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想辭職的老師,拿不定主意

發布 汽車 2024-04-09
18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送一句話,人家要有想像力,如果每天都是做自己不喜歡的工作,那麼生活給你的美好你感受不到,你有辭職的念頭,說明你還有想法,為什麼不多付點錢,當你還能付錢的時候,如果你罵人家步履蹣跚地走下去, 不如逆水而上,有位偉人說過,只有極致瘋狂才能成就大事,我覺得挺好的,一切都在不斷猶豫,那麼一想,機會就沒了,你為什麼不試一試,說不定會給你帶來意想不到的結果,祝你一切順利!!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仔細想想你想做什麼,你是否有未來。

    如果你戒菸後沒有目標,你還不如繼續做下去。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不要想太多,把自己的長處和短處想透徹,想想如何思考更有利於自己的發展,然後與身邊你覺得最重要的人溝通。 因為如果你做出的任何決定都能得到周圍人的支援,那麼事半功倍就會產生乘數效應。

    一旦你考慮過,就朝著你決定的方向前進,不要回頭,並準備好承擔你選擇的代價。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如果拿不定主意,最好的辦法就是在寒暑假期間出去找工作,如果找工作順利,工作很不錯,你就毫不猶豫,如果找不到,那你還是乖乖的回來,做個好老師。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多麼羨慕的職業啊,我還在努力拿到教師資格證,這樣我才能進入教師行業,但你還是要跳下去,唉,大家真的都有自己的抱負。 但是我對任何工作都很滿意,就像我不喜歡我學的會計一樣,我辭職是因為我很努力,現在我要參加教師考試,所以要向我學習,要有勇氣,做自己喜歡的事情,這樣人生才有目標,有跳躍。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當它壞了,它就壞了,以免生氣。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對不起,你為什麼要做你不喜歡的事情? 我辭職了,下定了決心。

    和你當時一樣痛苦,所以我早點做出了決定!

  8.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如果你的學生特別喜歡你的教學風格,那麼你仍然需要考慮一下,但......如果你不覺得那份工作特別有趣,那就不要去做

  9.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導語:不是教師的人想進入教師行業,做教師的人也想辭職離開這個行業,那麼我想辭去教師職務,但學校不同意怎麼辦? 今天就讓我們來看看。

    很多人在進入教師行業之前,都覺得教師行業很舒服,但真正進來之後,就會發現和自己想象的完全不一樣,壓力很大,還有很多瑣碎的事情,包括一些無法滿足自己要求的福利, 然後他們會考慮轉專業或者換行業,但是你要考慮你是不是這所學校的老師,如果是的話,那麼你只能通過一些特殊的程式,比如在法律程式上,不管用人單位同意還是不同意,員工都可以辭職。如果你不是建制派的老師,那麼你應該努力參加考試,然後服從國家的指派,這樣你才能順利離開學校。

    如果沒有,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試用期提前三天書面通知單位,只要時間到了,不管你單位同意與否,都可以離開,但也要提醒大家,如果真的想辭職, 建議不要扯臉,畢竟都是教育行業,低頭不抬頭,有時候比較尷尬,可以用一些正常的方式使用正常的方式,當然可以向領導表明你的決心,說出你的困難,相信領導會同意, 畢竟,留住乙個不專注於學生的老師對他們來說並不好。如果你能提高你的學歷,只要你的學歷提高了,或者你有相關資歷,那麼你想離開這所學校是很正常的。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可以打辭職報告,交上辭職報告,乙個月後就可以離職了,勞動法有這些規定。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如果學校不同意,可以先通過向學校提交辭呈的正常流程,乙個月後再順利離開,學校沒有辦法不同意。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遇到這樣的情況,我覺得你應該調整心態,一定要想清楚,對工作要謹慎。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面對這種情況,你應該寫你的辭職申請,並提出無可辯駁的理由申請辭職。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可以辭職。 在編制教師檔案時,一般需要與學校簽訂合同,規定可以有三年、五年和長期無限期的合同。 如果您仍在合同期內,則需要支付違約金以進行辭職。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盡快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勞動條件的;

