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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發生重大交通事故,中國客車墜崖造成22人死亡,6人受傷。
新華網成都5月24日電(記者任琦)記者從四川省有關部門獲悉,24日13時許,四川省萬源市發生重大交通事故,一輛客車墜崖,造成22死6傷,傷者已得到及時救治。
據介紹,24日13時許,達州市萬元計程車服務公司一輛車牌號為四川S26314的客車載有28名乘客從黃中開往萬源,在烏黃公路行駛至8公里900公尺時墜崖,造成22人死亡6人受傷。
事故發生後,萬源市黨政領導迅速組織公安、衛生等部門人員趕到事故現場搶救傷員,處理善後事宜。 接到報告後,達州市委、市政府也迅速派出工作組前往現場指導事故調查處理,目前四川省有關部門正在前往事故現場的途中。 由於事故現場距離成都500多公里,難以聯絡現場,事故原因等情況正在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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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因道路上的過失或者事故造成人身或者財產損失的事故,車輛包括機動車和非機動車。 但是,並非所有由車輛造成的人身或財產損失都可以稱為交通事故,必須發生在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和允許社會機動車輛通過的場所,儘管這些場所屬於本單位的管轄範圍,例如廣場、公共停車場和其他用於公共運輸的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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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街道或其他道路上行駛,導致或導致死亡、受傷或財產損失的事故。 車輛包括機動車和非機動車,還有各種型別的汽車、電單車和拖拉機等,它們是由發動機或電動機驅動的車輛。 在非機動車輛中,有動物動力車輛和自行車。
道路是指道路、街道、小巷、小巷、廣場、停車場等供公眾通行的場所。 其中,車輛行駛的車行道,以及人通行的行人路。 用於在道路上工作的橋梁、隧道、渡輪設施和電梯都包含在“道路”中,並用作道路配件。
根據交通事故的定義,下列情況不能算作交通事故。
1)各種軍用車輛在野外(不在道路上,或在路上但交通被切斷時)造成的軍人車輛之間的人身事故或碰撞。
2)農業機械和車輛在田間或堆場作業中,或在往返作業區的途中被碾壓或傷害。
3)汽車、機械專用車輛、廠、礦、企業施工現場發生的事故。
4)在體育場館發生的涉及參加體育比賽的車輛的事故。
(五)碾壓傷人、踩死、傷人,雖是道路、廣場,但臨時用作集體閱兵場所或者文化娛樂場所的事故。
6)利用交通自殺或撞車。
7) 在沒有業務管理的情況下,交通管理部門內車輛碾壓和碾壓人員時發生的事故。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接受機動車駕駛訓練的人在訓練活動中駕駛機動車時,造成交通事故損害的,由機動車一方負責; 當事人請求駕駛培訓單位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襪子別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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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一般是指車輛在高速公路、街道或其他道路上行駛造成的死亡、受傷或財產損失事故,一般駕駛的車輛包括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兩種,機動車一般有各種汽車、電單車、拖拉機等,都是由發動機或電動機驅動的車輛。 非機動車輛是指以動物為動力的車輛和自行車。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對“交通事故”的注釋,因某些原因導致駕駛車輛在道路上發生過失或事故而造成受害人死亡、重傷或財產損失的事故,“道路”一般針對的是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和允許社會機動車輛通過的地方,儘管它們在部門的管轄範圍內, 如廣場、公共停車場等主要用於公共運輸的場所。駕駛車輛在規定道路外發生事故的,可參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條。
就本法而言,下列術語具有以下含義:
1)道路是指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和本單位管轄範圍內但允許社會機動車輛通行的場所,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和其他用於公共運輸的場所。(2)“車輛”是指機動車輛和非機動車輛。
(三)機動車輛,是指由動力裝置驅動或者牽引,在道路上為人員或者貨物運輸和進行特殊工程作業而行駛的輪式車輛。
4)非機動車輛,是指由人力或畜力驅動並在道路上行駛的車輛,以及電動輪椅、電動自行車等殘疾人交通工具,由動力裝置驅動,但設計為達到最高速度、空載質量和外部尺寸的國家相關標準。
5)交通事故是指因車輛在道路上的故障或事故而造成的人身或財產損失事件。
您好,對於您描述的問題,律師回答如下:
首先,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傷害賠償首先要有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這是一切賠償依據的開始。 >>>More
這和民事起訴書的寫法差不多,格式不怎麼講究,關鍵是內容,對你的不利是你的車只有強制交通保險,財產損失只有2000,如果對方花了1w修車,那麼你就得承擔4000。你的車要1w,對方也要承擔4000,如果對方有商業保險,可以報銷。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