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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名9歲的女孩因無法為父親退還55萬元的購買價款,被法院限制高消費,並被作為“老賴”處決。。事因是女孩的父親想買房,妻子和婆婆不同意買房,於是女孩的父親陳某有殺人意圖,殺死了妻子和岳母,父親陳某故意殺人後被法院判處死刑,並被處以死刑。 父親沒有把買房得到的55萬元給女孩,當時女孩只有9個月大,但女孩要承擔“替父親還債”的責任。
1.女孩成為老人的故事。 女孩的父親陳某在2012年為了買房殺了妻子和婆婆,第二天就把房子賣給了王某,買房賺來的55萬元已經揮霍一空。女孩沒有錢買房,她的父親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陳某死刑。
由於房屋轉讓未成功,陳某已經被處決,於是買方王某向法院起訴該女方,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但被法院駁回。 2018年,買方王某再次向法院起訴該女孩,要求解除房屋轉讓合同,退還房款55萬元及利息,買方王某贏得了法院的支援。
2. 法院道歉:我們錯了。 法院要求女孩將55萬元的購價和利息返還給買主王某,但由於女孩負擔不起,9歲的女孩被法院作為“老賴”處決。
也因為“乙個9歲的女孩變成了乙個老人”而上了熱搜。 於是法院道歉,回應說“我們錯了”。 它還解釋了判決的原因和過程,以及少年應該得到照顧,少年不應該像老人一樣被處決。
3. 女孩和購房者應該去哪裡? 女孩的父親陳某賣掉房子後,買主王某也住在這棟房子裡,但房子已經被沒收了,財產一直屬於女孩。 女孩的父親被處決了,母親被父親殺害了,賣房的錢也沒了,9歲的女孩實在負擔不起這樣的債務。
但是買家怎麼了? 房子不僅沒拿到,還白白損失了55萬元。 看似女孩是無辜的,但女孩的父親負債累累,所以她應?
你認為應該怎麼做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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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和母親被負債累累的父親,逼著乙個9歲的女孩成了“渣男”,父親欠下的房貸只能由女兒來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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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之所以負債,是因為她們繼承了父母的遺產,而當她們繼承遺產時,她們也繼承了債務。 父親拿了別人的錢,但房子沒有完全轉讓,女孩不願意繼承後用原來的**賣掉,不給房子也不還錢,買主空空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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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之所以負債累累,並不是因為女孩自己花錢太多,而是因為父親負債累累去世了,導致債務轉嫁到女兒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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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欠債的主要原因是她繼承了已故父母的債務,可以說是很可憐和無奈,但有一種說法是父親把債還給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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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因為父母去世而負債累累,但有55萬元的債務,自然就落在了自己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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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9歲女童陳曼(化名)在河南省鄭州市金水區法院被限制高消費20天後,接到解除限消費令的執行決定。
陳曼的爺爺王偉志在接受採訪時說,他對未來的計畫是什麼安排好孩子的生活和學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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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還小,失去了爸爸媽媽、奶奶,只剩下爺爺是唯一的親戚,爺爺老了,孩子還小,真是一戶人家很窮。 希望孩子的爺爺照顧好他的身體,健康長壽,女孩早日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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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現在的生活還好,因為法院沒有判她負債,她又恢復了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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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孩子的生活很正常,在爺爺的照顧下正常上學,畢竟孩子還小,沒有能力還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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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孩子現在過得好好的,因為她有乙個養父和養母,養母非常疼愛她,母親被父親殺死後,她變成了人,幸運的是,後來遇到了養父和養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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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說,這個9歲的女孩已經變成了乙個老人,為父親還債是很委屈和無辜的。 畢竟我還那麼年輕,也忍受過一些這個年紀不該承受的事情,大選秀影響了我的成長,影響了我的精神。 8年前,他的父親殺死了自己的親生母親和祖母,因為他的父親非常喜歡賭博,可以說當時乙個9歲的女孩才一歲,可想而知這個孩子有多可憐,然後他的父親把房子賣給了買家王。
王某交了55萬元後,沒能把房子轉給他,之後小女孩的父親也被判處死刑,方靜小子自然又回到了9歲的女孩身邊。 因為這個9歲的女孩畢竟是他父親的第一繼承人,但按照法律的正常程式。 小女孩繼承了她有義務償還父親債務的財產,從法律角度來看,這根本不是問題,但每個人都忽略了它。
也就是說,這所房子其實是之前父母的共同財產,當母親被殺的時候,其實小時候的他也可以成為第一繼承人。 這件事看似正常,但其實並不正常,因為孩子的父親因為喜歡賭博,想賣掉房子還債,是賭債,但作為女兒,她是母親的繼承人,他有權對房子做決定,如果孩子不同意父親的行為, 他無權出售房子。<>
因此,當他的父親殺死他的母親時,他實際上並沒有對房子擁有所有的權利。 這房子自然就落在了小姑娘身上,但是現在房子被父親賣掉了,財產不在女兒身上,可以說這個九歲的女孩不應該為父親還債,也不應該受到法律的限制,不能一切消費,畢竟, 她的父親也違規賣房,這在法律上是無效的,既然沒有效果,那麼這55萬元就不應該由女孩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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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個人而言,我認為她不應該負責償還債務,因為這個小女孩只有9歲,她根本沒有能力償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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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他應該還清父親的債務,但不是現在,畢竟他現在還年輕,債環是理所當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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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這麼認為,對於乙個九歲的女孩來說,她不能在自己的生活中獨立,她應該怎麼做才能還清父親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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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現已緊急撤回女同性戀者限高令,法院凌晨發表道歉宣告,稱這樣的處罰結果是機械執法,應予避免。 我個人認為,法院的表態是很溫暖的,因為很多事情往往需要在法律理性和合理性之間找到乙個平衡點,這樣才能顯示出我們執法的溫暖和善意。
