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期時如何兌現銀行承兌匯票(步驟)?

發布 財經 2024-03-20
8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支付單位出納員填寫銀行承兌匯票後,應當將匯票與交易合同的有關內容核對,核對後填寫《銀行承兌協議》,並在“承兌申請人”處蓋上單位公章。 銀行承兌協議一式三份,其內容主要是匯票的基本內容,以及銀行承兌匯票後申請人應遵守的基本條款。 填寫銀行承兌協議後,相關人員應在銀行承兌匯票的第一部分。

    1、第二份在“承兌申請人印章”處加蓋預留行印章,再將開戶行承兌匯票第一、二、三份與交易合同第一、二、三份一式、承兌協議一、二、三份一併送交開戶行信用部驗收。 銀行信貸部門應當按照有關政策法規對承兌申請進行審查,重點關注支付單位的信用是否可靠,匯票所依據的商品交易和商業信用是否符合規定。 審查符合要求後,銀行應按照相關審批機關的規定,經批准後與支付單位簽訂《銀行承兌協議》,並在《銀行承兌協議》上蓋章“承兌銀行”,並將《銀行承兌協議》第乙份副本留給銀行信貸部門,其餘部分退回支付單位。

    付款單位應當將銀行信貸部門退回的銀行承兌匯票第一、第二、第三份以及銀行承兌協議第二、三份交託開戶銀行會計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經銀行會計部門審核後,在銀行承兌匯票第乙份、第二份、第三份影印件上註明承兌協議編號,在第二張匯票“承兌銀行印章”處加蓋銀行匯票專用印章,在“匯票金額”一欄小寫金額下端壓印匯票金額總公司統一定製的號碼壓機,留下銀行承兌匯票第乙份(卡)和承兌協議第三份(影印件)以備日後參考,其餘部分將退回付款單位。支付單位應當將銀行會計部門退回的銀行承兌匯票第二、三份、銀行承兌協議第二份交財務部門保管。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銀行承兌到期時兌現的步驟如下:

    1、承兌匯票一般提前一周寄到開戶行代收(偏遠地區約提前10天)。

    2.如果你是個人(當然,一般接受的是法人對法人),你只能找中介人。

    3、攜帶承兌匯票、公章、預留印章到銀行填寫收件驗收。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1、銀行匯票可用於轉賬,帶有現金字樣的銀行匯票也可用於提取現金。 銀行匯票的付款期限為自簽發之日起 1 個月內。 逾期未付款的,持票人應當在票據權利期限內向開證行說明,並提供本人身份證明檔案或單位證明,並憑銀行匯票和結算通知向開證行申請付款。

    2、支付貨款等款項時,應向開證行填寫銀行匯票申請表,註明收款人姓名、應支付金額、申請人、申請日期等事項,並保留銀行印章的簽字蓋章。 銀行受理銀行匯票申請,收到付款後簽發銀行匯票,用數字印刷機列印匯票金額,然後將銀行匯票和結算通知提交給匯款人。

    3、申請人取得銀行匯票後,可憑銀行匯票到指定的托收單位進行結算。 銀行匯票的收款人可以將銀行匯票的背書轉讓給另乙個人。 背書轉賬不得超過發票金額的實際結算金額,未填寫實際結算金額或者實際結算金額超過發票金額的銀行匯票不得背書。

    4、收到付款單位寄來的銀行匯票時,收到付款的小企業應根據實際付款需要,在票據金額內進行結算,並在銀行匯票和結算通知書的相關欄目中準確、清晰地填寫實際結算金額和超額金額, 銀行匯票實際結算金額低於票據金額,超出部分由開證行退還申請人。代收商品流通企業還應當在匯票背面填寫匯票持有人向銀行提示付款簽字,簽字應與預留銀行的印章一致,然後,銀行匯票和結算通知書; 將開戶單與開戶銀行一起結算,經銀行審核後,進行轉賬。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攜帶銀行承兌匯票原件,連同開戶銀行一起到櫃檯要求付款,開戶行驗收後將資料寄給出票人的開戶銀行,審核無誤後,一般5-7個工作日即可收到。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辦法》

