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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 這種事情要和單位商量,沒有規矩可以參考。
如果是死於疾病,看看是什麼疾病。 如果是自然疾病或先天性疾病,則取決於事件發生的地方。 我已經處理過你的很多情況,所以不要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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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建議你等醫院的死因出來!! 社保局要求,讓你主動出擊,不然只會上當!! 同時,您可以閱讀有關社會保障的書籍!
能不能陪著,就看死因了! 在醫院搶救部分的醫療保險可以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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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前這位老師有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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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和教師屬於職業設立,根據有關規定,工傷福利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執行。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因公死亡的,其直系親屬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中領取喪葬補助金、受撫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傷死亡補助金:
1)喪葬補貼為上一年度全區員工平均月工資的6個月;
2)受撫養親屬的養恤金,應按照勞動者自身工資的一定比例支付給因公殉職且不能工作的勞動者的主要生活資料。標準是: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月30%,每個孤獨或孤兒的老人或孤兒每月10%。
經核定的受扶養親屬養恤金總額不得高於因工作期間死亡的雇員的工資。 贍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規定;
3)一次性工傷死亡津貼標準為上年度全區職工平均月工資的48個月至60個月。具體標準應當按照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的規定,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備案。
具體金額可參照上述規定,根據您的工資和您所在地區員工的平均月工資計算。 當然,這部分錢是由當地的**部門支付的。
1. 教師因工死亡屬於工傷嗎?
1.教師因工死亡可能是工傷,特別是在工作時間和工作中,如果教師因突發疾病死亡或搶救失敗後48小時內死亡,則可以認定為工傷。
2.教師在上下班途中因機動車事故受傷或死亡,應屬於工傷,工傷認定和賠償程式為:
(一)符合工傷認定申請條件的,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工傷認定申請材料不完整的,告知其15日內補全。
不能提供定點醫療機構對工傷的初步診斷、工傷職工與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需要悔改和開導工傷的證明的,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不受理工傷認定申請。
(二)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材料齊全、證據確鑿的,應當在三十日內作出是否在崗的決定。
(三)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作出的工傷認定決定,應當書面通知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親屬、處理機構。
(四)對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作出的決定通知有疑問或者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內向上級行政機關申請復議,或者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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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有關法律的規定,教師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猝死,或者搶救失敗後48小時內死亡的,屬於工傷。
法律依據是假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的規定: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中突發疾病死亡,或者救援工作失敗後48小時內死亡的;
(二)在緊急救援、救災或者其他維護國家、公共利益的活動中受到損害的;
(三)曾服兵役,因戰爭或公務受傷致殘,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達用人單位後受傷的職工。
職工有前款第(一)、第(二)項情形之一的,依照本條例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依照本條例有關規定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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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教師突發死亡或搶救無效後48小時內死亡的,屬於工傷。
1. 什麼是工傷認定,哪些事故屬於工傷?
被視為工傷。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工傷:在緊急救援、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傷;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期間因突發疾病死亡,或在救援工作失敗後48小時內死亡; 原來在軍隊服役的雇員,因戰爭或工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達用人單位後受傷的。
2. 在什麼情況下死亡被視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中突發疾病死亡,或者救援工作失敗後48小時內死亡的;(二)在緊急救援、救災或者其他維護國家、公共利益的活動中受到損害的;(三)原來在軍隊服役,因戰爭或因公受傷致殘,取得革命軍人殘疾證明,但到達用人單位後受傷的雇員。 職工有前款第(一)、第(二)項情形之一的,依照本條例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勞動者遲到前款第(三)項的,按照本條例有關規定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在不改變原意的情況下,本條可直接分為以下幾句,以幫助理解: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工作期間、突發疾病、死亡的; (2)在工作時間和工作期間,突發疾病在搶救失敗後48小時內死亡。
3. 因工傷死亡的人可以被判入獄嗎?
