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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婦女與孩子的親生父親協商並徵得他的同意。
《婚姻法》規定,父母雙方都有權讓子女採用自己的姓氏,但對於子女個人,其姓氏一般由父母雙方在出生後協商一致確定,因此父母離婚時,也應經雙方協商後變更子女的姓氏,這樣才符合《婚姻法》所倡導的婚姻家庭關係平等原則。 而且,由於身體和心理上的不成熟,10歲以下的孩子在表達自己的意願方面還存在一定的障礙,甚至自己的意志還沒有真正形成,父母的同意應該取代自己的意志,行使公民權利。
這項權利是在父母與子女的親屬關係基礎上行使的,父母雙方可以共同命名和更改子女的名字,雙方的權利是平等的。 父母一方在子女獲得表達能力之前擅自更改子女姓名的行為,實際上違反了父母在確定子女姓名權方面的平等原則。
從根本上說,未經授權更改孩子的名字,父母一方侵犯了另一方父母基於名字對孩子的親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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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改姓不好,可以找個老公,這樣也可以減輕生活和經濟的負擔,孩子隨父姓也沒什麼不對,孩子年紀小,沒有爸爸,所以會對他的前途有一定的影響, LZ應該多為孩子著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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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必須得到孩子的許可,然後去警察局申請改名。
然後改變它,孩子沒有獨立決策的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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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需要直接去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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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雙方離婚判給父親,現在孩子真的不能直接將戶口轉移到母親的名下。 如果要搬遷,必須先到法院改變監護關係,然後經法院判決或同意,申請將孩子的戶口轉移到母親的名下。
也可以先把父親的戶口搬出去,再讓孩子以親友的名義搬到母親的戶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戶籍管轄的,應當在遷出前向戶籍機關申報遷出戶籍,取得移民證,登出戶籍。 從農村遷入城市的公民,必須持城鎮勞動部門出具的《就業證明》、學校入學證明或城鎮戶籍機關出具的進駐許可證明,向常住戶籍登記處申請搬出。 公民移居邊境地區,須經居住地縣、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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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雙方離婚,孩子判給父親,現在孩子真的不能直接把戶口轉移到母親的名下,如果想轉移,一定要去法院改變監護關係,然後用法院的木偶判決或者快帶襪協議, 可以申請將孩子的戶籍轉移到母親的名下,也可以先搬出父親的戶口,然後讓孩子以親友的名義搬到母親的戶口。
如果雙方在離婚時不同意撫養孩子,那麼法院將不准許離婚。 因為離婚涉及離婚子女和子女撫養費等問題,如果這個問題不能解決,那麼法官只能駁回離婚申請。
如果乙個孩子送我乙個我不喜歡的禮物,我會先感謝這個孩子的心和心。 禮物的本質是表達對他人的關心和愛,而不僅僅是物質價值。 >>>More
在當今時代,對於女人來說,愛情轉瞬即逝,婚姻脆弱,男人容易被背叛,只有孩子才是真正屬於自己的,因為孩子是自己生的,是從自己身上掉下來的肉。
具體說明如下:<>
首先,父母雙方都需要協商。 畢竟,父母要為孩子的幸福著想,離婚不讓他們見孩子、不去看孩子,可能會導致孩子缺乏父愛或母愛,疏遠孩子與父親或母親的關係,不利於孩子的成長。 如果父母能坐下來友好地協商如何探望孩子,那麼不准探望孩子怎麼辦的問題就很容易解決,最後大家都會很高興。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