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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您好,《婚姻法》第17條規定了夫妻存續期間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範圍,即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雙方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是指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者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和各種福利政策收入和補貼;(二)生產經營所得,是指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者雙方的生產經營所得; (三)智財權收入,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擁有的智財權收入; (四)繼承、贈與取得的財產,是指一方或者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因繼承和接受贈與而取得的財產。 在繼承收入的情況下,它指的是財產權的取得,而不是財產的實際占有。
即使婚姻在婚姻關係終止前並不實際占有,只要繼承發生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律師答:根據《婚姻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夫妻婚後取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一方投資個人財產所得,歸夫妻共同所有。 張先生婚前取得房產證的房屋為其個人財產,婚後房屋租金收入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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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擁有的房屋是婚後夫妻共同財產的,如沒有約定,應為個人財產。 基於:
《婚姻法》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人身傷害而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費和其他費用;
(三)遺囑、贈與合同中確定的財產僅屬於夫妻一方的;
4)生活用品單面專用;
(五)其他屬於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應當單獨或者共同擁有,或者部分單獨或者部分共同擁有。 協議應採用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雙方就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
夫妻雙方約定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歸對方所有,夫妻對外欠債為第三者所知的,應當用夫妻雙方擁有的財產清償債務。
2.婚前個人擁有的房屋,婚後未約定為個人財產的,應為婚後夫妻共同財產。 基於:
第11條. 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於《婚姻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一)一方投資個人財產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雙方實際獲得或者應當獲得的住房補貼和住房公積金;
3)男女雙方實際獲得或本應獲得的養老保險基金和破產安置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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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工資、獎金、勞務報酬、生產經營投資所得、智財權所得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不動產租金屬於經營性收入,可以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民法典》第1062條,於2021年生效。
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1)工資、獎金和勞務報酬; (2)生產、經營和投資所得; (3)智財權所得;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一百零六十三條第三款規定的除外,(五)夫妻雙方應當共同擁有的其他財產。夫妻雙方享有平等的處置共同財產的權利。
《民法典》第1063條,於2021年生效。
以下財產是配偶一方的個人財產:(1)一方的婚前財產,(2)一方因人身傷害而獲得的補償或補償,(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的財產僅屬於一方,(4)一方專用的日用品, (五)其他應屬於一方的財產。
以上就是我對這個問題的回答,希望凌遊叛亂對大家有所幫助,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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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財產的特徵如下:
1.約定時間的不具體性。 夫妻雙方約定出售財產,可以在婚前或婚後約定。 甚至可以就該物業重新達成協議。 何時達成協議,是否需要重新約定,完全取決於夫妻雙方的真實意圖;
2.議定形式的多樣性。 即約定為單獨擁有、共同擁有、部分單獨擁有、部分共同擁有等;
3.合同的優先權。 在這裡,國內法也對夫妻財產協議採用了合同優先原則。 也就是說,有合同,沒有合同。是夫妻共同財產還是夫妻個人財產,首先取決於夫妻雙方的意圖;
4、約定的財產受法律保護。
婚姻財產有幾種型別:
1、個人婚前擁有的財產,如工資、獎金、生產經營所得、智財權所得、財產、資本利得等通過繼承、贈與取得的合法所得;
2、一方婚前取得的財產權,如一方婚前取得預售房屋產權並已全額支付房款,婚後實際取得房屋所有權;
3、婚前財產的孳息,包括婚前個人財產的孳息和婚前、婚後的個人財產孳息;
4.一方在婚前以金錢、股權等形式存在,婚後表現為另一種形式的財產。 如果一方婚前的個人積蓄和婚後購買的有形財產換成貨幣,這只是財產價值原有形式的變動,其價值取得始於婚前,應當認定為一方的個人財產。
綜上所述,婚前租房的收入算是共同財產。 如果你在結婚前租房,結婚前已經產生的租金絕對不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但婚後房子還是產生租金的,婚後的租金收入應該認定為共同財產。 因為這是雙方共同經營的收入。
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工資、獎金、勞務報酬、生產經營投資所得、繼承或捐贈、智財權所得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2條。
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由夫妻雙方共同所有:
(一)勞務工資、獎金、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所得;
3)智財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一百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處分共同財產的平等權利。
第1087條.
離婚時,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應當經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婦女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丈夫或者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和管理中享有的權利和利益,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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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法律規定,夫妻一方財產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但是,房子的租金不是水果,它是由市場的供求規律決定的,與房子本身的管理密切相關。
雙方出租個人擁有的房屋,因為房屋等主要生活資料基本上由夫妻共同經營和管理,包括維修和維修;
所得的租金實際上是夫妻雙方共同經營後的收入,因此,除非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否則婚姻存續期間所得的租金一般應視為夫妻雙方共同所有。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1062條 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
(一)勞務工資、獎金、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所得;
3)智財權收入;
(四)贍養螞蟻或者贈與財產的繼承,但本法第一百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部分的解釋。
第二十六條 夫妻一方婚後個人財產所得,除孳息和自然公升值外,均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1、婚前一方交首付,婚後共同還貸的房產如何分割。
1.雙方同意處理。
2.如果協議未達成,法院可以裁定該財產屬於所有權登記的一方,尚未償還的貸款是所有權登記方的個人債務。
3.離婚時,雙方應按照照顧妻子和子女利益的原則,賠償另一方共同償還貸款和與損失有關的部分財產增值以及相應的財產增值。
4.雙方應共同分割的部分=夫妻雙方婚後共同償還的部分 實際房款總額(房款總額的本金已償還) 離婚時房屋的市場價值。
租房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
與存入銀行的銀行存款不同,它們會產生利息。
與房地產不同,隨著供求關係,市場**,價值增加。
房屋出租時,出租人必須履行相應的管理和維修義務,在簽訂租賃合同前後不可避免地要投入時間和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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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由於婚後房屋租金收入屬於生產經營和投資收入,婚前和婚後房屋租金收入屬於共有所有制。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粗鬆高民法典》規定的財產,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處分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2條 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
(一)勞務工資、獎金、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所得;
3)智財權收入;
(四)磐石統治者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一百六十三條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處分共同財產的平等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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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財產 婚後租金一般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屬於一方的個人財產; 但是,如果另一方參與房屋的經營和管理出租,則婚後取得的租金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民法典》第1062條規定,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勞務工資、獎金、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所得;3)智財權收入;(四)繼承、贈與的財產,除本法第一百六十三條第三款規定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夫妻雙方享有處分共同財產的平等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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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以下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一)勞務工資、獎金、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所得;
3)智財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一百零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處分共同財產的平等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百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
(一)勞務工資、獎金、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所得;
3)智財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一百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山地旅。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處分共同財產的平等權利。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人身傷害而獲得的賠償或補償;
(三)遺囑、贈與合同中確定僅屬於一方的財產;
4)生活用品單面專用;
(五)其他屬於一方的財產。
第1065條:一男一女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和婚前取得的財產,應當單獨或共同擁有,或部分單獨或部分共同擁有。 協議應採用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百六十二條、第一百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雙方就婚後取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都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雙方約定夫妻存續期間所取得的財產歸對方所有,夫妻對外欠債的對方知曉的,應當清償夫妻的個人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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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乙個女生在婚前談過幾個男朋友,婚後老公也能坦然接受,因為這些都是婚前發生的事情,都是過去的事情,我們應該繼續向前看,而不是沉溺於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