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等繼承人如何分割遺產?

發布 文化 2024-04-16
5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第九條:男女繼承權平等。

    第十條 繼承應當按下列順序進行: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一階繼承人繼承,二階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一等繼承人的,由二等繼承人繼承。

    該法中的“子女”一詞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養子女和受扶養的繼子女。

    該法中的“父母”一詞包括親生父母、養父母和受扶養的繼父母。

    本法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子女的後代代位繼承。 代位求償的繼承人通常只能繼承其父親或母親的遺產份額。

    第十二條 喪偶兒媳履行了贍養岳父、岳母或者喪偶女婿贍養岳父、岳母的主要義務的,作為第一級繼承人。

    第十三條 繼承人繼承的遺產份額,按同一順序,一般應當相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無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在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已履行贍養被繼承人主要義務的繼承人或與被繼承人同住的繼承人,在分配遺產時可以獲得多份遺產。

    有撫養能力、撫養能力的繼承人不履行撫養義務的,遺產不予或者少予分配。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能是不平等的。

    第十四條 除繼承人外,無勞動能力、無生計、依賴被繼承人贍養或者對死者贍養不多於繼承人的,可以適當分配遺產。

    第十五條 繼承人應當本著相互諒解、相互通融、和諧統一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 遺產分割的時間、方式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 協商不成的,人民調解委員會可以向人民法院進行調解或者提起訴訟。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首先,母親無權要求出售,因為她還沒有取得房子的所有權,必須先處理房子的產權問題,母子倆平分繼承房子,各自繼承一半的房子,至於房子的產權歸誰所有, 雙方可以自行協商,要麼一方買哪套房子,另一方給一半的房子錢,要麼房子被拍賣,兩人平分拍賣收益,如果雙方都想要房子,他們就出價買房子。房屋產權確定後,可以處置房屋,出售房屋。 這所房子仍然歸母女倆所有。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第一順序的繼承人應當平均分配,特殊情況下不得平等,具體如下:

    1、生活上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工作能力者,可加分;

    2.已履行主要義務贍養死者或與死者同住者,可加分;

    3.如果繼承人不履行贍養義務,則不給予其任何份額或較少給予其份額。 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分前以書面形式表示放棄繼承; 無明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依法或性質不允許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繼承人失去繼承權的情況包括故意殺害死者; 為了繼承而殺害其他繼承人; 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被繼承人表示寬恕或者後來在遺囑中列為繼承人的,繼承人不喪失繼承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27條。

    遺產按以下順序繼承:

    1)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2)二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一階繼承人繼承,二階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一等繼承人的,由二等繼承人繼承。

    就本部分而言,“子女”一詞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養子女和受扶養繼子女。

    就本部分而言,“父母”一詞包括親生父母、養父母和有受撫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部分所用的“兄弟姐妹”一詞包括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或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收養兄弟姐妹和有受撫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遺產的第一順序繼承人:配偶、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養子女和受撫養的繼子女、親生父母、養父母和受撫養的繼父母。 當同階繼承人繼承遺產份額時,一般需要平分。

    在分配遺產時,要寬大處理,適當照顧有特殊困難、缺乏工作能力的繼承人。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1、根據中國《繼承法》,繼承權從被繼承人死亡後開始。 被繼承人有遺囑的,依照遺囑繼承,被繼承人沒有遺囑的,依法繼承。 合法繼承的第一順序是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順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法定繼承開始後,一階繼承人繼承,二階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一等繼承人的,由二等繼承人繼承。 繼承人按同一順序繼承的遺產份額一般相等。

    2.無勞動能力、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繼承人,在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已履行贍養被繼承人主要義務的繼承人或與被繼承人同住的繼承人,在分配遺產時可以獲得多份遺產。 有撫養能力、撫養能力的繼承人不履行撫養義務的,遺產不予或者少予分配。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能是不平等的。 繼承人也可以放棄繼承權。 提前立遺囑也是為了避免親人死後爭奪遺產權,基本上當事人在不立遺囑的時候,就要按照法律規定的繼承順序繼承遺產。

    立遺囑時不需要考慮太多其他外部因素,遺產不會為了取悅任何人而分配給任何人,只要注意不要隨意處置他人的財產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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