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強制執行,但被告拒不執行怎麼辦

發布 社會 2024-03-13
6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被執行人拒絕執行法院判決的,我該怎麼辦?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法律分析:如何處理被執行人的拒絕。 被執行人拒不執行判決的,申請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拒不執行構成犯罪的,可以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當事人必須履行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 一方當事人拒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轉送執行人執行。

    當事人必須履行調解書和人民法院應當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 一方當事人拒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關於審理審理拒絕執行判決、裁定的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被執行人、協助執行人、保證人或者其他負有執行義務的人,有能力執行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但拒絕執行,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的規定,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處罰。

    第二條 負有執行義務的人有執行能力,但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的解釋所規定的“有執行能力但拒絕執行,情節嚴重的其他情形”:

    (一)拒不執行、謊報財產情況,違反人民法院限制高額支出和相關支出的命令,並已採取罰款、拘留等強制措施仍拒不執行的;

    (二)偽造、銷毀與被執行人履行能力有關的重要證據,以暴力、威脅、賄賂等手段阻止他人作證,或者教唆、賄賂、脅迫他人作偽證,妨礙人民法院查明被執行人財產,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三)拒不交出法律文書規定的財物或者票據,或者拒不搬出房屋、土地,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四)串通他人,通過虛假訴訟、虛假仲裁、虛假和解等方式妨礙執行,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五)以暴力、威脅手段阻撓執法人員進入執法現場,或者聚眾製造噪音、衝衝擊執法現場,致使執法工作無法進行的;

    (六)侮辱、圍攻、拘禁、毆打執法人員,致使執法工作無法開展的;

    (七)毀壞、盜竊執行案件材料、執行車輛等執法器材、執法人員衣物、執法文書,致使執法工作無法開展的;

    8)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致使債權人蒙受重大損失的。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法律分析:法院可以採取拘留等強制措施,如果有財產,可以查封並委託拍賣機構拍賣幹鹼並出售,拍賣所得將支付案件款項。 人民法律不執行有執行能力的純級法院的判決、裁定,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人民法院有執行判決、裁定能力但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法律分析:1、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執法措施包括搜查房屋,包括拍賣、出售、沒收財產、凍結銀行賬戶和沒收房屋。 2、拒不執行的,法院可以處1000元以下拘留15日以下罰款,並可重複適用。

    3.拒不執行法院生效的法律文書,情節嚴重的,違反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規定,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人民法院有執行判決、裁定能力但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法律分析:被執行人拒絕執行判決的,由人民法院執行局或者執行庭依法處理。 在這種情況下,法院一般會採取強制執行措施,具體執行人會及時調查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凍結對方的銀行賬戶,扣押對方的財產,並依法轉移資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條:執行過程中,當事人自行通過和解達成協議的,執行人應當將協議內容記錄在案,雙方當事人應當簽名或者蓋章。

    申請執行人因欺詐、脅迫與被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或者當事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恢復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法律分析:法院可以採取拘留等強制措施,如果有財產,可以查封並委託拍賣機構進行拍賣,拍賣行將拍賣所得返還案件款項。 人民法院有執行能力,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 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能夠執行但拒絕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餓死拘役或者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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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個回答202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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