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了,給對方生活費,聯絡不上人怎麼辦?

發布 社會 2024-03-02
19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如果您無法聯絡到某人,則必須用她的銀行卡給她打電話。 有時聯絡不上他,也許是因為他已經不存在了。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離婚了,給對方生活費,聯絡不上人怎麼辦? 他可以聯絡他的家人或朋友。 找到他們,他們會告訴你。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如果聯絡不上我,那麼你可以問他的朋友看看他在哪裡或發生了什麼。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既然離婚了,就想給對方生活費,可是我連都給不了,到了就不給,把生活費存在那裡,等他發現的時候再給她。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離婚後你們互相支付生活費嗎? 它值得你稱讚。 你平時會把生活費交給自己嗎? 聯絡不上人,沒辦法,只能先不給,不給她生活費就不算,聯絡不上人。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如果你只是暫時的,我認為你不能和他取得聯絡。 你可以等到幾天後聯絡他,然後再去給她生活費。

  7.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如果聯絡不上某人,可以暫時隱瞞,等能聯絡到他的時候再補上。

  8.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離婚後要給對方生活費,又聯絡不上他的人,你就把錢留著,下次見到他的時候再給他。

  9.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想辦法找到她,去她的位址,聯絡她的朋友、家人和親戚。 如果你找不到它,就沒有辦法去做。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離婚了,給對方生活費,聯絡不上人怎麼辦? 你可以攢錢買生活費,見到他就給他也沒關係。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喝了對方的生活費,聯絡不上誰怎麼辦? 那你現在想誰也聯絡不上,現在就給他留著,等時機到了知道訊息再給他。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如果離婚後想給對方生活費,聯絡不上任何人,我覺得我暫時不應該聯絡他們,等我聯絡到他們時,我會補貼他們。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如果聯絡不上別人,就得慢慢聯絡他,或者去**求助,這樣才能找到他。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你可以等著看,如果你想要生活費,他是否會聯絡你。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法律分析:如果離婚時沒有錢給對方,如果一方感到尷尬,想給一方一點補償,那麼如果沒有錢,就沒有必要給。 但是,如果法院裁定一方因過錯需要支付賠償金,那麼如果沒有錢可以給,就需要在有錢的時候支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向,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共識。

    第一百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提出離婚請求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關係確實破裂,調解失敗,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不成的,應當准予離婚:

    1)重婚或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反覆教養的不良習慣,沒有改掉;

    4)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離婚,雙方分居滿一年,一方當事人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如果離婚不支付生活費,可以通過協議或訴訟解決。 如果雙方協議離婚,並且已經約定了贍養費的金額,您可以去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另一方支付孩子的生活費。 離婚後,另一方應承擔一方撫養子女的部分或全部生活費和教育費,費用數額和期限長短由雙方約定;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承擔部分或者全部子女撫養費。 應承擔的費用數額和期限長短由雙方約定;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中原定金額的合理要求。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離婚後不給錢的解決方案是:

    1、如果一方沒有經濟收入或下落不明,導致另一方無法獲得子女撫養費,其財產可用於抵消子女撫養費;

    2、一方當事人拒不繳納人民法院關於子女撫養費的判決、裁定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其他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協助執行;

    3、一方不執行離婚協議約定的贍養費的,另一方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而必須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法院責令另一方在原協議的基礎上履行其義務。

    法律規定,如果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權要求父母和母親撫養費。 父母不履行撫養成年子女的義務,或者沒有工作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有權要求成年子女承擔贍養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九十二條 離婚時,夫妻一方隱瞞、轉讓、變賣、毀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編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 另一方可能會獲得少量份額或沒有份額。離婚後,如果對方發現有上述行為之一,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18.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1、離婚後對方不給贍養費,聯絡不上任何人怎麼辦?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達成離婚協議,並已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分割等問題達成協議,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或到法院協議離婚。 離婚後,一方不承擔子女撫養費,撫養子女的父母可以通過組織部門(如不承擔撫養費的一方的組織或其他社會組織)、親戚朋友、親戚朋友、親戚合作等方式,說服另一方主動履行撫養協議。

    勸說不成的,可以以子女的名義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起訴對方索要子女撫養費。 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決。 2. 強制執行子女撫養費的方法是什麼?