    第八十七條 商業匯票付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定額支付匯票的付款期限從簽發之日起計算,具體到期日記在匯票上。

    匯票簽發後定期付款的付款期限,自簽發之日起按月計算,並記入匯票。

    定期付款的匯票的付款期限,自承兌或者拒收之日起按月計算,並記入匯票。

    第八十八條 商業匯票及時付款期限,自匯票到期日起10日內。

    持票人應當在及時付款期限內委託銀行代收款項或者直接委託付款人催收。 對於委託到不同地方的收款,持票人可以計算郵件,提前通過開戶銀行委託收款。 如果持票人超過及時付款期限,持票人的銀行將不予接受。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銀行電子匯票到期後的驗收流程如下:

    1、付款人應自收到提示承兌匯票之日起3日內接受或拒絕承兌匯票。 付款人收到及時承兌匯票後,還應當向持票人開具收據。 收據應當註明承兌匯票的日期並簽字。

    2.驗收中記錄的專案。 付款人接受匯票的,應當在匯票正面註明“承兌”字樣和承兌日期並簽字; 看到匯票後定期支付的匯票,應當在承兌時定期支付。 如果票據上未記載承兌日期,則承兌日期應為付款人收到催款承兌匯票之日起的第三天。

    3、付款人的承兌單不得有條件,承兌有條件的,視為拒收。

    電子銀行承兌匯票通過破解旅行採用電子簽名和可靠的安全認證機制,可以保證其唯一性、完整性和安全性,降低票據被轉殖、篡改、偽造、丟失和損壞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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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1. 應用。 申請人需準備未到期且具有法律效力的匯票、身份證影印件、貼現業務申請書等檔案和材料,並向銀行提交受理申請;

    2. 批准。 銀行工作人員受理後需要對相關材料進行審核;

    3.背書轉讓。 經銀行批准後,申請人需辦理商業匯票背書、轉讓等手續;

    4. 資金用途。 扣除貼現利息後,銀行會將相應資金轉入申請人的存款賬戶,申請人可以使用貼現收益。 支付單位有錢全額支付票據的,收款單位應當在收到貼現銀行的票據後,登出票據簿中的應收票據。

    當支付單位無法支付到期的商業承兌匯票時,貼現人將商業承兌匯票返還貼現單位,並發出專項轉賬傳票,並在“轉賬原因”中註明“XX匯票未收到,貼現款項已從您的賬戶中收取”,並直接從貼現單位的銀行賬戶轉賬貼現票據。

    如果貼現單位賬戶存款也不足,貼現行將貼現票據轉為逾期貸款,返還商業承兌匯票,並發出專項轉賬傳票,並在“轉賬原因”欄中註明“貼現為逾期貸款”字樣,貼現單位將相應準備轉賬憑證。

    法律依據票據法

    第四條 可轉讓行為、可轉讓權利和可轉讓責任。

    票據出票人應當按照法定條件在票據上簽字蓋章,並按照記錄事項承擔票據責任。 行使文書權利的持有人,應當按照法定程式在文書上簽字蓋章,並出示文書。 其他票據債務人在該可轉讓票據上簽字蓋章的,應當按照該可轉讓票據記載的事項承擔該可轉讓票據的責任。

    本法所稱票據受付權,是指持票人要求票據債務人支付票據金額的權利,包括請求付款權和追索權。 本法所稱可轉讓票據負債,是指可轉讓票據債務人向持票人支付可轉讓票據金額的義務。

    根據法律規定,可以知道,當銀行承兌匯票到期時,可以直接兌現給擔保付款的銀行,當匯票到期時,貼現銀行應通過支付單位的開戶行清算支付單位,收回票據。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銀行的承兌匯票已被接受,不必兌現。

