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物應該如何占用桃樹果園以及如何補償

發布 社會 2024-03-09
5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法律分析:國家徵用果樹的補償標準不得超過每畝8萬元(含8萬元)。 新鮮果樹(如蘋果、桃子、李子、杏等)。

    樹齡不足2年,每棵樹30元,樹齡2年以上(含2年),每棵樹60元,樹齡不足3-6年(含6年),每株280元, 樹齡小於6年至40年(含40年),樹齡為450元,增加35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二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應當制定並公布本區域綜合地價,確定徵用農業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和移民安置補貼標準,制定土地補償費和移民安置補貼分配辦法。 地面上的附著物和幼苗的賠償費用歸所有者所有。

    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於符合條件的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支付補貼,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單獨發放。 縣級以上地方居民申請徵地的,應當及時落實土地補償費、安置補貼、農村村民房屋等地上附著、苗木補償費、社會保障費等,並保證全額到位、資金專項到位。 未足額繳納相關費用的,不予批准徵地。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法律分析:徵地果樹的補償標準是:一般來講,來源是按樹木補償的,但也有按畝數、品種不同、規格不同、補償標準不同、補償標準不同、國家沒有統一的補償標準,一般由地方**參照各自情況制定補償標準。

    以蘋果樹為例,初期果期平均每株補償90-210元,滿果期每株210-1200元,腐爛期每株60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被徵用土地的,按照被徵用土地原有用途給予補償; 徵用耕地補償費包括土地補償費、移民安置補貼費、土地附著、苗木補償費; 其中,被徵用土地上的附著物、苗木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總結。 優點,1.**占用果樹的補償標準。

    1、果樹補償果樹補償根據果樹種類和樹齡逐漸增加,桃樹等地上物體需要根據樹齡、是否處於滿果期等因素進行估算。 菜地和溫室要看年產值,溫室也要補償地上物體的重置成本。 如果桃樹處於栽培期(1-3年),平均每棵樹補償5-45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45-144元; 在結果高峰期(9-20年),每株平均補償為人民幣; 果實腐爛期超過21年,每株平均補償180元。

    標準因地而異,因此最好諮詢當地的土地局。

    建築物應該如何占用桃樹果園以及如何補償

    優點,1.**占用果樹的補償標準。

    1、果樹補償果樹補償根據果樹種類和樹齡逐漸增加,桃樹等地上物體需要根據樹齡、是否處於滿果期等因素進行估算。 菜地和大名氣取決於年產值,溫室也要補償地上物體的重置成本。 如果桃樹處於栽培期(1-3年),平均每棵樹補償5-45元; 在第乙個結果階段(4-8年),每株平均補償45-144元。 在結果高峰期(9-20年),每株平均補償為人民幣; 21年以上的果期為每株180元。

    標準因地而異,因此最好諮詢當地的土地局。

    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按照被徵用土地原有用途對徵用土地進行補償,徵用耕地的補償包括土地補償、安置補貼、地上附著、苗木補償。 徵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提高到徵用前三年耕地年均產值的6至10倍。

    耕地安置補貼,按照擬安置農業人口數計算。 擬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擬徵用耕地量除以徵地前被徵用單位人均耕地面積計算。 每安置農業人口的安置補貼標準為徵用前三年耕地年均產值的4至6倍。

    但每公頃被徵用耕地的移民安置補貼不得超過被徵用前三年年均產值的15倍。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法律分析:國家對被徵用果樹的補償標準根據果樹的品種和生育期規定了不同的補償金額。 一般來說,最高的補償金額是果樹的果期,最低的補償金額是果樹的栽培期。

    國家對常見果樹品種(蘋果樹、梨樹、桃樹、葡萄樹、棗樹、板栗樹)制定了比較明確的補償標準,不常見的果樹品種歸類為雜果樹,鉛覆蓋的補償金額低於普通果樹品種。 例如,對於蘋果樹,每棵蘋果樹在第乙個結果期(6-8年)的平均補償為90-210元; 在結果高峰期(9-25年),每株平均補償210-1200元; 果實腐爛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600元。 對於雜項果樹,栽培期(1-3年)每棵樹的平均補償為5-10元; 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補償10-30元; 在結果高峰期(11-25年),每株平均補償30-80元; 果實腐爛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40元。

    但是,由於人民群眾的國情與實際經濟狀況的差異,賠償標準也存在差異,以上內容僅供參考,以當地**部門公布的賠償標準為準。 國家徵地果樹補償標準根據果樹品種和生育期規定了不同的補償金額。 一般來說,最高的補償金額是果樹的整個結果期,最低的補償金額是果樹的栽培期。

    國家對常見果樹品種(蘋果樹、梨樹、桃樹、葡萄藤、棗樹、板栗樹)制定了明確的補償標準,對不常見的果樹品種的補償金額歸類為雜果樹,補償金額低於普通果樹品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條 徵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證被徵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保障其長期生計。 徵地人應當依法及時足額繳納土地補償金、安置補助金和農村村民房屋、其他地上附著物、苗木補償金,為被徵地農民安排社會保障費用。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占用果樹的補償標準如下:

    1、對於蘋果樹,栽培期間每棵蘋果樹的平均補償為5至90元; 初期每株平均補償90-210元; 在結果高峰期,每株平均補償210至1200元; 果實腐爛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600元。

    2、對於梨樹,栽培期間每棵梨樹的平均補償為5至45元; 初期每株平均補償45-144元; 果高峰期每株平均補償144-1200元; 果實腐爛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600元。

    3、桃樹栽培期間每棵樹平均補償5-45元; 初期每株平均補償45-144元; 結果高峰期每株平均補償144至360元; 果實腐爛期超過21年,每株平均補償180元。

    4、對於葡萄藤,栽培期間每株葡萄藤的平均補償為5至10元; 初期每株植株平均補償10至90元; 在結果高峰期,每株平均補償90至180元; 果實腐爛期12年以上,每株平均補償8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

    國家徵地的,經依照法定程式批准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應當予以公告,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居民申請徵地的,應當對被徵地現狀進行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並公布徵用範圍、土地現狀、徵用目的、補償標準等。 徵地不限30日以鄉(鎮)和村、村民團體為單位的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聽取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益攸關方的意見。

    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大多認為,徵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應當組織聽證,並按照法律法規和聽證的規定修改方案。

    被徵用土地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應當在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辦理補償登記。 縣級以上地方人員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核算落實相關費用,確保全額到位,與擬徵用土地所有人、使用人簽訂補償安置協議; 個別案件確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徵地時如實說明。

    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後,縣級以上地方居民可申請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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