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說服老闆同意我的辭職,我怎樣才能讓我的老闆同意我的辭職?

發布 職場 2024-04-05
13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我覺得工作上到處都存在一些溝通問題,關鍵是你心態調整的問題,每個人都有好的一面和一面,就看你站在那個角度,你可以試著改變自己,也可以改變別人(有感染力),就像你說的,這個員工真的到了這個地步, 你會把她當成乙個神經病患者,正常或合理按照程式去做你應該做的工作,不要注意她的緊張動作,大不了你謙虛地讓她看看她拿了什麼來教你,如果是對的,我們又學到了一些東西,如果不好, 咱們逗人笑吧,你別吵吵嚷嚷,讓別人指責她或者給她乙個不好的教訓,再說了,你老公在公司工作,至少你們可以互相照顧。外界也是一樣,這叫溝通問題,有句話說得好:先做人"我認為有乙個親戚。

    如果你真的想辭職,很容易說工作環境不適應,你經常感到頭暈,你覺得壓力更大。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你最好不要說出這些事情的真相。

    其實你只是說你找到了乙份好工作,你想當會計,而不是做收銀員。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1.生病的時候,他讓老闆讓他辭職,等他好了再為公司治傷。 去醫院開病歷或證明並不難。

    2.出國留學或讀研究生,人們都去高處,用情感說服他。

    3.做出決定,上門,在輕鬆的環境中說實話。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親戚或朋友要求你為他工作。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和孩子在一起的三年只為他自己。 大多數人對這句話真的沒有絲毫的牴觸,孩子都是父母,陪伴孩子成長是每個父母的心願,有多少父母因為經濟問題錯過了孩子的成長,最終後悔了一輩子。 只有前三年屬於父母,未來才屬於學校,屬於公司,屬於另一半,屬於子孫,等等。

    所以陪伴孩子是很自然的。

    和老闆耍花招,說他轉行了。 如果老闆聽說你轉行了,徹底告別了這個行業,那麼對方就沒有必要留住你了。 心已不在這個行業,什麼奉獻還在說話,什麼努力還在說話,趕緊去愛去哪裡。

    反正你要是走了,誰也沒人會跟著,然後再去再就業,老闆也沒辦法。

    語氣委婉,盡量把責任攬在自己身上,比如說我沒資格勝任這份工作,留在這裡只會給公司帶來損失,聰明的老闆一聽就知道是什麼意思。 注意最好不要說公司不好,反正都沒了,給公司留點面子。

    你不能用你的命來賺錢,你不能用你的命來花錢。 這意味著告訴老闆他太累了,無法忍受這份工作,或者他的身體有問題。 這比直接說你生病了就辭職要委婉得多。

    讓雙方都容易接受,說不定老闆會給一些補貼。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Bamboo's 回答:如果你真的下定決心要辭職,你一定能辭職! 1.老闆不會不批准。

    辭職現在是司空見慣的。 每個老闆都做好了充分的準備。 如果你的表現不符合老闆的喜好,老闆會希望你自願辭職,他可以降低成本。

    如果你表現很好,一旦你決定辭職,領導就會提前做好留住你的工作,一旦領導明白沒有辦法留住你,那就很無奈了,天要下雨了,媽媽要結婚了,一切都是緣分。 領導者將能夠考慮這一點。 他會想辦法和你溝通,如果你溝通後還堅持走,他一定會放你走。

    因為他明白,人不能留在心裡,俗話說,僧人走有道人,老人走人有新人! 2》你可以不經批准就去。 這是乙個意想不到的情況,萬一有乙個領導不是很聰明,會用各種藉口留住人,即使那樣,他也留不住他們。

    我們可以將其視為自動辭職。 咱們禮貌一點,做好交接,然後離開。 等領導明白,再回去辦理一些必要的辭職手續。

    3、會有一些小的經濟損失。 公司辭職你是主動辭職的,有些單位會有一些規定,那就是當月的工資發放,我覺得我真的很想離開,一些小的損失應該由我自己承擔。 4.>根據公司規定或合同處理。

    一般情況下,公司已經簽訂了勞動合同,有辭職的規定,可以按照規定辦理。 無論如何,如果你真的想去,有辦法。 但要明白:

    跳槽是有代價的,你應該考慮一下。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其實當你在工作中遇到困難時,可以找勞動部門解決,房東!