刑事責任不一定即將到來。 工作時間內的死亡一般被歸類為與工作有關的死亡,但也有特殊情況。 與工傷死亡有關的具體情形有:
1、在工作時間及工作中,如因突發疾病死亡或搶救無效後48小時內死亡,將被視為工傷。
2、因工傷事故或職業病中毒直接導致死亡的。
3、因工傷、職業病停工停薪期間死亡的。
4.因工傷或職業病死亡。
5. 因工傷死亡被認定為1-4級,在享受傷殘津貼期間。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的規定: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中突發疾病死亡,或者救援工作失敗後48小時內死亡的;
(二)在緊急救援、救災或者其他維護國家、公共利益的活動中受到損害的;
(三)原來在軍隊服役,因戰爭或因公受傷致殘,取得革命軍人殘疾證明,但到達用人單位後受傷的雇員。
職工有前款第(一)、第(二)項情形之一的,依照本條例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依照本條例有關規定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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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規定,教師在工作時間和工作中猝死,或者搶救失敗後48小時內死亡的,屬於工傷。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中突發疾病死亡,或者救援工作失敗後48小時內死亡的;
(二)在緊急救援、救災或者其他維護國家、公共利益的活動中受到損害的;
(三)原來在軍隊服役,在戰爭或執行任務中受傷或戰敗,被懷疑殘疾,並已取得革命殘疾軍人證明,到達用人單位後受傷的雇員。
職工有前款第(一)、第(二)項情形之一的,依照本條例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之一的,依照本條有關規定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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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職工死亡後,按下列標準發放喪葬補助金:職工因病或非工作死亡的,按當地上一年度社會平均工資支付3個月,低於600元的,按600元支付; 因工死亡的,按當地上一年度社會平均工資支付5個月,肢體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支付。 2. 一次性養恤金應按下列標準支付:
因病或者非工作原因死亡的,按當地上一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發放10個月,2000元以下按2000元支付; 因工死亡的,按上一年度當地平均社會工資支付20個月,4000元以下按4000元支付。 3. 生活津貼應按下列標準支付: 因病或非因工作原因死亡的雇員的直系親屬有困難的,可以按月支付生活困難津貼,直到受撫養人失業並滿足撫養條件為止。
補貼標準為:按當地企業上年度平均工資的25%標準按每人每月(目前實施本標準時,省會城市低於80元,地級市低於70元,縣級以下鎮低於60元), 可按元標準支付);供養3人以上(不包括計畫生育以外的子女,下同),補貼標準不超過當地企業上年度平均工資的70%。 勞動者生前因工死亡的直系親屬生活困難津貼標準,按當地企業上一年度平均工資的35%支付(若個別遺屬家屬的生活津貼與以往單據現行標準相同, 它可以繼續實施。
與本標準同步後,將按本標準執行);經扶持三人以上的,補貼標準不得超過當地企業上一年度平均工資的100%。
當教師因公殉職時,國家支付一次性養老金,而不是任何補償。 教師屬於事業單位職工,一次性死亡撫卹金標準分為三種情況:如果被評為烈士,一次性撫卹金為80個月的基本工資; 在因公殉職的情況下,養恤金為40個月; 如果死亡,養恤金為20個月。 >>>More
你好,希望能幫到你,我也在幫我父親處理,情況和你父親差不多,我是北京人,不知道各個地區之間有沒有區別,可以做個參考。 首先要到當地派出所登出賬號,帶上死者的戶口簿、死亡證明,他們會在戶籍頁蓋上死亡印章,(戶籍頁有公安局印章,章節是**哪個派出所登出戶)簽到後再從單位檢視你父親的戶口**, 如果屬於單位集體戶籍,到社保辦領取(城鄉居民無喪葬補貼居民喪葬補貼公告)讓原單位簽字蓋章,當然,如果單位破產了,你父親的戶口應該在家,那就得去街道辦事處或者居委會簽字蓋章了。最後,帶上戶口簿影印件、簽字蓋章的公告、收件人身份證影印件、死亡證明影印件、火化證影印件,到社保辦辦理。 >>>More
關於職工非工傷待遇,《勞動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因病或者非工傷死亡的,應當在勞動保險項下支付喪葬補貼,喪葬補貼金額為企業全體職工2個月的平均工資; 此外,在勞動保險**項下,根據其贍養的直系親屬人數,繳納贍養直系親屬的救濟費,金額為死者6個月至12個月的工資,具體措施在《實施細則》中規定。 《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細則)修正草案》第二十三條規定,職工因病或者非工傷死亡、退休後死亡或者因非工作殘疾導致完全喪失勞動力的退休後死亡的,依照《勞動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的規定, 贍養直系親屬的救濟費,除支付給企業2個月的喪葬補貼外,依照下列規定由勞動保險**支付:贍養直系親屬一方的,按死者6個月工資支付;2人,死者9個月工資; 如果有 3 人或更多人,死者的工資為 12 個月。
數。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中,如果乙個人因突發疾病死亡或搶救失敗後48小時內死亡,則視為工傷。 根據與工作有關的死亡撫卹金標準進行賠償。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工傷: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