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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主要是拾荒和吃野果。 這很悲慘,然後我學會了使用工具進行一些比較容易的狩獵,然後我學會了製作工具,這樣我就可以做一些比較困難但有回報的狩獵,然後後來我發現一些野生穀物可以人工種植,人類開始耕種,從此不再需要遷徙覓食, 並開始安定下來,然後人類已經掌握了馴化技術,一些野生動物被馴化和人工養殖,從而豐富了人類的營養**,大腦的進化也越來越完善。
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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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知道,剛從動物狀態中走出來的原始人,除了手之外,只能用手和腳作為勞動工具,或者偶爾借助樹枝或石頭。 出於這個原因,原始人的食物獲取活動最初僅限於獲取和擁有天然產品以維持他們的生命,因此他們的大部分食物都是從植物王國中獲取的。
樹木的葉子、果實、樹皮、莖、根和塊莖最多只能用來獵殺幼獸。
只有昆蟲。 隨後,經過無數年的歲月和幾個世紀,原始人知道如何使用人造的能力(即勞動工具)作為權力的工具,適應他的最終目的,並對熟悉的物件採取行動,以加強或補充他自己的能力的功效。 例如,為了遠距離擊球,他用棍棒伸展下臂; 為了加強拳擊,他拿著一塊鋒利的石頭。
這些工具的發明,無論多麼原始,但有了它們,原始人就能夠獵殺野獸。
以及改善糧食的重要勞動材料。
由於工具的發明,雖然原始人的食物範圍從採摘植物擴大到狩獵動物,但當時不可能為了使用火而混合和享用收集到的東西。 所以,所有捕獲的天然物件都只是活生生的吃掉,只是在吃之前用牙齒和手將果實底部的硬殼剝開,或者將捕獲的小動物提前撕成小塊,然後生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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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原始的時間:採摘水果,集體狩獵。
重建:用棍棒或石頭打獵。
後來:學會了用鋒利的石頭切割獵物。
後期:用火烤食物(先用自然火,如打雷引起的野火,一些野生動物會被燒死。 後來發明了用火鑽木頭)。
繼續發展:如果獵物比較多,吃不完就去做。
圈。 飼養(這就是狗、羊等開始圈養的方式)。
後:。。。。。。用弓、箭、長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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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集和狩獵野生動植物是我們祖先獲取食物的最重要方法。 但以植物為食和狩獵動物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哪些植物和動物是可食用的,哪些不是?
它們長什麼樣子,你如何識別它們? 可食用的植物或動物生活在什麼樣的地方? 這些問題已經觸及了動植物的形態學、分類學和生態學知識。
1.元謀人。
元謀人,因發現地點在雲南元謀縣上納浜村西北山上,得名“元謀直立人”。 1976年,根據古地磁方法,生命的年齡大約在170萬年前,前後相差不超過10萬年。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