    承兌是一種附屬匯票行為,以匯票設立為前提,承兌行為必須在有效的匯票上進行才能生效; 承兌是匯票付款人作出的一種票據,表明其在到期日支付匯票的金額。

    承兌是一項必要的法律行為,必須按照《流通票據法》的規定作出和交付才能生效; 承兌是持票人行使票據權利的重要程式,持票人只有在付款人作出承兌後才能確定要求付款的權利。

    商業匯票的接受銀行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a)與出票人有真正的委託支付關係;

    b) 有可靠的資金支付匯票金額;

    3)銀行內部管理完善,經法人授權銀行批准。

    銀行承兌匯票的出票人或持票人提醒銀行承兌時,銀行信貸部門負責按照有關規定和審批程式,對出票人資格、信用、購銷合同及匯票內容進行仔細審查,必要時出票人可以提供擔保。 按照規定和驗收條件,與出票人簽訂驗收協議。

    付款人接受商業匯票時,應當在匯票正面註明“承兌”字樣和承兌簽字日期,定期付款的匯票後,應當在承兌匯票上註明付款日期。

    在實踐中,銀行承兌匯票的承兌句(即“承兌”字樣)已印在票據正面,如“本匯票已承兌到期無條件付款”、“本匯票已承兌,到期日由銀行支付”; 等,無需承兌人單獨備案,承兌人只需在承兌人簽字處簽字,並在驗收日期欄填寫驗收日期。

    銀行承兌匯票的收款行按票面價值向出票人收取5/10,000的手續費。 付款人對商業匯票的接受不具有條件。 有條件接受的,視為拒絕接受。

  8.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1、到期時銀行承兌匯票的兌換方式。

    1)首先需要寫好銀行承兌匯票的背書人,然後攜帶銀行承兌匯票和公司公章到公司公眾賬戶所在銀行。

    2)使用者需要銀行填寫托收憑證,該憑證還需要加蓋公司印章,然後交給銀行處理。

    2.商業承兌匯票的兌現方式。 當商業承兌匯票到期時,貼現銀行應通過支付單位的開戶行清算支付單位,並收回票據。

    1. 承兌單到期並失效多長時間。

    銀行承兌匯票的有效期為承兌到期後2年。 其贖回期限為10天,到期後10天內領取和贖回無需證明。

    理論上,到期後2年內可以領取贖回,但持票人需要出具到期未贖回原因的證明,以及承擔全部責任的延期證明。

    一、持票人對票據出票人和承兌人的權利自票據到期日起2年。 即期支付的匯票和本票,自簽發之日起2年;

    2. 持票人對支票出票人的權利應為自簽發之日起6個月。 ”

    《票據法司法解釋》第13條對持票人對票據出票人和承兌人的權利作了明確解釋,即權利包括要求付款的權利和追索權。 票據已過票據權利時效的,票據債務人可以對持票人進行抗辯。

    2. 銀行承兌是否存在風險?

    有風險。 企業在收取銀行承兌匯票時應注意以下風險。

    1.承兌單的真實性。

    企業的財務人員能否控制檢查,對於防範銀行承兌匯票的風險非常重要。 中國票據網從長期工作經驗中總結出五種方法:一查二聽三摸四比五、五拍照,務實有效。

    2.承兌單是否報失、已停止。

    企業在收取銀行承兌匯票時,應注意檢查該匯票是否已報失、已停止付款。 企業在收到銀行承兌匯票時,可先登入中國法院網站查詢法院公告資訊。

    3、驗收單是否過期。

    承兌匯票背書轉讓時,必須在票據到期日之前,票據不能在到期日之後轉讓。

    4.背書是否連續。

    承兌票據以背書方式轉讓的,背書應當是連續的。 持票人通過背書的連續性證明其對匯票的權利; 匯票未經背書轉讓而通過其他合法途徑取得的,應當依法提出證明其對匯票權利的證據。

    所謂持續背書,是指在轉讓流通票據時,承兌匯票的轉讓背書人和承兌匯票受讓人的背書人在承兌匯票上依次聯絡。

    承兌票據背書的不連續性將直接影響最終持有人的權利,如背書轉讓、貼現、承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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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議您到網域名稱持有者那裡兌換。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