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離婚了,你能搬回你的戶口嗎,如果你需要什麼材料?

發布 社會 2024-03-19
4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離婚後,回遷戶籍所需的手續基本有以下幾點:戶籍簿、原戶主的居民身份證、結婚證、離婚證或人民法院關於房屋分居和使用權的判決書、調解書、人民法院關於房屋所有權和使用權分割的判決書、裁定書、決定書等(不包括夫妻權利確認書), 縣級以上房地產管理部門出具的產權分離後私人房地產所有權證明、分割後公有住房租賃使用證明(不含夫妻權利確認)等。 《戶籍管理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戶籍管轄的,應當向常住地戶籍機關辦理遷出戶籍辦事手續後, 以散租方式從農村遷入城市的,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出具的《就業證明》、入學證明或者城市戶籍機關出具的許可證明。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法律分析:是的。 離婚搬家的第一步:

    向搬遷地派出所提出申請 離婚及戶籍第二步:搬遷地派出所同意辦理離婚及戶籍第三步; 向當前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交申請 離婚和戶籍步驟4: 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戶口登記證明 步驟5離婚及戶籍:

    持戶籍證明及相關證明材料(理由)到搬遷地市公安局戶政科辦理搬遷申請 戶口離婚搬遷步驟六: 戶籍科簽發《搬遷許可證》 戶口離婚搬遷第七步: 持《搬遷許可證》回到戶口所在派出所申請搬出,並簽發搬遷許可證 離婚搬遷第八步;帶著你的移民證和身份證去你搬進去的警察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向,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共識。

    第一百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開本源、埋葬婚姻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關係確實破裂,調解失敗,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不成的,應當准予離婚:

    1)重婚或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冰雹、牙垢、賭博、吸毒等被反覆教導的惡習;

    4)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離婚,雙方分居滿一年,一方當事人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1. 搬遷戶口需要哪些手續和檔案?

    轉移戶口所需的程式因轉移原因而異。

    一般而言,主要包括:流動人口的就業證、戶口簿和身份證; 遷入戶籍地申請表; 個人養老保險繳費資訊表對不同地方的印製年份有不同的要求; 由房屋委員會印製的物業證明書; 學歷證書; 地契; 檔案機構頒發檔案證書; 向公安機關申請搬遷的聯絡人信; 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搬遷許可證明; 如果有孩子,請提供出生證明。

    因原因不同,證明不一樣,可以提前諮詢前金銀前當地派出所。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管理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戶籍管轄的,應當持城鎮勞動主管部門出具的就業證明、學校入學證明,向常住地戶籍機關辦理搬出手續。 或者城鎮戶籍機關出具的許可證明。

    2、所有權轉讓後戶籍如何移動。

    1、持房產所有權證到房屋所在地居委會,居委會出具入住許可證明;

    2、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申請同意入住證明;

    3、到原戶籍所在地的居委會出具《搬出許可證明》,向派出所申請《同意搬出證明》;

    4、到房屋所在地的居委會辦理入住手續;

    5、持戶籍證明及相關證明材料到搬遷地市公安局戶政科申請搬入,回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搬出事宜,最後持遷徙證、身份證到搬遷地派出所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條例》第3條。

    各級公安機關負責戶籍工作。

    設有公安派出所的市鎮,以公安派出所為戶籍管轄; 沒有公安派出所的鄉鎮,以鄉鎮為戶籍管轄區。 鄉鎮人民委員會、公安派出所是戶籍機關。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律師分析:1、離婚後,雙方的戶口要分開,即每人都有一本戶口簿。

    2、帶上戶口簿,到戶籍辦公室旁邊的當地派出所,工作人員會為您填寫戶籍遷移證明,然後從該地戶籍檔案中登出待轉移方的戶籍。

    3、攜帶戶口遷移證到即將安頓下來的當地派出所戶口辦公室,例如,通過提供單位證明,即可將戶口搬回單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戶籍管轄的,應當在遷出前向戶籍機關申報遷出戶籍情況,領取遷出證,登出戶籍。 從農村遷入城市的公民,必須持城鎮勞動部門出崗證明、學校入學證明或城鎮戶口登記所出戶許可證明,向常住戶籍所在地戶籍機關申請遷出。

    第十三條 自到達搬遷地點之日起,城鎮地區3日內,農村10日內,公民或者其住戶應當領管搬遷檔案,報戶籍機關辦理搬遷登記,交出、登出搬遷證明。 沒有移民證件的公民,應當持下列檔案到搬遷地戶籍機關辦理搬遷登記:

    (一)復員、復員、退伍軍人應當出示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級以上軍事機關出具的證件;

    2.持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入境證從國外返回的華僑和國際學生;

    三、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釋放人員,可以出示釋放機關出具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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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個回答2024-03-19

首先,對證明書的書寫格式沒有統一的規定,只要當事人願意,字跡工整清晰。 其次,由於各地戶籍政策不同,對離婚後雙方的戶籍問題沒有明確細緻的規定。 當事人應根據自身情況和當地戶籍政策想辦法。 >>>More

8個回答2024-03-19

戶籍不能變更(申報時已確定),戶籍隨戶籍搬遷而變更(以最新戶籍首頁“位址”欄中的登記為準)。 >>>More

9個回答2024-03-19

不。 產婦津貼是國家法律為職業婦女在因分娩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提供的生活津貼。 領取生育津貼也有一定的條件。 >>>More

12個回答2024-03-19

首先,你可以去戶口或者孩子父親的賬戶,這取決於你們兩個人之間的協商。 >>>More

6個回答2024-03-19

如果要提起訴訟,只能保留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