  8.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中國什麼都缺,不缺人,頑強拼搏,如果都不礙事,會不會給自己一條退路,仔細想想。

  9.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1.確認您的決定。

    首先,確認您的辭職決定是正確和真實的。 如果是因為衝動或其他影響判斷的因素,可以推遲辭職,和上級或者HR溝通,看看能不能解決問題,找到更合適的解決方案。

    2.及時與公司溝通。

    當決定得到確認後,有必要及時與公司溝通辭職的想法。 你可以寫一封正式的辭職信,提前通知你的同事、老闆、主管,讓他們有時間調整自己的工作安排和人事安排,這樣公司的工作就不會受到太大的影響。

    3.提供必要的幫助。

    在辭職前,您可以主動提供必要的幫助和支援,幫助公司盡可能順利地完成交接。 如果你有專案或任務需要交接,可以盡可能詳細地寫乙份工作檔案或培訓同事,確保工作能夠順利進行,幫助公司降低因你離職而換人的成本。

    4.誠實地表達你的感受。

    在辭職的過程中,你可以誠實地表達自己的感受,讓公司知道你對公司的感激之情,也可以表達你的不情願和感激之情。 這可以在辭職信或面試中表達。

    總之,辭職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無論是公司還是個人都會有這個需求和權利。 如果您已經確認您的決定是正確和真實的,請在正確的時間與公司溝通並提供必要的幫助和支援,公司也應該能夠理解和接受。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如果老闆平時對你好,為了不傷害對方,你可以找一些藉口因為個人身心原因不能繼續工作,比如“我最近身體不舒服,去醫院看醫生,說我應該經歷一段時間, 但考慮到我離職的期限長短不確定,公司事務不能拖延,我只能向你申請辭職,我不能因為個人原因耽誤公司,這也是我考慮過一次又一次的艱難決定,希望你能理解, 以後,如果有機會,我一定會回到我們公司。或者其他一些你不願意離開、無法抗拒的非主觀因素等;

    2)如果你對公司沒有依戀,或者老闆對你不好,那麼你可以放心辭職,因為你不欠他任何東西,當然,適度的委婉說法也不錯;

    其實最重要的是你辭職的主觀動機是什麼,如果是因為公司對你不友善,那麼你不必對他不公,你可以冷靜直接地解釋離職的原因; 但如果公司已經對你很好,各方面的待遇都比較慷慨,但你還是覺得不夠,又不滿足於現狀,那麼你就應該委婉一點,尤其是要給雙方留出一些空間,畢竟你要善良, 並且您將來將與本公司合作或返回本公司;如果公司的待遇一般,雖然公司對你沒問題,但你想為了更好的發展而離開,那麼你就得委婉地辭職。

    因為你的問題比較短,兩句話都懂不了你的實際情況,兩句話也說不上來,最重要的是大家的說話風格和行為都不一樣,沒有一種方式可以給大家說,抄襲也行不通,我只是給你一些想法作為例子, 最重要的是用你自己的方式說出來。最普遍、最直接的原因,就是用自己的身體原因和家庭原因(比如孩子的問題、配偶的問題、父母的問題作為理由),雖然很多只是藉口,但要成為“善意的謊言”,最好是對他人和自己都無害,所以辭職的時候最好委婉一點, 有時說一些活著的話並非不可能。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如何說服老闆辭職,簡單的禪碼單點操作擾亂了世界,直接說是自己的個人原因,才會讓老闆更容易接受。

    例如,個人職業發展的方向。 想搬家,想離開城市,想回老家等等,都是比較可以接受的理由。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員工辭職需要得到老闆的批准嗎?

    1.辭職是雇員的權利,不需要雇主的批准;

    2.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隨時立即辭職;

    3.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只需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試用期內提前3天通知就足夠了,用人單位不得干涉;

    4.用人單位無故拖欠工資、扣發工資、未按照勞動法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未依法辦理社會保險、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未按照勞動法規定提供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使用欺詐手段的, 脅迫,並利用他人的危險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隨時可以辭職並要求賠償!

    5.用人單位不能扣除辭職工人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可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勞動者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工作條件的;

    (二)未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繳納勞動者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可能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勞動者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者工作,或者用人單位違反規章制度,指揮、強迫勞動者從事危險、擾亂秩序的工作,危害勞動者的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而不事先通知用人單位。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總結。 老闆要求你辭職的原因是什麼,自願辭職是沒有補償的,所以公司總是希望員工自願辭職。

    用人單位主動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者因用人單位原因離職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情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或《勞動合同法》規定需要賠償的情形,勞動者可以要求賠償,否則可以向勞動局申訴。

    我的老闆要求我自己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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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這家廠工作了十幾年,他沒跟我買社保,能不能告他?

    老闆要求你辭職的原因是什麼,自願辭職是沒有補償的,所以公司總是希望員工自願辭職。 用人單位主動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者因用人單位原因離職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情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或者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需要賠償的,勞動者可以要求賠償,否則可以到勞動局投訴。

    他看到你工資高,然後最近沒有訂單,就去給你打電話,那你部門就幫這個部門幫忙,你要是他不想要,他就讓你辭職。

    老闆不講道理,要辭掉你,而且他也必須有補償,你不應該主動辭職,必要時可以去勞動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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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個回答2024-04-05

總結。 你好,親愛的! 拖欠工資的,職工可以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向當地人社局內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