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謂累犯,是指犯罪分子受到一定刑罰,在刑罰或者赦免執行後,又犯了其他罪,並被判處一定刑罰。 累犯有兩種型別: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 凡屢犯者,從重處罰,不准緩刑,不得假釋。
累犯必須受到重罰,無論是普通累犯還是特殊累犯,都必須在法定刑期內判處較重的刑罰,即必須適用較重的刑罰或較長的刑期。 加重處罰是指不構成累犯的應承擔的刑事責任。 也就是說,對於較重的累犯處罰,參照標準是不構成累犯時應承擔的刑事責任。
對於較重的刑罰,要根據犯罪行為的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來確定刑罰,而不是法律規定的最高刑期不統一。 被判處緩刑的罪犯在緩刑期滿後故意犯罪的,不適用累犯規定,但對多罪的合併處罰適用。
-
你好! 對於累犯,綜合考慮前期和以後犯罪的性質,從刑期屆滿或者無罪之日到累犯的時間長短,以及前後犯罪的嚴重程度,基準刑期提高10%-40%,一般不少於3個月。
-
法律分析:1、累犯必須按照一定的標準受到嚴厲的懲罰。 也就是說,無論乙個人是符合普通累犯的條件,還是符合特別累犯的條件的人,都必須在法定刑額內判處較重的刑罰,即適用較重的刑罰或者較長的刑期。
2. 累犯“應”受到重罰,而不是“可能”受到重罰。 “是”是乙個選擇性規範,即申請人可以選擇是否更重。 較重的“應”是一種強制性的規範,法官沒有靈活選擇的餘地。
也就是說,如果符合累犯的條件,構成累犯,審判人員必須在法定刑罰範圍內對罪犯處以較重的刑罰,否則就違背了刑法上與犯罪相稱的刑罰原則。
3. 緩刑不適用於累犯。 《刑法》第74條對此作了明確規定。 此外,根據《刑法》第81條第2款的規定,對累犯不予假釋。 這是因為緩刑和假釋的適用要求罪犯不再危害社會,而累犯是那些一再拒絕改變自己的方式並處於更大人身危險中的人。
對累犯適用緩刑、假釋,不利於累犯的教育和改造,起不到預防犯罪的目的,更不能保證社會的安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六十五條 刑罰、赦免執行完畢後,在實施其他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五年內,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 過失罪和未滿18歲的人所犯的犯罪除外。
前款規定的期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
根據中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行人闖紅燈可處以口頭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具體情況由當地交警執行。 不僅駕駛員需要遵守交通規則,道路上的非機動車駕駛員和行人也需要遵守交通安全法規。 行人闖紅燈也是違反交通規則的行為,因此《交通安全法》對這種現象明確規定了警告和小額罰款的處罰方式,具體處罰金額根據各地交通法規實施細則而有所不同。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