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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另一半。
2.比球更接近對手的球門線。
3.在球員和對方球門線之間,對方球員少於兩名。
如果缺少上述三個條件中的任何乙個,則該球員不處於越位位置。
2)如果進攻方的一名球員處於與球平行的位置,或者進攻方的一名球員處於與對方倒數第二名球員平行的位置,則該球員不處於越位位置。
3)判斷球員是否處於越位位置的時間是同一球隊的球員踢球或觸球的那一刻,而不是球員接球的那一刻。
2.越位犯規。
只有當裁判認為他或她在同一球隊的球員踢球或觸球的那一刻“參與”了一場真正的比賽時,處於越位位置的球員才會被判越位犯規
1)干擾遊戲;
2)干擾對方球員;
3)利用越位位置。
“逼真的比賽”不是乙個區域範圍的量化概念,而是指處於越位位置的球員的動作和效果(以上三個中的任何乙個)。 位置是前提,觸球瞬間是判斷的時機,行為和效果是構成越位犯規的基礎。
3.這不是越位犯規。
處於越位位置的球員直接從同一球隊的球員那裡獲得球門球、界外球和角球時,不構成越位犯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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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貓淘氣 3000 個問題第 4 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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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體育 體育 >> 足球.
分析:1.任何比球更接近對方球門線的進攻球員都處於越位位置。 以下情況除外:
球員在自己的半場。
至少有兩名對方球員比該球員更接近對方的球門線。
2、當一名球員踢球或觸球,而同一球隊的一名球員處於越位位置時,裁判員認為該球員有以下行為,應判定該凳子越位
干擾比賽或干擾對手;
試圖從越位位置獲得優勢。
3. 在下列情況下,球員不應被判定為越位:
這名球員只是處於越位位置;
球員直接獲得球門球、角球或界外球。
4.如果判定球員越位,裁判員應判給對方球員在越位位置踢間接任意球。 如果球員在對方球門區越位,則任意球可以在越位時在球門區的任何位置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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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位必須滿足三個條件:
1.進攻球員必須過半場,即進入自己的前場,對方的後場。
2.進攻方球員與底線之間不超過一名防守者,即只有一名甚至沒有防守者。
3.越位球員必須在傳球者前面,球在前方。
只要在傳球的那一刻滿足以上三個條件,就是越位條件。 (注意:角球和邊路球不越位。 )
在1994年的《足球裁判法》中,有一種新的解釋,那就是為了鼓勵進攻,只要越位球員不參與進攻,不干擾比賽,裁判員就不能吹越位。
現在,最新的解釋是,只要滿足越位條件,並且滿足以下三個條件之一,就必須判定越位。
1.越位球員參與了進攻。
2.越位球員干擾對方的防守。
3. 越位球員干擾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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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貓淘氣 3000 個問題第 4 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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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來說,就是進攻方的傳球,在踢球的同時,進攻方和底線之間只有一名防守隊員,即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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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攻時,當一名球員將球傳給他面前的隊友時(這是觸球的時刻),接球的球員在對方的最後一名防守隊員面前,這稱為越位。
但是,如果接球的球員在本方半場內,則不被視為越位
越位是指進攻方在上半場(進攻半場)傳球的那一刻,傳球的球員到達,進攻底線之間沒有防守隊員或只有守門員以外的防守隊員,稱為越位 >>>More
如圖所示,白方進攻,紅方防守。 紅方最後三名防守隊員站成一條直線,如果白方的好隊員傳球,白方的另一名隊員在2號位接球,即守門員之間還有一名紅方後衛,紅方後衛不越位。 如果接球的白人球員試圖跑到第3個位置接球,則無論球是否被接住,都是越位的。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