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步:滅火器目視檢查登記; 檢查滅火器外觀是否變形,檢查氣瓶是否腐蝕,檢查滅火器的橡塑是否變形、變色、老化和破損; 壓力表有變形、損壞等缺陷的,應當記錄和登記。
步驟2:滅火器減壓分解; 正常檢查滅火器頭、閥門、虹吸管、壓力表的效能,更換損壞的配件。
步驟3:重新加註驅動氣體氮氣壓力,密封封頭並做好噴淋效能檢查,氣密性檢查,清潔滅火器筒體外部。
-
我猜你想知道滅火器什麼時候更換(修理)?
1、定期檢查滅火器,看是否有損壞或已達到使用壽命(5-12年,分為不同型別,常用的乾粉滅火器為10年)。
2、已達到使用壽命的損壞的,經單位領導批准後更換、更換。
3、滅火器應每年修理(保養)一次,按上一年度保養日期計算,期滿後報單位領導批准,在消防器材維修廠保養。
-
法律分析:滅火器報廢期 滅火器自生產之日起達到以下年份的,必須報廢:水基滅火器——6年; 乾粉滅火器 – 10 年; 清潔氣體滅火器 – 10 年; CO2 滅火器和氣瓶 – 12 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三條 易燃易爆危險品的生產、儲存、運輸、銷售、使用和銷毀,必須執行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 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時,必須執行消防安全規定。
禁止非法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進入公共場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用於儲存可燃物料的倉庫的管理必須執行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
-
滅火器的報廢壽命滅火器自生產之日起達到以下年份的,必須報廢
1.可攜式化學泡沫滅火器-5年;
2.可攜式酸鹼滅火器-5年;
3.可攜式水滅火器-6年;
4、可攜式乾粉滅火器(儲氣筒式)-8年;
5.可攜式儲存壓力乾粉滅火器-10年;
6. 可攜式 1211 滅火器 - 10 年;
7.山澤手提式二氧化碳滅火器-12年;
8.手推車式化學泡沫滅火器-8年;
9.手推車式乾粉滅火器(儲氣瓶式)-10年;
10.手推車儲存壓力乾粉滅火器-12年;
滅火器是一種可攜式滅火工具。 將化學品放入滅火器內以滅火。 滅火器是常見的防火設施之一,存放在公共場所或可能發生火災的地方,不同型別的滅火器填充不同的元件,並針對不同的火災故障而設計。
使用時必須小心,以避免反作用和危險。
滅火器的種類很多,按其移動方式可分為可攜式和手推車式; 按驅動滅火劑的功率可分為:氣瓶式、蓄壓式、化學反應式; 按所裝滅火劑的填充量可分為:
泡沫、乾粉、鹵化烷基、二氧化碳、水等
-
乾粉滅火器的強制報廢期為10年,即滅火器筒體的第乙個生效期為8年; 另一方面,乾粉滅火器的滅火劑也有保質期,在常溫下儲存,第一次換粉是2年,後期滅火劑是1到2年。 因此,最好每年定期檢查一次。
-
更換過期滅火器的步驟如下:
1.確定滅火器的種類。 滅火器的種類很多,不同的型別需要不同的處理方法。
2.購買新的滅火器。 購買新的滅火器時,要注意品牌、效能和質量,確保其符合國家標準和要求。
3.拆卸原裝滅火器。 原同奇滅火器應徹底拆卸,舊滅火器內容物應遠離易燃物品。
4. 安裝新的滅火器。 按照新滅火器的說明在奧蘭治鎮安裝滅火器,將滅火器固定在牆上,連線管道和出水口,並確保它們連線牢固。
5. 測試新的滅火器。 安裝後,測試新的滅火器以確認其工作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