    (二)未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繳納勞動者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者工作,或者用人單位指使、強迫勞動者從事違反規章制度從事危險性勞動,危害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無需事先通知用人單位。 如果雇員辭職,他或她只需提前乙個月書面通知雇主解除勞動關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可以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可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工作條件的;

    (二)未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繳納勞動者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者工作,或者用人單位指使、強迫勞動者從事違反規章制度從事危險性勞動,危害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無需事先通知用人單位。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法律分析:教師可以直接辭職,辭職的員工只需提前乙個月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即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不符合用工要求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嚴重影響用人單位完成工作任務,或者不按用人單位要求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總結。 低工資、繁重的任務和高壓力導致教師普遍不喜歡教學,並且缺乏職業福祉。 這在大家追求自我實現、追求美好生活的新時代尤為突出。

    其實,這不僅僅是乙個老師,更是一種普遍的職業心態。 只是教師幾乎不被認為是系統的內部人士,職業穩定性更令人生畏。 因此,教師的辭職也可以成為話題。

    如果你不想當老師,如果你轉行了怎麼辦?你有什麼,你的優勢是什麼? 你想成為什麼樣的人?

    我迫切地想辭掉老師的工作。

    您好,我已經看到了您的問題,正在整理答案,請稍等片刻

    低工資、繁重的任務和高壓力導致教師普遍不喜歡教學,並且缺乏職業福祉。 這在大家追求自我實現、追求美好生活的新時代尤為突出。 其實,不光是老師,被人怨恨也是一種普遍的職業心態。

    只是教師幾乎不被認為是系統的內部人士,職業穩定性更令人生畏。 老師的辭職也可能是乙個話題。 如果你不想當老師,如果你轉行了怎麼辦?

    你有什麼,你的優勢是什麼? 你想成為什麼樣的人?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跟著心走就好了,不想再當老師了,勇敢辭職就行了,360線就是冠軍,出門後想幹什麼就幹什麼。 只有你想做的,你感興趣的,你才能做很長一段時間。

    誠然,這個社會很多人都在背負著沉重的負擔前進,每個人的工作都不容易。 你為什麼不允許別人為你的老師說話? 當老師在工作中遇到問題時,難道不能上訴解決嗎?

    曾經在網際網絡上出現過這樣的東西。

    以下所謂“教育專家”,就是基於徹底抹黑教師,指責教師不滿,讓教師不喜歡這種工作可以辭職,沒有必要堅持教師職業。 其實我想說,難道只有老師才能在社會上努力工作嗎? 不。

    這麼多人正在為生活而掙扎。

    即使薪水微薄,也沒有人辭職。 他們都是成年人,對生活有積極態度的人都知道,進入社會,進入職場後,不僅要面對乙個人吃飽全家不餓的局面,還需要承擔起養家餬口的責任。

    這也是現實,很多時候人們在生活的邊緣掙扎,但他們仍然在努力堅持。 為什麼老師不能? 教師首先是個人,其次才是教師。

    網上很多人說取消教師寒暑假很不公平,認為老師的工作太簡單了,還享受帶薪假期。 對此,老師們迫不及待地取消了寒暑假,朝九晚五地工作。

    因為在職教師每天工作8小時以上,時間太多,工作並不像別人想象的那麼輕鬆。 那麼,為什麼網路上公布的996個工作小時,能引起很多人的共鳴,卻對教師行業如此“雙重標準”,他們不想讓教師行業過上幸福的生活。

  18.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1. 不可以。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31條規定:

    勞動者應當在勞動合同解除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明確賦予勞動者辭職權,這種權利是絕對的,勞動者在單次培訓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任何實質性條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義務即可。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31條規定,“勞動者應當在勞動合同解除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明確賦予勞動者辭職的權利,這一權利是絕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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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個回答2024-04-09

如果要立即辭職離職,公司領導不批准怎麼辦? 然後,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正常的辭職手續,提前乙個月提交書面辭職,完成必要的交接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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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個回答202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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