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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法律規定,可以看出,請求撤銷婚姻登記的條件是:
1、請求撤銷的理由:他人脅迫;
2.撤銷請求的主體:被脅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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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銷婚姻登記的條件是您的婚姻登記無效,例如,提供的身份證是假的,或者有人有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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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銷婚姻登記的條件是被脅迫後被脅迫,或者自可以撤銷之日起一年內可以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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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銷婚姻登記的條件是婚姻未登記,或有性病、遺傳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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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銷婚姻登記的條件是其未達到法定年齡或有特殊原因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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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銷結婚登記的條件是兩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或者有些人沒有自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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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銷婚姻登記的條件是婚姻雙方對另一方的婚姻不滿意,可以撤銷婚姻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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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登記沒有條件,只要你們倆都願意登記結婚,那就帶上身份證和戶口簿。 去婚姻登記處,如果你不想登記,就不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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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來問這個問題,撤銷婚姻登記的條件,我認為如果是沒有共同語言的婚姻或者觀點不同的婚姻,在這種情況下,就算登記了,也要分手,所以最好先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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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銷婚姻登記的權利必須得到雙方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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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了婚姻登記的條件。 這是全國人民必須遵守的。 我不認為,除非國家有規定,否則不應規定撤銷婚姻登記的條件。 否則,這是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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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結婚登記條件是根據雙方的年齡而定的,如果不符合要求,可以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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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叫做婚姻登記條件,主要包括一些背叛婚姻法的行為,結婚登記可以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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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自己申請,沒有特殊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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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許多情況下,只有在違反建立婚姻的條件的情況下,婚姻才能被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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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猜到婚姻已經登記,那就意味著你還沒有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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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曉峰,因報名條件。 哈哈! 如果您了解這一點,您將根據現行法律法規獲得該獎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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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次,你們註冊的主要條件是是否符合相互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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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婚姻關係的條件包括:1、法定撤銷期限尚未屆滿,一般為一年; 2. 因脅迫而結婚 3.一方婚前患重大疾病,未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等法定情形之一;4.婚姻無效的其他法律條件。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1052條規定,脅迫締結的婚姻,被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婚姻無效。 提出解除婚姻要求的,應當自強制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人身自由受到非法限制的一方請求解除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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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條件的,可以撤銷婚姻登記。 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因脅迫而締結婚姻的,被脅迫方可以請求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人民法院撤銷婚姻關係。 被脅迫方要求解除婚姻的,應當自婚姻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人身自由受到非法限制的一方請求解除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民法典》第1052條規定,脅迫締結的婚姻,被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婚姻無效。 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在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人身自由被非法限制或者出賣的一方請求解除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民法典》第1053條規定,一方患重病的,應當在登記結婚前如實告知另一方; 對方不實話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宣告婚姻無效。 解除婚姻的請求,應當在知道或者應該知道撤銷理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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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記機關按照初步審查、驗收、審查、批准、公告等程式辦理婚姻廢止。
1)初步審查。婚姻登記員應當查驗當事人提交的檔案和證明材料,核實登記機關的登記檔案原件。
2)驗收。指示雙方填寫《婚姻無效申請書》,並在“誓言守護者”欄內簽名。
4) 提交審批。婚姻登記員準備乙份《婚姻無效決定書》,報民政部門; 符合撤銷條件的,民政部門應當自停工之日起七日以內予以批准,並作出撤銷決定。
5) 公告。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將《撤銷婚姻決定書》送達當事人和雙方當事人,並在婚姻登記公告欄上公告30日。 30日內無異議的,取消雙方的結婚登記,宣告結婚證無效並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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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依法為您的問題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