    我國《婚姻法》第21條規定:“父母未履行贍養義務的,未成年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權要求父母支付子女撫養費。 “如果一方在離婚後不支付贍養費,那麼另一方可以向一審法院提出申請,一審法院將對不執行判決的一方進行教育和警告,並敦促其履行撫養子女的義務。

    當事人仍不聽勸告、不接受教育、拒不執行判決的,依照婚姻法的規定,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一審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1、提取、扣留被申請人的儲蓄存款或者工資等勞動所得,如要求被執行人工作單位協助按月從工資中扣除; 2. 查封、扣押、凍結、變賣被申請人的財產。 查封、扣押、凍結、變賣被申請人的財產,是指財產被查封、扣押後,遺囑執行人責令被執行人在規定期限內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 逾期不履行的,法院可以按照規定將查封、扣押的財產交由有關單位拍賣、購買,並強制當事人履行義務。

    3. 子女撫養費何時支付? 兒童保育金的支付期限一般到孩子18歲生日。 但是,有兩種例外:未滿18周歲且以勞動收入**為主要生計的父母,能夠維持當地的一般生活水平,可以停止支付子女撫養費。

    2.成年子女,尚無獨立生活能力,父母有支付能力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仍應當承擔必要的育兒費用: (一)不能工作或者沒有完全喪失工作能力,但收入不足以維持生計的。(2)在校學生。

    3)缺乏獨立的生活條件。綜上所述,夫妻雙方協議離婚時,會在離婚協議中約明贍養費的支付方式。 離婚後一方不履行義務,失蹤且聯絡不清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強制執行。

    根據實際情況,法院凍結對方的收入和積蓄,以扣除撫養費。 在執行之前,法院將發布公告。

  19.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總結。 如果離婚時沒有錢給對方,雙方可以協商分期賠償,畢竟事實就在那裡,雙方都能相互理解。

    如果離婚時沒有錢給對方,雙方可以協商分期賠償,畢竟事實就在那裡,雙方都能相互理解。

    法律依據:當事人必須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和裁定。 一方當事人拒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或者審判員可以移送執行人員執行。

    當事人必須履行調解書和人民法院應當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 一方當事人拒不履行的,其餘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你好,你是男人還是女人?

    女人。 你是要向對方支付賠償金,還是要付錢給你?

    需要付出代價的是我。

    你可以和對方商量一下,看看能不能分期給他。

    他已經離婚了,他起訴分割財產,不知為何我現在沒錢還錢,法院已經出來了。

    只要你不是故意不給,法院就不會強制執行。

    我現在真的沒有錢,我沒有投資我的生意,而且我還負債累累。

    如果他們沒有錢,法院會怎樣,我想知道會發生什麼。

    如果你不故意拒絕給,法院一般會和你協調,如果你故意不給,法院會以你的名義強制執行財產。

    你為什麼離婚?

    情緒不和。 在這種情況下,你可以和你的前夫談判。

    他應該能夠明白,畢竟,分期收集總比完全收集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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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個回答2024-03-02

夫妻在什麼情況下可以要求離婚? 根據結婚組成同一家庭、同住同住的夫妻,應該互相尊重、相互理解、相互扶持,以維持婚姻生活的可持續發展,但一旦關係發生變化,就難以調和,雙方不願意維持夫妻關係, 夫妻雙方可以依照《民法典》第1049條的規定協議離婚,當事人不能達成協議的,也可以根據《民法典》第1052條的規定,在有法律依據的情況下,請求法院准予離婚,解除雙方的婚姻關係。在形成訴訟性質的離婚案件中,即通過法院判決終止夫妻關係,想要離婚的配偶一方必須是原告,不同意離婚的另一方必須是被告, 主張婚姻有《民法典》第1052條的因由,並附相關證據請求有管轄權的法院判決。

9個回答2024-03-02

不。 產婦津貼是國家法律為職業婦女在因分娩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提供的生活津貼。 領取生育津貼也有一定的條件。 >>>More

27個回答2024-03-02

不。 既然你選擇離婚,結束婚姻,就意味著這段關係已經結束了,你不能因為一方出事,因為不是連帶債務,另一方沒有責任和義務繼續為之前的婚姻買單,所以當你需要錢的時候,你不能對對方開口, 這是不合理和非法的。

6個回答2024-03-02

當您發現對方已經轉讓財產時,一定要盡快申請財產保全,請聽家事律師趙東雪的詳細介紹。

8個回答2024-03-02

現在每個人都在經濟上獨立,離婚已經變得司空見慣。 與往年相比,大家都看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