言的正式名稱正式定為“普通話”,同時確定了其定義,即“以北京語發音為標準發音,以北方方言為基本方言”。 1955年10月26日,《人民》發表了一篇題為《努力推進漢字改革、推廣普通話、實現漢語規範化》的社論,其中提到:“新中國的通用語言是以北方方言為基本方言,以北京語發音為標準發音的普通話。
普通話,即標準中文。 普通話是中國不同民族交流的通用語言,以北京語發音為基本聲音,以北方方言為基本方言,以現代白話文為語法規範。 “主要在中國大陸長江以北地區使用,長江以南一般不說普通話,因為到處都有漢語方言,不依賴普通話。
其中,中國港澳地區使用粵語,中國台灣的官方場合也使用普通話,但口音與大陸的普通話略有不同。
普通話 英語 “mandarin”來自葡萄牙語。 今天,普通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中國的官方語言,也是聯合國六種官方工作語言之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九條規定:
國家提倡使用普通話”。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口語和書面語文中華人民共和國法》確立了普通話作為“國家通用語言”的法律地位。
普通話在中國不同地區有不同的名稱:大陸官員(包括香港和澳門):普通話; 台灣官員:中國人; 新加坡:普通話; 學術:現代普通漢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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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1956年秋天開始,除少數民族地區外,全國所有中小學都教授普通話。
中國幅員遼闊,方言多。 由於不同方言之間的交流存在一定的障礙,不利於各地經濟文化交流的交流,因此存在"地方文化島"現象,這些"地方文化島"它保留了不同地區先進文化和民間智慧的精髓,但由於語言障礙不能很好地溝通和互補,因此需要有共同的語言來消除它"地方文化島"將中國廣袤土地上的所有智慧凝聚在一起。 但是,一種語言的推廣是乙個漫長的過程,不宜急於求成,要妥善處理好地方語言的發展與普通話的推廣之間的協調。
推廣普通話的目的不是消除地方語言,而是消除溝通障礙,但方言確實在推廣中被淘汰了(例如,南寧的平話和白話)[11],所以要把握強度,了解過度的道理。 因為語言多樣性一直是中華文明的寶貴文化積澱之一,就像生物圈中的生物多樣性一樣,因為多樣性,世界才能豐富多彩,因為多樣性,生物圈才能保持平衡,保證物質流動和能量傳遞的正常進行。 語言也是如此,因為語言的多樣性,展現了中國文化的包容性和悠久的歷史積澱,因為多樣性,並不是所有的人都用同樣的思維來看待問題、思考問題。
北京話、大陸普通話、台灣話、新加坡話、馬來西亞話等在發音和詞彙上略有不同。 需要注意的是,北京話不是一種標準語言,因為它是北京市區的一種無組織、標準化的方言。 以上標準語言均以北京方言為依據進行標準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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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話”一詞最早是朱文雄於1906年提出的,後來曲秋白等人也提出了“普通話”一詞,並與毛敦爭論普通話的實際含義。 通過“五四”以來的白話運動、通俗語言運動和漢語運動,北京的聲音地位得以確立和鞏固。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在1955年召開的“全國人格改革大會”上,張希若在大會主題報告中解釋道:漢族的共同語言早已存在,現在命名為普通話,需要進一步規範和規範。 這種實際上已經逐漸形成的漢族人的共同語言是什麼?
這是以北方方言為基本方言,以北京語發音為標準發音的普通話。 “為了簡單起見,這種人民的通用語言也可以稱為普通話。 ”
1956年2月6日,***出台的《關於推廣普通話的指示》對普通話的含義進行了補充和完善,正式確定普通話“以北京語發音為標準發音,北方方言為基本方言,典範現代白話作品為語法規範”。 “普通話”一詞開始被廣泛使用,具有明確的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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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承認,說普通話的人越來越多,尤其是現在的寶寶,很多家長在學習口語的時候都在灌輸普通話,也就是為了更容易接受未來老師的資訊。 說普通話很好,但很多孩子不會說當地方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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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晉公升簡單,現在晉公升難,前段時間我是找自己的晉公升或者找金穗穗來做的,我自己做不到,不想做,或者不想找別人的,現在晉公升規則變得太嚴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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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頒布《關於推廣普通話的指示》,198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國家為全國推廣普通話”,推廣普通話正式納入法律地位。 在此之前,歷史上的通用語言被稱為雅言、通玉、官話、漢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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