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 79 年 2 月 17 日的一場戰鬥中受傷,我的出院證明丟失了,我可以重新簽發嗎?

發布 社會 2024-03-05
14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還行。 出院證明可在醫院住院部補發,相關住院資訊可憑病歷和身份證查詢,再補發住院證明。

    出院證明可以作為法律證據,證明內容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如下:

    在醫院的事實證明**;

    住院時間證明**;

    休息時間證明、期間護理證明、隨訪情況、營養費用等,出院證明後由就醫醫囑列示。

    出院證明和診斷證明遺失的,可以補發。

    出院證明可在醫院住院部病歷科補發,相關住院資訊可憑病歷、身份證查詢,再補發住院證明。

    出院證明可以作為法律證據,證明內容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如下:

    1、在醫院證明事實**;

    2、住院時間長短證明**;

    3、證明休憩時間、期間護理情況、隨訪情況、營養費用等,出院證明後應列在醫囑單上。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是的,出院證明可以在醫院的住院部補發,你可以憑你的病歷和身份證檢視你的住院相關資訊,然後你可以補發住院證明。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你問這個問題的最終目的是什麼? 出院證明書的目的是什麼? 只要有退伍軍人證,什麼都可以到當地人民武裝部解決,民政部門也可以處理一般事務。

    如果再版只是為了一念,其實真的沒必要,丟失的是原件,只是再版是新的,沒有什麼紀念意義。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要重新申請出院證明,您需要:首先,您當時所在的單位向您簽發了當時的住院證明,其次,您當時住院的醫院必須同意向您簽發住院證明。 我覺得你住院的時候醫院應該有檔案,所以我覺得你應該先去你住院的醫院說明情況。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如何補發出院證明書? 如果它是乙個野戰醫院,它現在可能已經消失了。 但是,如果戰鬥傷員單位有記錄,可以要求該單位出具證明。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我在 79 年 2 月 17 日的一場戰鬥中受傷,我的出院證明丟失了,我可以重新簽發嗎? 這個應該比較麻煩,而且時間太長。

  7.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他們都侵犯了你的知情權,幾年前,你不需要去那裡拿卡,但現在你必須在那裡。 你還是要在原來的單位工作,大驚小怪對你不好。

  8.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責任不容易界定,卡丟失可以報失,對你的影響很小。

  9.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免職。

    合法:

    免職是指依照法律或者制度的規定,將某人免職的行為。

    根據《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的規定,公務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予以解除職務:

    1)位置變化。國家公務員在國家行政機關內跨類別、跨部門、跨單位換崗。 這種工作調動導致公務員辭去原有職務,使他們在被任命擔任新職務的同時被免職;

    2)晉公升或降級。公務員的晉公升或晉公升,是指公務員因調動而離職,在任用新職務的同時將其免職;

    3)辭職期限一年以上;

    4)因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工作一年以上;

    5) 退休;

    6)因其他原因導致職位變更。其他原因因情況而異。 例如,由於組織的縮編,領導職位的數量減少了,等等。

    公務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予以解除職務:

    (一)受到刑事處罰或者勞動教養的;

    (二)受到開除及以上行政處分的;

    3)解雇;

    4)因組織變動而失去原有崗位;

    5)死亡。公務員因上述原因自行被解除職務的,所屬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公務員管理許可權,及時報機關報任免備案。 公務員的解雇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程式,主要包括:

    (一)本單位或者其他有關機關應當提出開除建議;

    2)審查解雇原因;

    (三)任免機關領導應當按照管理許可權集體討論決定;

    4)發出解雇令,並在一定範圍內發布。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一般來說,公務員不需要這樣做,但他們都在找律師。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您可以擔任公職律師。

    公職律師。 它是指司法行政部門的收購。

    公職律師執業證書是在政府職能部門、行使政府職能的部門或者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中專門從事法律事務的執業律師。 公職律師享有公務員的待遇。 公職律師包括**律師和法律援助律師。

    公職律師與社會律師的區別在於兩者的服務物件和服務方式不同。 社會律師為廣泛的客戶提供服務,他們通常因服務而獲得報酬。 律師只能向本單位提供法律服務,不得從事有償服務。

    法律援助律師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免費向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首先,受害人應及時向警方報案,然後進行法醫鑑定,根據結果決定打手的法律責任。

    1、傷勢較輕的,由公安機關對打人處治安處罰,並承擔被害人的醫療費用、損失工費等費用。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金;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1)拉幫結派毆打、傷害他人;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未滿14周歲的人、60周歲以上的;

    3)反覆毆打、傷害他人,或一次毆打、傷害多人。”

    2、鑑定結果為輕傷的,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追究打人人的刑事責任。 公安機關拒不立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訴訟,要求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責任。 無論是公訴還是自訴,都可以同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對方賠償醫療費和其他費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特別殘忍的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重傷,致人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3、民事賠償範圍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傷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的規定,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餐費、必要營養費、 等等。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中工教育竭誠為您服務。

    第四條 公務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辭去公職:(一)擔任涉及國家秘密的特殊職務或者其他此類職務,或者為完成國家規定的解密期限而離開上述職務的;(二)重要公務尚未處理,必須由本人繼續處理的; (三)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式尚未結案的;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禁止辭去公職的情形。

    如不具備上述任何一種情況,請參照《公務員辭職第五條》,按照下列程式辦理:(一)公務員向任免機關提出書面申請,填寫《公務員辭職申請表》; (二)任免機關組織人事部門審查; (三)任免機關對同意辭去公職或者不同意辭去公職的,審批並作出答覆,同意辭去公職的,應當同時免去其他職務; (四)任免機關應當將審查批准結果書面通知公務員單位和申請辭職的公務員,並將批准辭職的答覆報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 參照《公務員辭職規定(試行)》。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有任何疑問,請隨時向中工教育企業提問。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您好,中工教育隨時為您服務。

    第四條 公務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辭去公職:(一)擔任涉及國家秘密的特殊職務或者其他此類職務,或者為完成國家規定的解密期限而離開上述職務的;(二)重要公務尚未處理,必須由本人繼續處理的; (三)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式尚未結案的;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禁止辭去公職的情形。

    如不具備上述任何一種情況,請參照《公務員辭職第五條》,按照下列程式辦理:(一)公務員向任免機關提出書面申請,填寫《公務員辭職申請表》; (二)任免機關組織人事部門審查; (三)任免機關對同意辭去公職或者不同意辭去公職的,審批並作出答覆,同意辭去公職的,應當同時免去其他職務; (四)任免機關應當將審查批准結果書面通知公務員單位和申請辭職的公務員,並將批准辭職的答覆報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 參照《公務員辭職規定(試行)》。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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