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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8條規定,一男一女結婚,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登記結婚,頒發結婚證。 獲得結婚證就確立了夫妻之間的關係。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1.婚姻登記手續是確定婚姻成立的法律依據。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法規的規定,婚姻登記手續比以前大大簡化,不再是一件麻煩的事情。 雖然根據各地的實際情況,婚姻登記的程式存在一定的差異,但總的來說,它們都要經過三個程式:申請、審查和登記。
2.男女雙方應親自到一方有戶口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並填寫結婚申請書。 結婚申請必須由雙方親自出席,不能由一方單獨申請,也不能委託他人申請**。
2、申請時應攜帶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當地有強制婚姻檢查規定時,還需攜帶婚前體檢證明。 離婚人申請結婚或者再婚時,還應當攜帶離婚證明書或者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調解書或者准予離婚的判決書。
3、然後婚姻登記機關將對申請人的婚情和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如果全部結婚條件都符合,則當場登記並頒發結婚證; 如果您不符合標準,您將被告知原因。
4.離婚男女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再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應先登出其離婚證,再簽發結婚證。 從獲得結婚證之日起,兩人的婚姻關係就正式確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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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是人生最莊嚴的事情,那麼拿到結婚證需要帶什麼材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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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所需的主要檔案包括兩個人的身份證、戶口簿和可在婚姻登記處領取的2寸**、**。 如果無法獲得戶口簿,可以攜帶身份證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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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廣東人,我丈夫是湖南人。
我們不需要任何證明,只需拿雙方的戶口簿和身份證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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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應用。 男女均須出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無配偶、與對方三代以內無直系血親或旁系血親的簽名宣告。
共同向一方有戶口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婚姻登記。 登記時男性和女性都必須在場。 離婚的,還應當出示離婚證。 在進行婚前檢查的場所,還應出示醫院出具的婚前檢查證明。
2. 審查。 必要時,登記機關可以要求當事人提供相關證明材料,進行必要的調查,或者指定醫療鑑定專案。
3. 註冊。 婚姻登記機關經審查認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批准登記並頒發結婚證。 婚姻登記機關拒絕登記的,應當出具書面說明,說明拒絕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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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居留簿和居民身份證。 我沒有配偶。 雙方提交了3張2英吋的近期半身裸頭彩色照片**。
一男一女如欲結婚,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處登記結婚。 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登記結婚,頒發結婚證。 獲得結婚證就確立了夫妻之間的關係。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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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已經看到了您的問題,正在整理答案,請稍等喔問。 好。
可以只帶戶口簿頁嗎?
您好,很高興為您辦理結婚證、我的永久居留證、居民身份證(一代和兩代均可)、無配偶證、**所需的手續。 1、申領結婚證條件: 1、男女均須自願結婚(獨立把握)。 2. 結婚年齡:
男性至少22歲。 女性:20 歲或以上。 3. 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三代以內雙方及旁系血親無直系血緣關係(獨立提示)。 2、結婚證1、永久居留簿、居民身份證(可一代、兩代)所需材料。 2. 我沒有配偶。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裸頭彩色照片**(可現場拍攝)。 《婚姻登記工作 Hualu.com 規範》第二十八條 婚姻登記申請受理條件為:(一)婚姻登記處有管轄權; (二)擬結婚的男女向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3) 當事人年齡不低於男性22周歲,女性不期滿20周歲; (4)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五)當事人三代以內無直系血親或者旁系血親的;(六)雙方自願結婚的; (7)當事人提交雙方近期2寸半身裸頭照片3張**; (八)當事人持有本規範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五條規定的有效證書。
您好,您只能拿到戶口頁面來申請結婚證,不行。 領取結婚證,需要兩人持身份證、戶口簿、兩人的幾張照片,向一方登記的民政部門提出申請。 您可以憑身份證到戶籍管理派出所,出具戶籍資訊證明,並加蓋派出所公章。
我希望我的對你有幫助,你能不能給我豎起大拇指,感謝我的肯定。
問題。 我必須帶上我家人的戶口簿嗎? 我只帶了我的帳戶頁面。
不,你不能帶整本書,一頁也不能帶。
但是你自己的身份證是分開的。
問題。 好。
我希望我的對你有幫助,你能不能給我豎起大拇指,感謝我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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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法律)第1047條和《婚姻登記管理條例》(《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一款的規定,年滿22周歲的自然人和年滿20周歲的婦女,應當出示下列檔案和證明材料進行婚姻登記:
1)戶口簿和身份證。
2)簽署宣告,證明他或她與另一方沒有配偶,並且與另一方三代以內沒有直系血親或旁系血親。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法律)。
第1047條:結婚年齡男性不得早於22歲,女性不得早於20歲。
《婚姻登記管理條例》(《行政法規》)。
第五條 內地居民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出示下列證明和證明材料:
1)戶口簿和身份證。
2)簽署宣告,證明他或她與另一方沒有配偶,並且與另一方三代以內沒有直系血親或旁系血親。
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出示下列證明及證明材料:
1)申請人的有效通行證和身份證。
(二)經居住地公證員公證的證明,證明本人無配偶,與另一方三代以內無直系血親或旁系血親。
辦理婚姻登記的華僑應當出示下列檔案和證明材料:
1)申請人的有效護照。
(二)居住國公證人或主管機關出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證明該人無配偶且與另一方三代以內無直系血親或旁系血親的證明,或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無配偶的證明配偶,與另一方三代以內無直系血親或旁系血親。
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示下列檔案和證明材料:
(一)申請人的有效護照或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由該人所在國的公證人或主管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經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證明,或由所在國使(領館)出具的無配偶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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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辦理結婚證需要辦理哪些手續?1、男女申請結婚,均須出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與對方無配偶、無直系血親或旁系血親的簽字宣告。 共同向一方有戶口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婚姻登記。 登記時男性和女性都必須在場。
離婚的,還應當出示離婚證。
2、審查登記機關在必要時,可以要求當事人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或進行必要的調查,或指定醫療鑑定專案,用於審查雙方的結婚申請。
3.婚姻登記機關經審查認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批准登記並頒發結婚證。 婚姻登記機關拒絕登記的,應當出具書面說明,說明拒絕的理由。
二、受理婚姻登記申請的條件1、婚姻登記處有管轄權;
2. 男女雙方共同向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3、當事人男性年滿22周歲,女方年滿20周歲;
4. 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五)當事人三代以內無直系血親或者旁系血親的;
6、雙方均願意結婚;
7、當事人提交雙方近期2寸半身裸頭照3張**;
八、當事人持有本條例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五條規定的有效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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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領結婚證,男女均需親自到一方有永久居留地的婚姻登記機關,出示相關材料進行登記,登記機關審核登記後出具結婚證。
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婚姻登記的具體步驟為:(1)男女雙方應共同到一方有永久居留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婚姻登記手續; (二)婚姻登記機關受理當事人的結婚申請後,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明和證明材料進行審查; (三)經審查,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登記,並頒發結婚證; 不符合結婚條件的,不予登記,並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9條【婚姻登記】一男一女欲結婚,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登記結婚,頒發結婚證。
婚姻關係在婚姻登記後成立。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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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申請結婚證,您需要戶口簿和身份證,以及單身證明和無血緣關係證明。 無血緣關係證明應當在社群內出具,單身證明在戶口所在地民政局或者單位出具。
登記機關需在雙方登記地之一的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登記,其他地方無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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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第一次結婚,帶上身份證和戶口簿,到民政局簽字宣告兩人不是近親,照片選好**,其他不需要,就可以拿到結婚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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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男女戶口簿、身份證、3張2寸合影、雙方非近親宣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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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您需要攜帶的物品。 男女戶口簿和身份證。
最近2英吋的男女顏色**,**可以在婚姻登記處拍攝。 如果男女雙方都離婚了,他們還必須攜帶離婚證。 如果您已經接受了婚前檢查,您還必須提交乙份婚前檢查報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9條:一男女欲結婚的,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登記結婚,頒發結婚證。 婚姻關係在婚姻登記後成立。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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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帶上雙方的戶口簿和身份證,直接去民政局辦理,外面別聽任何介紹人,都是騙人的,只要自己辦手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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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申請結婚證,您需要雙方的兩張兩寸**以及戶口簿和身份證影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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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領結婚證,需要拿著雙方戶口簿去民政局,填寫表格,然後在那裡拍照貼上,就可以寄紅本了,這麼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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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拿到結婚證很簡單,兩個人拿四個**,好像是三個,反正四個就夠乙個版本了,而且雙方的戶口本還好,只要九塊錢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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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雙方身份證,前往當地婦幼醫院進行詳細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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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攜帶雙方戶籍本原件及雙方身份證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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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戶口簿和身份證原件,兩張雙**,可在區民政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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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影印件,以及2張合影**。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可以在你們任何一方有戶籍的地方進行。 按照現行的婚姻登記方式,到一方戶籍所在地的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就足夠了。 >>>More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憑戶口簿或者身份證向原結婚登記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永久居住地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核實並確認屬實的,應當向當事人補發結婚證或者離婚證。 換言之,申領補發結婚證的當事人應持戶口簿和身份證向原婚姻登記機關或一方當事人有永久居留地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More
先拿到結婚證,再拿到出生證。 結婚證可到當地民政部門領取,需提供男女戶口簿和身份證。 出生證可在鄉**計畫生育辦公室或街道辦事處計畫生育辦公室領取,需提供雙方結婚證、戶口簿、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