1.這件事情是很大的悲劇,發生在女孩身上的事情也是很悲慘的。
這個9歲的女孩遭受了非常悲慘的痛苦,因為她的親生父親帶走了她的母親。 父親被判處死刑後,才發現父親8年前把自己的房子賣給了另乙個買家,而另乙個買家已經給了她父親55萬元的房子,現在她需要承擔父親欠下的55萬元債務。 正是出於這個原因,這名9歲的女孩被法院裁定限制高消費群體。
二是網友們熱議此事。
網友們之所以熱議此事,是因為9歲女孩的經歷太過悲慘,同時又要承擔如此額外的經濟負擔。 對於這樣的情況,不少網友表示願意支援這個9歲的女孩,也有人認為,另一位購房者的合法權益也需要得到保護。 <>
3. 我個人對此事有何看法?
對於此事,法院的說法是,雖然法律是有規定的,但要考慮到法外的熱情執法,這意味著這個社會需要有善意。 我個人認同法院的這個觀點,因為在這個社會上,像這樣的9歲女孩本身就是受害者,強加她加害者的身份顯然是不合理的,希望各界人士也能主動幫助這個9歲的女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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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訴訟中的乙個漏洞,乙個年僅九歲的九歲女孩,因為無力償還父親的債務,出現了消費限制,法院也下達了支出限額,這也牽扯到很多個人權益。 然後事情解決了,得到的回應是這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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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表示,先前的審判結果是錯誤的,現在已經撤銷了結果,並表示將來將加強審判,以達到乙個讓人民滿意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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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表示,沒有必要證明女孩要還清父親的債務,因為女孩沒有收入,也沒有工作能力,所以法院沒有採取強制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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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此事,法院也認為其先前的判決不是很合理,並推翻了先前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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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對此事也做出了自己最正確的判決,所以將這個女孩從老賴的範圍中除名,是很公平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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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父親的債務是由女兒還的,父親如果付不起女孩就會受苦,所以成為萊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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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父親是個賭徒,想賣房子,殺了妻子和婆婆,他賣掉了房子,從買主那裡得到了55萬元,但在房子轉讓前被判刑,導致他的孩子在2歲時被迫成為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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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鄭州市金水區法院在執行中犯的乙個錯誤,現已改正,法院已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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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歲那年,他大部分時間都躺在父母的懷抱裡,享受著父母對他的愛。 但有乙個9歲的女孩,想為父親還55萬元的高額債務,這立即引起了網友的熱議,網友們對法院的判決也有不同的態度和看法。
1. 女孩的債務從何而來?
2. 女孩能償還債務嗎?
3. 債務需要繼承嗎?
女孩自己已經是孤兒了,他自己也是這件事情的受害者,現在年紀輕輕就背負著高額的債務,真是讓人心疼,這筆債不應該由女孩承擔,你同意我的看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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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認為這個9歲的女孩應該償還她父親的債務,因為她還沒有能力償還債務,而且她還是個孩子,所以她不應該在這麼小的年紀就負責償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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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致法院判決,允許女孩繼承55萬元的高額債務。 而且女孩還未成年,是低收入家庭,所以在這種情況下繼承債務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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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認為女孩應該還清父親的債務,因為這個孩子的生活已經夠悲慘的了,在她感受到這個世界的美好之前,她不得不背負鉅額債務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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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認為她應該為她的父親償還這些外債,她是未成年人,沒有承擔債務的法律責任。 還是希望廣大人民群眾認識到自己的債務能力,根據自己的債務能力借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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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認為乙個9歲的孩子有能力還清父親的債務,即使她想還債,也要等到她成年,有能力工作和賺取收入來償還父親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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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她應該還清父親的債務,但不是現在,而是當她有能力這樣做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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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個人而言,我不認為這個女孩,以她現在的年齡,應該償還她父親的債務,因為她是未成年人,沒有能力償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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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她不應該還父親的債,一是她還那麼小,當時根本沒有把她當父親撫養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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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她不應該還父親的債,因為她畢竟只是個孩子,怎麼可能有能力承擔父親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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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個小女孩不應該還爸爸的債,因為這個小女孩根本沒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也沒有工作能力,所以我覺得這個小女孩也應該專心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